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人事档案使用制度

 商场超市人事档案使用制度

  建立人事档案使用制度的目的:

 第一,建立商场人事档案使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使用档案材料。档案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保证商场人事档案管理秩序。

 第二,建立商场人事档案使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商场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商场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商场人事档案使用的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提供查阅人事档案场地。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失等。这是人事档案使用的主要方式。

 (2)借出使用。借用人事档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总经理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人党、人团、提升、招工、出国,等等。

 第三,人事档案使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使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证。

 (1)查阅手续。

 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2)外借手续。

 ①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

 ②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③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

 ④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

 ⑤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簿上注销。

 (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必须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使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后,登记、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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