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将位于
商铺租给乙方,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位于
商铺,现租给乙方。
二、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后,商铺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净房并将钥匙交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使用中的各种事项,并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不受干扰。
四、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商铺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和纠纷,如有债务和纠纷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上述商铺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其它费用,由乙方全部支付,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及相关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使房屋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
六、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商铺,如在租赁期内,发生拆迁、变更规划等政府行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未到期的租金,甲方返还给乙方剩余租金,双方解除合同。
七、乙方不得在租房内进行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转租需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需通知对方是否续约,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