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意见

XX县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全面提速,以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5G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基于“互联网+”形态下的经济活动、生产生活、政务服务等不断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日益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面对新的形势,XX县必须全面提升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发展水平,构筑战略性公共信息高速公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X政发〔20XX〕X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XX县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信息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有效利用的原则,完善信息网络统筹管理机制,强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提高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全县信息化发展的能力,为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基础性重大信息网络工程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县“一盘棋”的思维统筹考虑,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坚持规划引领。实行规划一张图,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布局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强化各行业、各专项规划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推进“多规合一”。

(三)坚持共建共享。科学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整合各部门、各运营企业间的信息网络资源,推进共建共享和集约化建设,提升建设管理和统筹利用水平。

(四)坚持公平竞争。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参与、相互协作的行业治理机制,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监管等方面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县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划分,厘清行政管理职权,统筹协调全县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工作,推动信息网络资源整合和应用。

2.成立行业协会。鼓励和支持成立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及监督执行行业规范、标准的贯彻。

3.加强依法管理。根据《XX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与上级通信管理部门就XX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活动签订《行政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有效行使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行政管理权。

(二)统筹规划,以规划引领建设 1.科学编制信息网络专项规划。科学编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光纤宽带网络、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和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多规合一”强化各项规划的衔接、调整和完善,确保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要求。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规划引领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城市发展的水、电、气、热、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互动。通过规划的引导,有效统筹各类管线和建设时序,充分考虑信息通信管线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衔接,合理布局通信光缆、通信局房、基站等各类通信设施,形成科学合理的地下管线综合布局体系,强化信息网络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衔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共享开放,推进资源利用集约高效 1.共建共享。发挥政府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引导作用,支持运营企业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合作模式和创新,推行集约化建设,实现新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全部共建共享,存量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共享,不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实现城市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推进城市新区、重点场所和功能区,实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有效融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与公安、住建、广电网络、电力等部门合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一管多用”“一杆多用”等建设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的统筹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XX供电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开放公共资源。加大开放公共资源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要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必要的建设场地和电力引入条件,支持通信基站、铁塔、通信管道、无线室内分布系统建设,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不得无故阻扰、妨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引导非公共资源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通过平等协商、合理补偿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新建楼盘、小区光纤到户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环节进行把关,对未达到光纤到户设计的不发放许可证。对在建和既有住宅区,按照光纤到户的标准规范积极实施改造。鼓励支持成立第三方专业平台公司配合政府规范光纤到户的建设运营管理,有效地治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无序竞争等顽疾。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驻地网建设。落实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宇内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验收,合理确定通信管线等配套设施与城市其它基础设施的建设时序,规范开发商入户线缆、机房、光交接箱建设,并将信息网络公共设施与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同步验收。规范驻地网建设标准和施工要求,推进新建住宅小区、楼盘信息网络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保障各运营商的平等进入和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统筹整合,推进集约化建设 1.统筹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信息消费等试点工程,推动基础性支撑平台与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对接融合,整合建设全县统一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入口,对本区域内各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在必要的安全保密条件下,规范信息资源分类、标识、目录管理、数据交换与整合等,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深入推进“三网”合一。深入推进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升级改造和网络扩容,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条件,推行共建共享合作新模式。广电传输网“入户线”实施双向化改造后要按照规范设计要求统一纳入光纤到户建设管理,以促进资源节约共享,推动实现信息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发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充分发挥应用效益 1.深化信息网络应用创新。整合各有关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源,构建和完善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促进信息网络能力提升与应用服务创新,深化信息网络在各行业、各领域的集成应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规范下,按照“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要求规划建设信息系统、数据库,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开放共享,为大数据发展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基础体系。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以信息通信网络深度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智慧城市的信息传输系统和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共享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有效促进和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借助高速光纤信息传输网、数据中心、云计算、统一运营支撑平台和应用子平台等技术手段,统筹强化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城市信息资源的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信息网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贫困村信息网络全覆盖,推动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等基于移动互联网创新应用的发展,重点向偏远贫困村延伸信息通信网络服务,促进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运营商推出适合农村需求的宽带、固定、移动电话业务组合套餐,为农村用户提供便捷、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等服务,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助力精准脱贫。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扶贫开发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难、基站选址难、管线铺设难、拆迁补偿难以及收费高、乱收费等具体问题,监督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宣传培训。在各级各部门组织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活动要增加信息网络知识方面的培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国家信息网络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解读的力度,宣传普及相关标准规范,熟悉掌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新理念、新应用、新发展,了解先进地区信息网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高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办公室督办科配合,围绕意见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切实提升信息网络建设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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