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做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现场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做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施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避免集体食堂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深入推进产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地食品经营许可。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重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

 作,在施工项目开工之前,应完善现场食堂的临时设施设置工作,食堂必须按规定取得由食品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对建筑工人进行供餐。

  (三)规范工地食堂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各自工地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负责,并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未设立工地食堂且用餐人数多的,应当选择经合法许可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的安全可靠。严禁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送餐。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所属食堂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身体健康证明,严禁无证上岗;食堂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等,如操作人员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四)完善工地食堂设施及设备管理。食堂设施设置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安全管理。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加工过程必须符合食品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加工过程中,其使用的器具必须干净、卫生;剩余及过期食品必须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六)加强对食堂废弃物的管理。工地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可回收利用的,应专门放置集中处理;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应按照环保及卫生部门要求及时清理。

  (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响应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筑工地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建筑工人

 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筑工地作业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人员地域分布广,生活习惯各不相同,管理难度较大。人员集中用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环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施工现场总体管理职能,做好现场食品安全管理。

  (二)加强现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将食品安全列为施工现场日常监管的一部分,督促施工现场进一步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现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现场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现场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三)强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惩戒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相关单位停止工地食堂向作业人员供餐,情节严重的,除停止供餐外,应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报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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