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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稳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温州望江东路丽江花苑B#1003 电话:0577 传真:0577机柜租用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温州稳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望江东路丽江花苑B#1003室

 电话:0577传真:0577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机柜租用是指甲方租用属于乙方所有的机柜,该机柜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该机柜的硬件基本配置和软件安装、日常维护和机柜故障的排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

 1-2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机柜托管或机柜租用以下统称“机柜”。

 1-3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利用机柜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

 2-1-2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2-1-3 甲方如果在机柜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4 甲方对使用机柜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5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机柜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2-1-6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1-8 对于机柜托管,甲方的信息机柜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 不得影响公网的安全。

 2-1-9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2-1-10 甲方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国电信部门对托管机柜的有关规定。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信息机柜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24×7随时服务。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2-2 对机柜的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机柜的正常运行。

 2-2-3 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机柜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等。

 2-2-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机柜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5 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和连续支付的月费。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2 机柜租用采取 _ _________ 的方式付款。

 3-3 本合同涉及的费用共计_________元,其中包含机房机位带宽占用费、机柜租用服务费。大写金额_ _____。

 3-4 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将 _ __ _ 元支付给乙方。

 3-5 乙方将于 _ __ _年_ _ _月_ _日为甲方开通机柜。

 3-6 带宽和IP需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为 _____ 个月。起始日从机柜开通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4-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4 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4-4-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期限;

 4-4-2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4-4-3 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 在约定的服务欺限内,如一方提出单方终止协议的均被视作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协议期限内业务费用总额的30%.

 5-3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机柜。

 5-4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5-5 甲方若发生欠费将按照2%的日滞纳金收取,在没有清算支付乙方的费用情况下,乙方有权将其断开网络并对所在设备进行扣押,直至偿还帐务恢复网络或取回设备。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乙方在进行机柜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机柜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6-2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6-3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开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事件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8-3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 保密

 9-1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权利保留

 10-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1-3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1-4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1-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11-7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1-8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11-9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11-10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传真件有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11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签署生效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协议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

 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

  2、甲方若在乙方提供的IDC主机托管及CMNET专线接入业务中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并应当按照信产部备案管理系统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并把备案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原先并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但其后转而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及时进行网上备案,并把备案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一旦发现,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

  4、甲方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5、甲方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并在每年规定时间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

  6、甲方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信息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登陆备案系统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7、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IP地址)协助、督促甲方进行互联网备案工作。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IP地址信息后,应在20天内完成备案,并把备案信息告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甲方未完成备案的,乙方有权收回该IP地址,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对拒不履行备案手续的非经营性网站,乙方将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在其经营活动中有违《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对甲方的服务,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附件二: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广大用户的合法利益,保障互联网络的稳定运行,不影响其他网络的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甲方在使用乙方IDC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甲方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甲方若发现此类信息需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乙方。

  3、甲方在使用互联网业务时,应遵守互联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信息等;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

  4、甲方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甲方单位应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互联网的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6、乙方可以对甲方托管服务器中的内容进行检查。对于出现来源于甲方的互联网攻击,乙方将通知甲方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为保证网络安全运行,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要求IDC的托管客户配合进行网络安全方面的调整,如客户不能按照要求期限进行网络安全调整的情况,乙方可以关闭客户业务。

  8、甲方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甲方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

 附件三:涉及传播“九不准”信息查处条例

 “九不准”信息主要是指所经营的网站业务涉及“政治性新闻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色情淫秽的信息”、“封建迷信的信息”、“开办赌博的信息”、“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以及“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甲方涉及传播“九不准”信息的处理办法

 若乙方发现甲方所经营发展的网站涉及传播“九不准”信息。一经查明将对其经营的网站进行关闭。

 若甲方传播淫秽色情或危害国家安全等政治信息将视情况依法转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我作为温州稳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客户,同意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接受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客户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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