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有关加强民用户安全用气管理通知

县安委会关于加强民用户安全用气管理的通知 县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参照国内历年来相关燃气安全事故报告,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1、连接阀门和灶具间橡胶软管出现老化、脱落、龟裂、鼠咬、超期服役等现象,易造成燃气泄漏;
2、使用不合格燃气具,如: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造成燃气泄漏;
使用无烟道燃气热水器,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3、在安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睡人;
4、拒检、偷盗气或私自拆、装、移、改燃气管道、计量装置。目前,我县有各类燃气用户近( )万,以上四大用户类隐患给全县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给燃气安全运营带来了巨大风险。

为保障全县燃气用户安全稳定用气,针对上述燃气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各燃气经营企业在为新增燃气用户开通燃气时,燃气连接管禁止使用橡胶软管,可提供金属软管、金属复合管等质量有保证、安全性强的替代产品供用户自行选择。

2、 各燃气经营企业在执行国家规定的民用户例行安全检查时,对正在使用的橡胶软管一律要求用户进行更换,可提供金属软管、金属复合管等质量有保证、安全性强的替代产品供用户自行选择。

3、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用户存在以下隐患类型,如: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无烟道燃气热水器、在安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睡人,由燃气经营企业督促用户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用户由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停气直至整改完成。

4、 拒检、偷盗气或私自拆、装、移、改燃气管道、计量装置,由公安部门、县燃气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进行查处。

县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大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力度,要求至2016年底完成不合格燃气具(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无烟道燃气热水器),在安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睡人用户类隐患的治理;
2018年底完成所有用户橡胶软管更换。同时,针对用户拒绝整改、拒检、偷盗气或私自拆、装、移、改燃气管道、计量装置等情况,相关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要互相协同,实行联合执法与查处。

本通知自二〇一六年( )月( )日起执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