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规划图2018_2018年浙江海宁市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时间6月25日-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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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年浙江海宁市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大范文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公务员公示公告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大范文网的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2018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8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高鑫兴等13名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或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 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1日,共7天

监督电话:0573-87288873(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0573-87288846、89232808(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1.2018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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