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2018年评星定级实施方案

 突破、整体提升;坚持结对帮扶、资源共享。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评星定级活动,主要实现“四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属性。以开展评定星级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党员作用。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广 条战线上亮起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有效地发挥。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即服务下级组织、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有新突破;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领域有新突破;深化服务内涵、增强服务实效有新突破。四是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组织优势,勇于担当、主动服务,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评定标准与要求

 (一)评星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要创建思想引领星、关系理顺星、班子组建星、队伍建设星、载体设计星、基础保障星、作风改进星、活动开展星、制度执行星、服务中心星基层党组织。要争做信念坚定星、学习先进星、爱岗敬业星、示范引领星、为民服务星、作风优良星、团结友爱星、遵纪守法星、文明健康星、进取创新星党员。

 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创建思想引领星、关系理顺星、班子组建星、队伍建设星、载体设计星、基础保障星、工作覆盖星、活动开展星、制度执行星、党群共建星基层党组织。要争做学习引领星、示范带动星、诚信友善星、敬业奉献星、团结互助星、服务群众星、廉洁自律星、遵纪守法星、开拓进取星、工作创新星党员。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评星内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执行。

 (二)定级标准

 星级管理要与分类定级工作相结合,根据得星数量进行分类定级。基层党组织定级一般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得8—10星的为一类党组织,5—7星的为二类党组织,4星及以下的为三类党组织。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未获得班子组建星、作风改进星、制度执行星中任意1颗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未获得思想引领星、班子组建星、工作覆盖星中任意1颗星的,直接定为三类党组织。

 党员定级一般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8—10星的为优秀,5—7星的为合格、4星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机关事业单位 党员未获得信念坚定星、作风优良星、遵纪守法星中任意1颗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未获得示范带动星、服务群众星、遵纪守法星中任意1颗星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评星要求

 1.在星级创建上,要围绕不同领域、行业“十星”标准评定得星。每一颗“星”实行10分制,得分在8分及以上方可得星。

 2.对年老体弱或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并报党组织批准后,可不参加评星定级。流动党员要重点从作表率树形象、为家乡提供致富信息、带领家乡群众致富、支持公益事业建设、遵纪守法、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等方面评定。预备党员也要参加评星定级活动,并作为转正考察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度评星资格。其中,基层党组织方面:违反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被“一票否决”的;领导班子不团结,不执行上级决议,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方面:不执行上级决议,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触犯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的;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参与组织上访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四、评定程序

 (一)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程序

 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组织领域分类进行。一般一年评定1次,集中在年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调研摸底(4月中旬完成)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年度考评工作,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摸底,重点了解掌握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机制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基层党组织要对所辖党员进行摸底排查,逐一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进一步摸清摸准党员底数,为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评星定级活动打好基础。

 2.基层党组织自评(8月中旬完成)

 基层党组织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党组织会议,班子成员对照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1),如实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1),认真开展自评。参加基层党组织自评会议的对象为本级基层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要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会后,要将自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核。

 3.民主评定(8月底前完成)

 上级党组织接收到基层党组织自评报告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该党组织的党员群众测评会。参加测评会的对象为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并邀请本辖区、本单位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参会党员数的一半)参与测评。测评会上,主要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党员群众填写《民主评定表》(见附件2-2)。测评会后,上级党组织将自评结果、民主评定结果上报基层党(工)委。

 4.组织评定(9月底完成)

 基层党(工)委接收到自评结果、民主评定结果后,组织召开党(工)委会,填写《组织评定表》(见附件2-3),进行组织评定。

 5.基层党(工)委审定(11月底完成)

 召开基层党(工)委会时,要确定专人按照自评得分占30%、民主评定得分占30%、组织评定得分占40%的比例对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如实填写《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审定表》(见附件2-4)。同时,要对《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审定表》认真审核,并经基层党(工)委书记签字盖章后,确定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党组织。

 6.公示(12月初完成)

 在接到书面反馈意见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将评星定级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对评星定级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评定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更正。

 7.备案(12月中旬完成)

 公示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将公示结果记录在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评星定级结果逐级上报至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旗直机关工委、旗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及各旗直机关党委备案。

 8.授星(12月底完成)

 每次评星定级工作结束后,基层党(工)委要召开大会,根据基层党组织得星情况进行授星。各地各单位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将评星定级牌匾悬挂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

 (二)党员评星定级程序

 党员评星定级工作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一般一年评定1次,在年底集中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党员自评(8月底前完成)

 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参会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并邀请本辖区、本单位的部分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与参会党员数相同)参加。会上,每一名党员要对照党员评星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5)填写《党员自评表》(见附件6-1),进行自我评定。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党员,要书面提交述职报告和自评表,不参与对其他党员评定。

 2.党员互评(8月底前完成)

 召开党员大会时,每一名党员要结合自己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职后,与会党员要根据每名党员的述职情况和平时表现,填写《党员互评表》(见附件6-2),进行互相评定。

 3.群众评定(8月底前完成)

 召开党员大会时,要向参会的群众代表发放《群众评定表》(见附件6-3),进行群众评定。

 4.组织评定(9月底完成)

 召开党员大会时,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填写《组织评定表》(见附件2-4),对每名党员进行组织评定。

 5.组织审定(11月底完成)

 党员大会后,党支部要对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定、组织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专人按照党员自评得分占20%、党员互评得分占30%、群众评定得分占30%、组织评定得分占20%的比例,对党员评星定级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如实填写《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审定表》(见附件6-5),确定党员评星定级结果,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进行公示。

 6.公示(12月初完成)

 支部审定后,要将评星定级结果在本地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对评星定级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评定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更正。

 7.备案(12月中旬完成)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公示结果记录在案,并将党员评星定级结果上报基层党(工)委备案。

 8.授星(12月底完成)

 每次评星定级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召开大会,根据党员得星情况进行授星。各地各单位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制作成图版,悬挂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

 五、结果运用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一类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来进行激励,以便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在选拔任用、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同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党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党组织的负责人,要进行组织调整。党员评星定级情况要与选拔任用、评奖评优、绩效工资、待遇报酬相挂钩,根据得星情况奖优罚劣。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

 六、推进措施

 (一)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将评星定级活动作为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引导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不断改进提高自己,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在推进“五城联创”、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走在前、做在先、当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整顿转化三类党组织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把整顿转化三类党组织作为评星定级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摸清底数、聚焦问题、对症施治、督查问效等措施,全力补齐短板,形成三类党组织动态管理、持续整顿、逐步提升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约谈调整机制,对三类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与党组织班子集体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三类党组织的负责人,经组织认定后,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把评星定级活动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相结合。要把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有力抓手,对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约谈记录;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严格依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给予组织处置。

 (四)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深化示范群体创建相结合。要结合评星定级活动,持续抓好示范群体创建工作。各党(工)委每2-3年对业绩特别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示范群体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编印示范材料、开展巡回宣讲等途径,建立经常性交流互动机制,推广示范群体的先进经验,切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把评星定级活动与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相结合。要按照《全旗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党组织班子建设规范化、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机制规范化、阵地保障规范化和经费落实规范化,切实为评星定级活动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七、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组)要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来认识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星定级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推动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确保这项工作能够落地见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政法、教育、卫计等部门行业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星级内容,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地各单位的实施方案要于4月底前,上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宣传评星定级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推进举措,切实在全旗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深入挖掘在评星定级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多角度、多方式地加以宣传报道,进一步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要选择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推动工作。

 (四)强化督查落实。要把评星定级活动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旗委组织部将结合基层党建现场观摩考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评星定级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旗委组织部要采取调研走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评星定级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各地各单位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规范、更正。

 附件:1.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参考标准

 2.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程序表

 3.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情况统计表

 4.三类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台账

 5.党员评星定级参考标准

 6.党员评星定级程序表

 7.党员评星定级情况统计表

 8.不合格党员评星定级台账

 

  中共四子王旗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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