话费业务合作协议

XX移动话费业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乙方的移动非接口话费平台向甲方用户提非接口话费服务的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通过其非接口话费平台向甲方用户提供基于XX移动网厅非接口话费服务,话费类型及规格详见附件一《XX移动非接口话费规格及报价》。乙方提供的移动话费为XX移动话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开放数据流量接口,双方按照商定的服务价格进行结算,并达成如下约定: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甲方用户自愿接受该项业务。由于甲方开通范围不当、错误,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保证开通号码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确保接收移动话费业务的手机号码满足乙方及/或通信运营商的业务订购规则。

(3)甲方应严格执行乙方及/或通信运营商的价格政策、资费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且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上述政策的范围和标准,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价格政策、资费优惠政策或其他相关政策。

(4)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进行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政策、主管部门规章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提供服务。乙方进行网络线路调整或任何其他可能导致服务中断的操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如由于通信运营商系统故障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移动话费服务,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但应及时将无法提供服务的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如由于国家政策或通信运营商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移动话费服务,乙方有权调整结算价格、市场售价等相关内容,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如用户充值话费未及时到账或漏充的情形,乙方有义务查明原因,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予甲方,经双方商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包括返还充值费用、补充值等。

(5)用户充值话费,如移动未及时返回充值结果,乙方需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超时订单需做失败处理,乙方及时返还充值费用,避免用户升级投诉。

三、资费标准 1、本合同约定话费统付折扣为移动公司官方牌价的 折。

2.当额度剩余为零时,乙方对话费统付通道可自动关停。

四、结算办法 1、本协议涉及的各项结算金额均指含税金额,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自完税,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自纳税义务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2、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待预存款低于10000金额后,乙方通知甲方剩余预存款额度,甲方应及时补充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预付款对应金额额度的移动话费供甲方使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预付款剩余部分予以退还。

3、结算周期与数据核对:甲乙双方按自然月结算费用,结算费用以乙方出具的账单为准。乙方对甲方指定产品的实际话费消耗情况按自然月进行统计汇总,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发生的账单及明细,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核对,逾期视同甲方确认。

4、在甲方付款后,乙方需根据甲方每月实际使用的移动话费开具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6、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合作有效期限 合作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即将期满时,若任何一方有异议,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期满后,如果双方均无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也均无提出异议,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年为周期自动顺延一次。

六、不可抗力 1、如果由于政府禁令、法律法规变更、火灾、地震、罢工、动乱、战争、停电、通讯线路中断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由于通信运营商的一切变故(在本协议中统称“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或双方无法按本协议履行,则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但不免除双方尽量消除或协助消除以上影响的义务。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对方要求的情况下,出具相关证据或公证部门相关证明;
双方均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缩小此种损失。

七、保密条款 1、“保密信息”指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以及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晓的包括甲方在内的第三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个人隐私、交易信息、操作规范等。

2、未经披露方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必须对任何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双方外的任一方或作其他任何用途,但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以及乙方为执行本协议确有必要披露的除外。

3、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双方的约束力。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任何一方可以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
(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2)任何一方继续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将被认为是非法的、违规的或将可能遭受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的处罚的;

(3)任何一方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转移资产、或在资不抵债、破产、解散、清偿中有任何诉讼程序建立;

(4)任何一方没有在到期日之前或当天向另一方支付根据本协议或任何附件约定的应支付的全部金额,且违约方在收到对方的违约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支付的。

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律法规、政策或通信运营商政策调整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

3、终止处理 (1)在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的情况下,各方对于终止前已发生的债务应仍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于因违约终止本协议的,守约方终止本协议的行为不应限制或导致该方自动放弃与违约相关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且终止本协议不应视为该方对于违约所能采取的唯一补救措施。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力立刻收回甲方剩余的数据流量业务订购权限,并应退还甲方剩余的预付款。

十、争议的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附则 1、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2、本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完整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任何部分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而无效或失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17年11月1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 1月31日。协议到期前若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壹年,延续期限依此类推,可多次延续。若任一方有异议,应在协议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到期终止协议或者另行签署新的协议。

5、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XX移动非接口话费规格及报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附件一、《XX移动非接口话费规格及报价》
XX移动XX话费产品 序号 话费值 订购范围 使用范围 时效性 官方价 折扣价 折扣率 1 10 XX 国内 立即 10 % 2 20 XX 国内 立即 20 % 3 30 XX 国内 立即 30 % 4 50 XX 国内 立即 50 % 5 100 XX 国内 立即 100 % 6 200 XX 国内 立即 200 % 7 300 XX 国内 立即 300 % 8 500 XX 国内 立即 500 %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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