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招标文件

 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 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CGXMPY0153 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6202002000153

 采购单位:平邑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0年八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2

 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4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2 22 2

 第四章

 合同的授予„„„„„„„„„„„„„„„ „„2 24 4

 第五章

 附

 件„„„„„„„„„„„„„„„„„„„ 29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会议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本次磋商会议时,应委托受托人参加,受托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平邑县水利局

 联系人:时主任

 联系方式:15053923260 二、代理机构:

 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沂蒙路颐高上海街 1 号楼 A-1907 室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825394171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名称: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

 项目编号:20CGXMPY0153

  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6202002000153 五、采购内容:

  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3、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4、供应商具备水利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蓄水安全鉴定专业能力;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6、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记备案 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sdf.lkj//ggzyjy.linyi.gov.cn)办理 CA 实

  60

 3 购 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对本项目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 年 8 月 18 日—2020 年 8 月 24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

 2、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记备案;②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sdf.lkj//ggzyjy.linyi.gov.cn)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秘钥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LYTF),此为电子化投标的必备流程。注: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企业未领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4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份;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

 2 项目编号 20CGXMPY0153 3 采购人 平邑县水利局

 5 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预算 总预算 60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所报标包的预算价按废标处理。

 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8 项目说明 本项目内容为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9 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10 投标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及平财采【2019】5 号文要求,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

 12 投标文件份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代理服务费 中标价的 1.5%,由中标单位支付 15 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待甲方组织鉴定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

 16 服务期限 根据项目需求 17 服务地点 项目所属地点 18 开标时间 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9 项目负责人 彭工

  18253941713 2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20年8月24日17:30分之前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22 响应文件电子版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 文件,U 盘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23 电子化投标注 意事项 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 标文件

 6

 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 U 盘备用。

 1、电子化投标试运行期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2、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24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1、公告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2、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及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并扫描,放入 word文件)用 U 盘储存(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及报价一览表一起上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25 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2、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sdf.lkj//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6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7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

 。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平邑县水利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投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投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临沂政府采购网:sdf.lkj//zfcg.linyi.gov.cn/)。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 3.2 投标人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 报价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 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 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报价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 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及平财采【2019】5 号文要求,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9 8. 基础资料提供

 8.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 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 (4)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10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 17:30 分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5 为使投标人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10.6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11.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 12. 解释权 12.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3.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 14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3 14.3 商务标书

 14.3.1 商务标书目录; 14.3.2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14.3.3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

 14.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 14.3.5 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14.3.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投标人的企业简介说明等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 14.3.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4.3.8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以下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a.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b.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

 12 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c.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e.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sdf.lkj//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

 f.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

 g.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h.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

 特别说明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

 14.4 技术标书 14.4.1 技术标书目录; 14.4.2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4.4.3 实施方案,包括:供货、施工、培训、技术支持、维修、服务承诺、内容及相关措施等; 14.4.4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14.4.5 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做出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5 唱标密封袋 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 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唱标密封袋与报价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标。

 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及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并扫描,放入 d word 文件)用 U U 盘储存(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及报价一览表一起上交。

 13 15.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4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4 条的内容相悖)。

 16. 投标报价说明

 16.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货物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6.2 开标时,电子标书与 纸质版 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 电子标书为准 。

 16.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6.4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6.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6.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 2/3 的评委认定;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6.7 本次招标预算价为:总预算 0 60 万元 , 投标报价 超出 所报标包的 预算 价 按废 标处理。

 16.8 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人均有不超过二次报价机会, , 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投标人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7.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 14 款的要求, 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商务标与技术标应当 合并装订 ,采用 胶装方式 装订。),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

 14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 / 盖章。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18.2 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的字样。

 18.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 18.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21 条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8.1 款、18.2 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10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

 15 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18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

 23. 开标会议一般规定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

 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23.2 按照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 开标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会议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3.3 款规定在开标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 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4.1 开标会议时,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24.1.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2 未按本须知第 18.1 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4.1.3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4.2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报价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5. 磋 商小组

 25.1 开标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5.2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

 16 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3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报价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26.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6.1 开标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7. 磋商步骤: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规定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合格条件的; (5)技术文件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逾期送达的; (9)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未参加磋商仪式的; (10)扰乱磋商仪式会场秩序的; (11)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12)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形式。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17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与比较。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第三步:提交最后 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

 第四步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投标人,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

 18 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不保证接近基准值的投标人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投标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28 、 采用 “ 综合评分法 ” 的评审方 法。

 (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单位的得分。

 (2)磋商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

 (3)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工作方案、业绩、服务、人员配备、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候选人。(《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所述情形除外)。

  (4)

 政策性功能 1、小微企业

 19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 号)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1)投标人是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产品制造商是中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所投产品必须都属于中小企业产品)。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0 3、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规定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

 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 评标细则:

 评 审项目 分值(100 分)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报 价得分 30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评审说明

 对 项 目 的 理解 和 认 识(25 分)

 供应商对项目编制背景及现状的了解情况,形成对项目编制内 容及重点的基本判断:

 内容全面,认知深入,分析透彻,得 19-25 分; 内容描述简单,存在缺项,得 11-18 分; 内容缺失,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得 0-10 分 业绩(10 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必须提供政府采购官网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原件,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予得分)

 实施方案(工作大纲)(30分)

 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针对性: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 10 分,内容描述简单,重点不明确、针对性不明确,得 4-9分;无相应内容得 0 分。

 实施计划:计划合理、及时、能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得 7 分,计划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 2-6 分。无相应内容得 0 分。

 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具有完善的检测技术保证得 7 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 2-6 分。无相应内容得 0 分。

 现场服务保障措施:工作思路清晰,能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可操作性强,得 4 分,现场服务保障基本合理得 1-3 分。无相应内容得 0 分。

 合理化建议 2 分:建议合理、可行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2

 响 应 文 件 编制 质 量 评 价(5 分)

 响应文件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没有下列情形的得 5 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1.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或目录编制不详细的; 2. 响应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的; 3.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4.响应文件内容编排混乱,或多处错别字,或非实质性、非重要性内容缺失,或不必要的繁琐、重复、堆砌的; 5. 未详细说明投标产品具体技术参数或功能的; 6.响应文件非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 7.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指非实质性或非重要事项); 8. 响应文件其他编制质量问题。

 说明:本项得分为各评委独立评价。

  投标单位技术标函得分等于所有评委的打分的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 2 2 位,四舍五入)

 中标人的确定: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综合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最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2 位,四舍五入),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

  23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 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定采购 。

 2、项目预算:总预算 60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所报标包的预算价按废标处理。

 3、服务期限:根据项目需求

  24

  平邑县水利局新建温水闸等四座拦河闸蓄水安全鉴 定采购

 服务内容

  ⑴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⑵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⑶检查土建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⑷ 对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以及库岸边坡、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设计、施工、科学试验有关工程问题进行技术安全评价;提出确保工程蓄水运行安全的建议。

 ⑸ 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对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

 ⑹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⑺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⑻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25 第 四 章

 合同的授予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31. 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

 31.1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投标人已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无息退还,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32. 成交通知书

 32.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投标人,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投标人可登录临沂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结果。

 32.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 其他

 34.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标准:中标价的 1.5%.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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