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螺丝、接头600万件套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日期:

 :2020 年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 部制项 项 目 名 称 称:

 :

 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新建头 螺丝、接头 600 万件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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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新建螺丝、接头600 万件套项目 建设单位 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 张淑庆 联系人 张淑庆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富源北街与风清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 0151 传真 -- 邮政编码 055250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经济开发区富源北街与风清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立项审 批部门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2020-130529-34-03-000051 建设性质 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 代 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359 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800(1.2 亩)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8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6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8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从事机械配件制造、销售的企业,为顺应市场需求,利用区域资源优势,该厂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经济开发区富源北街与风清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投资 380 万元建设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新建螺丝、接头 600 万件套项目,主要生产各种金属、塑料材质的螺丝和接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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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 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新建螺丝、接头 600 万件套项目 2、建设单位:巨鹿县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经济开发区富源北街与风清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地理位置坐标为 N:37°13′24.12″,E:114°59′12.88″,厂区东侧为比亚迪汽车销售专营店;南侧河北东润纤维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侧为厂房,北侧为公园。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 320m 处的后塔寺口村。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关系见附图 2。

 5、项目投资:总投资 3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总投资 2.63%。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16 人,全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1 班 8 小时工作制。

 7、建设规模:年产螺丝、接头 600 万件套。

 8、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厂房 800m 2 (1.2 亩)进行生产经营,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 1 座,内设生产区、办公室、仓储区等,生产车间东部为 2 层,总建筑面积 1200m 2 ,工程内容详见表 1。

 表 1

 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项目 建设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东半部份为 2 层,钢混结构,内设生产区、办公室和仓储区 辅助工程 办公室 位于生产车间 1 楼东侧,用于工作人员办公 临时休息室 位于生产车间东部 2 楼,用于员工临时休息 仓储区 位于生产车间生产线两侧,用于原料及产品暂存 公用 工程 供热 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产车间无需采暖,办公室采暖使用空调 供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 环保 废气 烘干机、注塑机、挤出机废气 集气罩+ 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P1),并加装 VOC S 超标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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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 排入厂区设置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冷却用水 设置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生产设备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固废 金属、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原料包装袋 统一收集后外售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9、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

 表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数控机床 台 40 2 塑料注塑机(配套烘干机 1 台、空压机 1 台)

 台 4 3 挤出机(搅拌机 2 台)

 台 2 合计 台 46 10、项目原材料消耗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3。

 表 3

 项目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钢管 t/a 200 外购 2 PE 颗粒 t/a 40 原包料,粒状,袋装 3 ABS 颗粒 t/a 20 原包料,粒状,袋装 4 润滑油 t/a 0.2 外购 5 水 m 3 /a 300 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6 电 万 kWh/a 10 市政供电电网提供 (2)原材料理化性质 PE 颗粒:即聚乙烯(polyethylene,简称 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 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C),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聚乙烯依聚合方法、分子量高低、链结构之不同,分高密度聚乙烯(HD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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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密度聚乙烯(LDPE)及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可以采用注塑、挤塑、吹塑等加工方法。主要用作农膜、工业用包装膜、药品与食品包装薄膜、机械零件、日用品、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绝缘、涂层和合成纸等。

 ABS 颗粒:

 :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ABS 是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的首字母缩写)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结构;微黄色固体,有一定的韧性,密度约为 1.04~1.06 g/cm 3 。它抗酸、碱、盐的腐蚀能力比较强,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耐受有机溶剂溶解。ABS 是本世纪 40年代发展起来的通用热塑性工程塑料,是一个综合力学性能十分优秀的塑料品种,不仅具有良好的刚性、硬度和加工流动性,而且具有高韧性特点,可以注塑、挤出或热成型。

 11、产品方案一览表 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 4。

 表 4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 数量 单位 1 金属螺丝接头 300 万 套 2 塑料接头 300 万 套 12、公用工程 1)给水、排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主要为循环冷却补充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项目新鲜用水为 1.0m 3 /d(300m 3 /a)。

 循环冷却补充用水:本项目挤出、注塑工序后采用水冷却方式进行冷却,循环冷却用水量为 10m 3 /d,循环冷却补充用水量按照循环冷却用水量的 2%计算,则循环冷却补充用水量为 0.2m 3 /d(60m 3 /a)。

 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厂内不设食堂、宿舍,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 3 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职工办公生活用水标准按 50L/人.d 计算,全厂员工 16 人,年工作 300 天,则项目职工办公生活用水量为 0.8m 3 /d(240m 3 /a)。

 ②排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 80%计算,为 0.64m 3 /d(192m 3 /a)。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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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农肥,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1。

  图 图 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m 3 /d )

 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本项目生产车间用热采用电加热,生产车间无需采暖,办公室采暖使用空调。

 三 三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 号)中的新增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禁止投资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项目2020 年 3 月 27 日已在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2020-130529-34-03-000051(见附件)。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四、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经济开发区富源北街与风清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厂区东侧为比亚迪汽车销售专营店;南侧河北东润纤维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侧为厂房,北侧为公园。根据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区证明:“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见附件)。

 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项目选址可行。

 五、“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新鲜水 0.2 1.0 冷却用水 10 0.2 0.8 职工生活用水 0.16 0.64 排入厂区设置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循环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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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要求,需将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2.22km 2 ,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0.35%。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滏阳河、老漳河分布。其中以中部偏东老漳河红线区为主,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袁长路,南至南花窝;西部一带为滏阳河红线区,呈南-北走向,分布在北盐池、南盐池、西郭城、东郭成、吕家庄、进虎寨。

 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项目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项目所在位置如下图:

 图 图 2

 巨鹿县图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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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环境质量底线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 5。

 表 5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环境质量底线对比分析一览表

 类别 底线目标 本项目实施后 结论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逐渐改善,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不恶化。

 项目 PM 10 、PM 2.5 、SO 2 、NO 2 、CO、O 3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采取完善的废气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规范,建成后项目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量较小,区域减排措施实施后,质量好转;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 -2012)表 1 中二级标准 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排入防渗旱厕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 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项目已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置,可避免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符合 声环境质量底线 规划工业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3 类区标准;现状噪声执行 3 类区标准 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四周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符合 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符合 (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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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资源利用上线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 6。

 表 6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资源利用上线对比分析一览表 序号 类别 规划内容 本项目实施后 结论 1 能源利用上线 推广燃用天然气清洁燃料,取消企业自备燃煤锅炉 本项目涉及的能源消耗电力,不使用燃煤 符合 2 水资源利用上线 规划园区实现集中供水后,关闭企业现有自备水井,新建企业使用园区供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集中管网提供,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0m 3 /d 符合 3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园区主导产业为以食品加工和生物制药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钢制品及装备制造产业和循环经济为主,园区工业用地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入区企业办理用地手续时,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规划,本项目厂址位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符合 (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符合性分析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 7。

 表 7

  项目实施后与园区准入负面清单对比分析一览表 序号 园区 本项目实施后 结论 1 负面清单: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2、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污染防止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要求的项目;3、其他属于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禁止的项目;4、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5、不能满足《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目录(2005 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的项目;6、不能满足《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7、禁止入区企业开采地下水;8、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会有对水体污染严重工序的建设项目;9、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所包含的项目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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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10、物流企业不得仓储对水体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的危险物质;11、禁止不符合蓄滞洪区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进区;12、严格控制印染项目;13、禁止建设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项目企业;14、禁止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入驻 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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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巨鹿县位于河北省西南、邢台市域中部,属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省交汇处,东经 114°50"~115°13",北纬 37°07"~37°25"之间,东西长 28.2km,南北宽31km,总面积 623km 2 。巨鹿县地理位置优越,西北距省会石家庄 105km,西南距邢台市 68km。东连南宫、广宗,西接任县,隆尧,北临宁晋、新河、南与平乡县搭界。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富源北街与风清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地理位置坐标为 N:37°13′24.12″,E:114°59′12.88″,厂区东侧为比亚迪汽车销售专营店;南侧河北东润纤维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侧为厂房,北侧为公园。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 320m 处的后塔寺口村,建设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关系见附图 2。

 2. 地形地貌 巨鹿县位于邢台市中部,地处太行山以东、黑龙港流域的低平原,属河北冲击平原,在构造体上属于新华夏系构造体系的第二沉降带,地址土壤为新生界第三、四纪沉积物、厚度大于 500m。全县境内均为平原、地势较为平坦,由南向北略有倾斜,平均坡降为 1.25/10000,海拔介于 25.5-31m 之间;地貌较为单一、历史上由于黄河和漳河多次泛滥、改道影响,县境内形成许多沙丘、缓岗河封闭洼地,微地貌复杂多变。沙丘主要分布在中南部,面积约 33.75km 2 ,占全县总面积的 5.41%。低洼地面积约 94.3km 2 ,占 15.21%,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较大的洼地有纪家寨洼、校场洼、小吕寨洼、屯罩洼和神仙洼等五大洼地。历史上这些洼地每到雨季常积水 1-3m 深,自 20 世纪 60-70 年代扩挖河道和新挖排水干渠之后,这些洼地一般不再积水。

 厂址所在区域地势平坦。

 3. 气候特征 根据《巨鹿县志》,巨鹿县的气候属于暖温带半干旱气候,位于亚洲东部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的特点。年平均日照 2506.1 小时,年日照率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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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平均气温 13.5℃,极端最高气温 42.4℃,极端最低气温-23.0℃;一年中 7 月份最热,1 月份最冷,初霜冻日在 10 月 26 日,终霜日在 4 月 9 日,无霜期平均215 天;年平均降雨量 493.4mm,雨量多雨年是少雨年的 2.9 倍。

 (1)日照:巨鹿县日照较充裕,历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506.1 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为 60.3%,5 月份最高,12 月份最低。

 (2)气温:据 1979~2008 年资料统计,巨鹿县年平均气温为 13.5℃,年极端最高气温为 42.4℃(出现在 1979 年 6 月 13 日),年极端最低气温-23.0℃(出现在 1981 年 2 月 26 日),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巨鹿县历年年平均气温呈逐年上升趋势。

 (3)风:由于受季风环流影响,巨鹿县偏南风最多,而偏东风和偏西风出现频率很小。历年平均风速为 2.3m/s,极端最大风速为 17.0m/s,夏季多雷雨大风,冬春季多寒潮大风,据巨鹿县气象观测站观测统计,年平均风速呈逐年减少趋势,月平均风速最大的是 4 月份。

 (4)降水:据统计,巨鹿县多年(1956~2010 年)平均降雨量为 489.5mm,降雨量少且时空分配不均匀。主要特点:一是年际变化大,从 1956 年至 1984年的降水资料看,1963年全年降雨量为1140mm,而1972年降雨量仅为236.6mm,有时甚至连续几年干旱。二是年内分配不均匀,年降水量的 57%集中在 7、8 两个月,二 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 20 天内的降水量又占两个月的 43%;春季降水量少,平均仅为 47.2mm,占年平均降雨量的 9%,因而多数年份春季干旱。

 (5)霜雪冻:据 1979~2008 年资料,历年霜冻的平均初日为 10 月 24 日,最早初日为 2004 年 10 月 2 日,最晚初日为 2002 年 11 月 26 日;平均终日为 3月 23 日,最早终日为 1999 年 2 月 20 日,最晚终日为 1980 年 4 月 14 日。无霜期平均为 215 天,最短为 193 天,最长为 240 天。巨鹿县主要气象特征见表 8。

 表 8

 巨鹿县主要气象特征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统计结果 序号 项目 统计结果 1 年平均气温 13.5℃ 5 年日照时数 2506.1h 2 极端最高气温 42.4℃ 6 无霜期 215 天 3 极端最低气温 -23.0℃ 7 年平均风速 2.30m/s 4 年平均降雨量 493.4mm 8 年主导风向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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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地表水系 巨鹿县境内现有河渠(包括干支斗农毛渠)共 70 条,总长 415.34km。按照河渠划界分级管理,县级主管河渠有 8 条,它们分别是滏阳河、小漳河、洪溢河(商店渠)、一支渠、老漳河、神仙渠、二干渠、滏漳渠。这 8 条主干河渠配之以 62 至斗农毛渠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排灌网络。

 (1)老漳河:老漳河上起曲周县东水疃(支漳河汇入口)流经平乡、广宗、巨鹿至宁晋孙家口小漳河排水涵洞处与滏东排河相接,全长 65.7km,流域面积2366km 2 ,排水能力 230m 3 /s~390m 3 /s。老漳河在巨鹿县境内全长 27km,由广宗县板台村北、南花窝村南入巨鹿县境,流经张王疃、阎疃、苏家营、官亭等 4个乡镇 14 个村至商店村北入宁晋县境。老漳河在县境内的排水能力为340m 3 /s~390m 3 /s。河底宽度 38m~63m,水深 4m~5m,边坡 1:4,纵坡1/6000~1/13700,河底高程在 19.76m~22.5m。老漳河各项技术指标在境内分为三段:①东冯寨南至平巨边界,其河底高程在 22.5m~21.22m 之间,流量为 340 m 3 /s,底宽 38m,水深 4m,边坡 1:4,纵坡 1/8000。②东冯寨至商店,河底高程在21.22m~19.81m 之间,流量为 340 m 3 /s,底宽 44m,水深 5m,边坡 1:4,纵坡1/10000。③商店以北至宁巨边界,河底高程在 19.81m~19.76m 之间,底宽 63m,水深 5m,边坡 1:4,纵坡 1/13700。

 (2)小漳河:小漳河南起邯郸地区曲周县流经上寨向北流经平乡、巨鹿隆尧等县,全长 842km,流域面积 570.3km 2 ,属于排涝河系。小漳河属于省定较大排水支流,自王虎寨镇杨寨村南入巨鹿县境,经过王虎寨、小吕寨、观寨 3个乡镇至南哈口北入隆尧境地,在县境内全长 4.5km,流域面积 63km 2 ,排流量14.5 m 3 /s~25.5 m 3 /s,其河底宽 11m~12m,河底高程一般在 25.4m~23.7m 之间,以邢南公路为界,以南底宽 11m,以北底宽 12m,水深一般在 4m 左右,设计边坡 1:3,边坡为 1/6000~1/10000。

 (3)滏阳河:滏阳河古称滏水,为子牙河系两大支流之一。滏阳河由巨鹿县邢家湾东流入巨鹿,经过小张庄、大张庄、北盐池等村流入隆尧县,境内段长1.2km 设计流量 30 m 3 /s,平均水深 4m,河口宽 30m 边坡 1:2,原是一条防洪灌溉、航运等综合利用的骨干河道。现为防洪河道。

 2002~2003 年邢家湾开卡工程实施竣工后,滏阳河由吕庄村南入巨鹿县,经过东郭城、西郭城、南盐池、北盐池等村出境,2004 年巨鹿县境内取直,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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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长约 8.5km,底宽 10m,边坡 1:3,左右各 10m 宽的滩地,河底高程 25.0m。

 (4)洪溢河:洪溢河又称商店渠,是一条除涝排洪渠道,自堤村乡前屯村东入境经纪家寨、金玉庄、老马庄、西乔庄、胡林寨、观寨、韩长路等村汇入老漳河。长 37.3km,控制流域面积 405.5km 2 ,一般水深 3m~3.9m,边坡 1:4,纵坡 1/2000~1/15000,流量 40.5m 3 /s。底宽 4m~14m。底宽为渐变段,纪家寨至巨平界底宽为 1m~4m,纪家寨至西乔庄底宽为 4m~9m,西乔庄至观寨底宽为9m~11m,观寨至老漳河底宽 11m~14m。

 (5)一支渠:一支渠是商店渠的一个支渠。该渠南起北陈庄,向北汇入商店渠,是一条除涝排洪渠道,全长 17km,底宽 1m~4m,水深 3m,边坡 1:2,纵坡 1/8000,流量 13.5 m 3 /s,其底宽为渐变段,东下疃以南底宽 1m,马庄以南底宽 2m,以北底宽 3m,河底高程为 24m~21.98m。

 (6)二干渠西起巨鹿县澧河闸向东进巨鹿县大张庄到小漳河退水闸止,是一条除涝排洪渠道,全长 10.7km,底宽 6m,水深 2.5m,边坡 1:2,纵坡为 1/10000,流量 10.5 m 3 /s,高程为 26.3m~23.98m。

 (7)神仙渠位于老漳河以东,南起东孟庄与宋庄渠连接处的公路桥向北至袁长路闸汇入老漳河,是巨鹿东部除涝排洪的主要渠道,全长 17.5km,底宽2m~3m,以苏家营为界,苏家营南底宽 2m,苏家营北底宽 3m,水深 2.5m 边坡1:2,流量 9.2 m 3 /s,纵坡为 1/8000~1/10000,河底高程为 25.4m~21.5m。

 (8)滏漳渠位于巨鹿县中部东西走向渠道,西起滏阳河向东穿过旧、新小漳河、商店渠、一支渠于洪水口南汇入老漳河,是县境内唯一一条贯穿东西的河渠,起着东水西扬、西水东调的作用,可实现一河有水各渠皆可利用的目的,还负担着除涝排洪等重要任务。该渠全长 24.7km,其中新小漳河至老漳河段长18km,为平底渠,底宽 2m,水深 2.5m,边坡 1:25,流量 10.5 m 3 /s,河底高程为 24.0m。新小漳河至滏阳河段长 6.7km,底宽 2m,水深 2.5m,边坡 1:2,纵坡1/5000,流量 5 m 3 /s,河底高程为 26.1m~24.0m。

 地表水系图详见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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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 3

 巨鹿县地表水系图 5. 水文地质概况 巨鹿县境内浅层地下水整体流向为自东北向西南,深层地下水由于受到“巨新”地下水降落漏洞的影响,径流方向为由西南向东北。由于两含水层间有厚粘土相隔,因而深层地下水与浅层地下水无水力联系,按照水文地质条件划分,自上而下分 4 个含水组,各含水组之间有粘土和亚粘土组成的隔水层阻隔,无水力联系。

 ①潜水 底板埋深 8-10m,主要岩性为亚粘土、亚砂土及粉矿,底部是灰黑色的淤泥质粘土,潜水的主要补给源为大气降水。

 ②浅层水 底板埋深 20-60m,分为古河道带深积和河间滩沉积两部分,古河道带沉积面积 298.08km 2 ,岩性为亚粘土砂层,砂体厚 10-20m,水位埋深 6.2m,单井出水量 20-30m 3 /h,矿化度 2.5g/L 以下,是工农业利用的主要水源,河间滩相沉积微粘性土组成,富水性很差,难于开采。浅层水靠降水、灌溉等入渗补给,因境内河流过水期短,故侧向补给和灌溉入渗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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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咸水:底板埋深 60-140m,面积 854km 2 ,岩性为亚粘土、粘土夹砂层,矿化度 4-9g/L,尚未开采。

 ④深层承压水 按成井深度分 3 个类别;一是深度 250-280m,含水层岩性以中、细砂为主,伴有粗砂,单井出水量 70-90m 3 /h,矿化度 1g/L 左右;二是深度 280-320m,含水层岩性以中、细砂为主,伴有细粉砂和薄层细砂,单井出水量 60-80 m 3 /h,矿化度 1-1.5g/L;三是深度 320-350m,含水层以细砂为主,伴有中、细粉砂和薄层粗砂,单井出水量 60-70 m 3 /h,矿化度 1.3-1.7g/L。当地居民以盖层水作为生活饮用水,井深 280m 左右。

 根据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规划区范围内地下水水位埋深在 40m 以下,地下水位主要受降水及开采量大小的影响。由于区域内地势平缓,古地下水径流强度弱,渗透性一般。地下水是当地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水源,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包括:降水入渗补给、河道渗漏补给、农田灌溉补给以及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其中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是主要补给形式之一。

 6. 土壤、动植物 巨鹿县土壤类型共分 3 个土类,5 个亚类,8 个土属,42 个土种。以潮土类为主,有 5.8 万公顷,占总面积的 92.65%;风沙土 0.3 万公顷,占 4.76%;盐土0.2 万公顷,占 2.58%。土壤质地:壤质土 5.7 万公顷,占 90.9%;风沙土 0.3 万公顷,占 1.76%;重壤粘土 0.1 万公顷,占 1.76%,成土母质是黄土冲积物,土层深厚,土体结构较好,适宜各种作物生长。土壤养分:根据土壤普查,全县耕层养分有机质含量为 0.87%,全氮含量为 0.059%,碱解氨含量为 39.1PPm,以上四项均属国家标准五级;速效钾含量为 144.7PPm,属三级。微量元素,有效锰含量为 3.6PPm,铜含量为 0.89PPm,属中等;铁含量较高为 4.6PPm,有效锌含量属低等,为 0.36PPm。

 巨鹿县境内野生动物种类不多,主要有燕子、百灵、猫头鹰、啄木鸟、麻雀、刺猬、野兔、泥鳅以及各种昆虫等。县境内主要分布的植物有:苍耳子、瓜萎、薄荷、白奖藜、马生菜、紫地丁、益母草、艾叶、槐花、槐角铃铛秧蒲公英等;灌木有荆条、酸枣等。

 经调查,评价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种分布,评价区域也不在其它野生动物及 鸟类迁徙通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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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环境简况( 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

 巨鹿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面积 631 平方公里,耕地 64 万亩,辖 7 镇 3 乡、291 个行政村,总人口 42 万。建有 2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 个省级农业园区。2017年,全部财政收入突破 6 亿元,同比增长 20.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3.9 亿元,同比增长 1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85.5 亿元,同比增长 11%。

 全县工业初步形成棉纺织、玉米淀粉、钢制品、橡胶制品、机件加工等特色行业,主要企业包括三昌、昌隆、燕南、方正、科达、喜得来等。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棉花等。2014 年全县生产总值 455086 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 2.7%,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 117817 万元,同比增长 5.2%;第二产业总产值 203519 万元,同比下降 1.9%;第三产业 133750 万元,同比增长 8.1%。2014 年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为 12004 元,同比增长 2.2%。

 巨鹿县 经济开发区 概况:

 :

 巨鹿县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西部,东起西平街,西到张家庄、屯里村东,北起邢德新路,南到城市南外环路延长线。规划面积 23.78 km 2 。

 巨鹿县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已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审查文号“冀环评函[2010]430 号”。2017 年,巨鹿县政府委托河北科技大学对《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轴、四区”。“一带”规划沿洪溢河建设不小于 300m 绿化景观带;“两轴”规划以黄巾大道、健康路为东西向发展轴,是园区东西向发展轴线;“四区”包括现状工业区、规划的两个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四区之间通过洪溢河等生态绿地相间隔,通过园区主干路相联系。

 巨鹿县产业园区功能定位:邢台市东部产业基地和物流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生态型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设备制造业;大力发展家具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

 1、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根据巨鹿县相关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巨鹿县建设 2.0 万 m 3 /d 地表水厂一座,产业园区给水由规划建设的地表水厂以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供给,地表水厂采用南水北调供水作为水源,根据邢台市规划,南水北调工程向巨鹿县的供水线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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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善干渠自南向北,经平乡县达巨鹿,引水口设在常河镇附近。根据《河北省南水北调供水区城市水资源规划报告》成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均可向巨鹿县分配水量为 790 万 m 3 ,该部分地表水可满足园区需水量的 40-60%,规划中剩余园区用水不足部分由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补充。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以及地表水厂目前进展进度,巨鹿县产业园区配套供水设施已在2013 年 12 月全部建成,2015 年已投入运行。

 拟建项目用水依托园区集中供水管网,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2)排水工程规划 产业园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溢洪河。巨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于巨鹿县城三号路西侧,风清路以北,已于 2013 年 7 月运行。

 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 2.0 万 m 3 /d,远期规模为 3.0 万m 3 /d,另外近期工程建设 1 万 m 3 /d 回用水管网。采用“预处理+A 2 /O+MBR 膜池+消毒”工艺,收水范围为产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设计进水水质为:COD≤430mg/L,BOD 5 ≤170 mg /L,SS ≤230 mg/L, pH 6-9,总氮≤50mg/L,氨氮≤40mg/L,总磷≤3.5mg/L,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标准的 A 标准。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进行排入防渗旱厕处理。不直接外排环境。

 (3)供电工程规划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负荷预测 预测用电负荷为 19 万 kw。

 2 电源规划 新建 110KV 后塔寺变电站、白寨变电站,变压器容量均为 3×5 万 kvA;新建 110KV 刘庄变电站,变压器容量均为 2×5 万 kvA。电源引自县城北部 220KV 线路。

 3 线路规划及敷设方式 110KV 刘庄变电站,主要为园区西北部工业和生活供电;110KV 白寨变电站,为园区东部工业和生活供电;110KV 后塔寺变电站,为园区西部工业和生活供电。10KV 中压配电线采用环网供电方式,采用架空与地下电缆相结合方式,主要敷设在道路的东侧和南侧;220KV 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 30-40m,110KV 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 15-25m,35KV 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 12-20m。

 本项生产用电由产业园区供电网供电。

 (4)供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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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鹿县产业园区供热规划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用热需求量预测 预测采暖热负荷为 91.55MW,工业热负荷为 152.93t/h。

 2 热源规划 规划在北部建设锅炉房一座,初期建设一台 75t/h 工业蒸汽锅炉,根据热负荷的增长,扩建锅炉房至 4 台 75t/h 工业蒸汽锅炉,在预留空地扩建锅炉房。

 3 供热系统规划 规划以蒸汽作为热媒。蒸汽由管道直接供应到各企业,民用采暖采用汽水换热站,经换热后供给居民小区。

 4 供热管网规划及敷设方式 蒸汽管网为支状管网,采用预制直埋钢套保温管道,地下直埋敷设。

 原则上敷设于南北道路东侧,东西道路北侧。

 本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生活取暖采用空调。无需供热。

 (5)道路规划 园区道路规划形成“六横三纵”主干路网。六横为邢德新路、黄巾大道、风清路、健康路、南华路、南外环路,三纵为西外环路、三号路、西平街。规划形成“二横三纵”的次干路网络。包括东西向:鲁班路、秦泽路,南北向:一号路、二号路、四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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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

 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邢台市 2018 年环境空气质量年报结论,基本污染物浓度值见下表:

 表 9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 3 )

 标准值 (μg/m 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6 60 43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50 40 125 超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69 35 197 超标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31 70 187 超标 O 3

 8h平均质量浓度 203 160 126 超标 CO 24h平均质量浓度 2.8mg/m 3

 4mg/m 3

 70 达标 该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 NO 2 、PM 2.5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和 O 3 百分位数8 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S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相关规范进行判定,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目前区域内逐步推行清洁煤炭计划及雾霾综合治理工程,稳步实施《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 号),随着区域内各类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改善。

 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浅层地下水总体水质良好,区域地下水各项水质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 中Ⅲ类标准。

 3 、声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标准。

 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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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

 本次环评对项目周围具体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现场考察,区域内无其它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敏感点,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10、表 11。

 表 10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对象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北纬 东经 环境 空气 后塔寺口村 37°13"04.21" 114° 59"00.52" 居住区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SW 320m 前塔寺口村 37°12"40.62" 114° 58"56.08" 居住区 居民 SW 1145m 寻虎村 37°13"27.51" 114° 57"38.62" 居住区 居民 W 2115m 铁刘庄村 37°13"16.91" 114° 58"46.52" 居住区 居民 NW 570m 瓜刘庄村 37°14"18.41" 114° 59"07.19" 居住区 居民 N 1485m 西张庄村 37°13"51.45" 115° 00"15.42" 居住区 居民 NE 1370m 西徐庄村 37°13"23.84" 115° 00"06.72" 居住区 居民 E 1020m 杏梨庄村 37°13"10.30" 114° 59"54.22" 居住区 居民 SE 950m 表 11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环境标准 声环境 厂界外 1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潜水含水层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水质 土壤 项目占地范围内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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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 2018 修改单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 1 中的二级标准;苯乙烯、丙烯腈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 12。

 表 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二氧化硫(SO 2 )

 年平均 60μg/N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2018修改单要求 24小时平均 150μg/Nm 3

 1小时平均 500μg/Nm 3

 二氧化氮(NO 2 )

 年平均 40μg/Nm 3

 24小时平均 80μg/Nm 3

 1小时平均 200μg/Nm 3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200μg/Nm 3

 24小时平均 300μg/Nm 3

 颗粒物(PM 10 )

 年平均 70μg/Nm 3

 24小时平均 150μg/Nm 3

 非甲烷总烃(NMHC)

 1小时平均 2.0mg/Nm 3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

 苯乙烯 1小时平均 0.01mg/Nm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丙烯腈 1小时平均 0.05mg/Nm 3

 2、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具体见表 13。

 表 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类别 评价因子 标准值 单位 执行标准 地下水 pH 6.5-8.5 mg/L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耗氧量(COD Mn 法)

 3.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总硬度 450 硝酸盐氮 20 氯化物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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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氰化物 0.05 氟化物 1.0 硫酸盐 250 亚硝酸盐氮 1.00 氨氮 0.50 挥发性酚类 0.002 铁 0.3 锰 0.10 镉 0.005 汞 0.001 砷 0.01 铅 0.01 六价铬 0.05 菌落总数 100 CFU/mL 总大肠菌群 3.0 MPN/100mL 3、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土壤环境 区域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标准值见表 14。

 表 1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单位:mg/kg 项目 单位 标准值 标准来源 砷 mg/kg 6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镉 mg/kg 65 铬(六价)

 mg/kg 5.7 铜 mg/kg 18000 铅 mg/kg 800 汞 mg/kg 38 镍 mg/kg 900 四氯化碳 mg/kg 2.8 氯仿 mg/kg 0.9 氯甲烷 mg/kg 37 1,1-二氯乙烷 mg/kg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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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二氯乙烷 mg/kg 5 1,1-二氯乙烯 mg/kg 66 顺-1,2 二氯乙烯 mg/kg 596 反-1,2 二氯乙烯 mg/kg 54 二氯甲烷 mg/kg 616 1,2-二氯丙烷 mg/kg 5 1,1,1,2-四氯乙烷 mg/kg 10 1,1,2,2-四氯乙烷 mg/kg 6.8 四氯乙烯 mg/kg 53 1,2,3-三氯丙烷 mg/kg 0.5 氯乙烯 mg/kg 0.43 苯 mg/kg 4 氯苯 mg/kg 270 1,2-二氯苯 mg/kg 560 1,4-二氯苯 mg/kg 20 乙苯 mg/kg 28 苯乙烯 mg/kg 1290 甲苯 mg/kg 1200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mg/kg 570 邻二甲苯 mg/kg 640 硝基苯 mg/kg 76 苯胺 mg/kg 260 2-氯酚 mg/kg 2256 苯并[a]蒽 mg/kg 15 苯并[a]芘 mg/kg 1.5 苯并[b]荧蒽 mg/kg 15 苯并[k]荧蒽 mg/kg 151 䓛 mg/kg 1293 二苯并[a,h]蒽 mg/kg 1.5

  污染物排放标准 准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烘干、注塑、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 1“有机化工业”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厂界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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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标准;厂界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

 表 15

 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型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废气 烘干、注塑、挤出工序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60 去除效率 90% mg/m 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标准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标准 苯乙烯 20 mg/m 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丙烯腈 0.5 mg/m 3

 厂界外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2.0 mg/m 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 2 标准 苯乙烯 5.0 mg/m 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丙烯腈 0.6 mg/m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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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4.0 mg/m 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3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 厂界内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 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 3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施工期噪声 等效连续A 声级 昼间 夜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0 dB(A) 55 dB(A) 运营期噪声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65 dB(A) 55dB(A) 注: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组织非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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