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着力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认真梳理食品药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人群,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提升我县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副食、小药店、小诊所、食品(保健食品)会销场所、校园、农村市场。

(二)重点内容:1.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2.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未经注册及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施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
4.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不依法行政行为;
6.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法监管人员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索拿卡要、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2020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XX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对重大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切实履行经营者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挥好12315、12331、12365等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
1.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各股、室、执法大队、分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治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工作台账。

2.深入分析问题成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局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查找出问题形成的症结,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治措施。

3.积极开展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0月)
1.大力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组织力量对小作坊、小餐饮、小副食、小药店、小诊所、食品(保健食品)会销场所、校园、农村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对于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突出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及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
药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整治区域,突出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药品;
食品生产环节,以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为重点,突出查处无证食品加工小作坊;
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突出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农村地区小餐饮、小副食,严查经营“五毛食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2.严格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针对摸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切实采取自纠、规范、整改等工作的基础上,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拒不整改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进行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3.全面纠正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行为。对内部自查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治理。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切实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

4.严厉查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虚假案变通处罚、索拿卡要、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2月)
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月工作小结,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报送整治情况,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监管政治站位。

要切实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治站位,把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措施,全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在整治工作中,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进一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抓好问题整改。

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县实际,分门别类,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表,一件一件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一件一件销号,实行整改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确保天天有行动、月月有进展,确保问题改得实、改到位、不反弹。完善监管机制,采取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增加监抽频次等方式,建立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科学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细动员、实部署、狠落实,压实责任,抓实、抓细、抓好“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制落实。紧盯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不放松,靠实责任不手软,强化措施实打实,工作成效有改观。强化执法办案,对存在经营使用过期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要本着从严、从快、从重的态度,该立案查处坚决立案查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切实做到严惩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进一步建立内部监督体系。

要完善监管措施,要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增强全县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着力构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格局。要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切实强化“网格化”、“痕迹化”、“标准化”监管措施;
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帮助指导、行政检查、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完善法制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法制部门对监管措施、监管程序、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要完善内部纪律监督,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监督。

(四)进一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推进、信息共享、经验互通等工作联动机制,从而形成整治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采取联合抽查回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了解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采取联合谈话提醒等方式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轻微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做到不掩盖不护短,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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