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 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界别、委员代表人士数量和各级组织机构中都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基本职能,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开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重要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作用具有独特作用和特殊意义。一方面,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和支柱力量。在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中,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占有一定数量。如XX县第十届政协中,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X人,占委员总数的X%;
担任政协常委的X人,占常委总数的X%;
担任县政协副主席的X人,占副主席的X%。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平台载体,可以充分调动和吸引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有序参与国家事务,这体现出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另一方面,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可以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中承担的是政党协商的主要角色。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具有联系广泛、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联系着社会各阶层,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这些优秀的专业人士关心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知识和经验都很丰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的作用,能更好地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建言就策,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重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党派名义或个人名义提出提案、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权利得到了尊重和保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协商作用认识不到位。一是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未能很好坚持重大事务协商在前的原则,以情况通报代替政治协商、以邀请列席参会代替协商座谈。少数党政领导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把民主党派看成是“政治花瓶”,认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走形式,对民主党派的提案建议仅停留在书面答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使得提案办理没有实效。二是人民政协认识不到位。按照政协章程,政协应发挥主体作用,组织职能部门提出协商课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政协往往把自己当作二线部门,不愿意“多事”,缺乏推动协商的主动性。在办理协商意见反馈时,存在督办失位现象,这导致协商意见办理效果不佳。三是民主党派认识不到位。部分民主党派成员没有意识到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党派的基本职能和光荣使命,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很少主动思考提出议题,很少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很少提出批评意见和实质性建议。

(二)协商实效不高。履行协商职能,需要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民主党派缺乏固定、可靠、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仅凭每年的“两会”情况通报或是对口联系单位提供的一些资料,很难得到准确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一些单位提供资料有所选择,含含糊糊,遮遮掩掩,数据模糊片面。民主党派对党委政府有关工作知情不足,了解不深。因此,建立在信息不充分、不全面、不准确基础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往往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难以被吸收采纳。此外,一些党派成员在协商过程中往往立足于本党派、本系统、本行业,忽略对国家对本地区重大事务、重大决策的协商,反映困难多,提出建议少,协商质量不高、深度不够。

(三)协商能力不强。一方面,部分民主党派成员由于自身素质有限,忙于日常工作,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导致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过程中,看问题时视野不够开阔,分析问题不够深入,提出意见建议缺少深度和说服力。另一方面,民主党派组织受限于人员经费,没有建立较为成熟的调研工作机制,存在着个人参政议政能力强集体参政议政能力弱的现象。在政协会议期间个人意见多,党派建议少,集体智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党派只是以某个人的建议作为党派建议提案,没有充分发挥集体参政议政的作用,未能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参政议政机制,影响了党派的整体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

三、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既是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共党委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现实需要,既有利于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也适应了新时代国内外两个大局的需要。因此需要从党委政府、政协组织、民主党派三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完善协商机制和程序。程序性是协商民主的基本特征之一,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建议的处理和反馈都要一一明确,让协商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循。协商民主的程序化,指的是协商的各个环节,包括协商计划的提出和确定、协商议题的采集、确定和协商的过程、协商意见的反馈等等,都要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要充分挖掘政协组织的协商资源,充分发挥政协协调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使政治协商工作在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程序严谨的机制中运行,在知情明政、民主和谐、保障有力的环境下开展,从而促进民主科学决策,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建立政府工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为民主党派提供知情明政渠道,充分保障和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获得信息渠道畅通。

(二)发挥人民政协主体作用。人民政协是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组织,是各党派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土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因此,要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主体作用,为民主党派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一要加强与民主党派的沟通联系。邀请民主党派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政协重要工作要与民主党派进行协商讨论,政协开展的重大活动要及时向民主党派通报。同时,通过各种座谈、联谊及节日期间的慰问、走访活动,增进与民主党派成员的友谊。二要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落到实处。鼓励民主党派成员踊跃参加政协大会发言、小组讨论、重点课题调研及各种视察活动,为民主党派知情议政、阐述主张和表达意见提供平台。三要重视民主党派提案办理。政协要高度重视对党派及党派成员提案的办理过程以及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要对民主党派提交的大会发言和社情民意进行跟踪,及时反馈办理成效。对民主党派所提重点提案,由政协领导分工,重点督办,提高党政部门对民主党派意见建议采纳率。

(三)提高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履职能力。只有大力提高民主党派及其成员的履职能力,才能增强政治协商的针对性、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民主监督的主动性,才会使民主党派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既是民主党派成员的权利,也是义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政协协商活动,自觉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二要开展学习培训。民主党派要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讨论、现场教学等形式,引导成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历史等知识,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三要提高协商实效。协商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参政党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精品意识,提高提案、建议的质量。要组织开展调研,鼓励党派成员深人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党委政府的角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出有价值、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要注重骨干成员的培养,有意识的培养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参政议政意识强、热爱多党合作事业的骨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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