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会决议_股东会决议多少通过有效

                      北京市某某机电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3年   月   日。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张三、李四。

 主 持 人:张三。

 议    题:抵押担保。

       本次会议于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应到股东2人,实到股东2人;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数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鉴于2013年2月22日,本公司与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签署《建材产品采购协议》,为担保本公司依约全面履行该合作协议,本次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本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为抵押物向北京某某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如下:(见附件)。

  2、会议决定委托张三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按印):

   张三:

  李四:

  北京某某机电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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