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选型与购置管理规程

设备选型与购置管理规程 一、目 的:加强设备的前期管理,使资金合理投入并确保符合GMP要求。

二、依 据: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 《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 围:计划购置的设备。

四、职 责:生产技术部、设备主管、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实施人员。

五、内 容:
1. 设备的选型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根据工艺要求,应当尽可能降低产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从设备的技术先进性、生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方面进行可靠性论证分析。并对设备的可行性、节能性、配套性、环保性、维修性、操作性及寿命周期进行市场调查和综合分析比较,确保选型的正确。

2、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

3、应当配备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衡器、量具、仪器和仪表。

4、应当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并防止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

5、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应当尽可能使用食用级或级别相当的润滑剂。

6.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产品。

7.选购的设备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化、规格化产品,如属于非标产品,应考虑其通用性。

8. 选型的论证分析应由生产部会同质量保证部、使用部门共同参与。

9. 选型确定后,填写购置申请单,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待批准后实施。

10. 对确定型号的设备生产厂家,应进行该厂家审计,实地考察该厂的合法性及生产能力、生产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确认该厂可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11. 确认购置厂家后,要与厂家签订购置合同,详细写明购置设备的具体条款要求, 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

12. 设备因选型、购置不当造成闲置,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3.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 题目 设备选型与购置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 SMP-SB-0002-00 页 数 2 / 2 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

14.应当配备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衡器、量具、仪器和仪表。

15.应当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并防止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

16.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应当尽可能使用食用级或级别相当的润滑剂。

17.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当制定相应操作规程,设专人专柜保管,并有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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