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习《有关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通知》心得体会二

《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
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
指出,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领导干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践行“两个维护”。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干部考核工作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在“准”“全”“效”上下功夫,激励干部敢为人先、担当作为,敲响改革的鼓点、踩实发展脚步,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把准方向。政绩考核指挥棒朝哪儿指,决定了干部工作的方向,影响着干部干事创业的心思精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要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高质量发展意识,自觉把思想意识转移到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上来,自觉在工作和重大决策中注重高质量发展。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尺度。

调整指标。在高质量发展这个大方向之下,要及时调整干部政绩考核中的量化指标。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通知》明确要求,要对应新发展理念,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

突出实效。考核干部政绩本身不是目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才能激发广大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热情。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工作,需要各方组织协调,需要导出组合拳。组织部门要强化自己的主责主业意识,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工作衔接,力求简便高效,力戒形式主义。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要强化日常管理,在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去考核和考察领导干部的政绩。

《通知》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阐述,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进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主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首先要把群众获得感强不强、幸福感多不多、安全感高不高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扑下身子,眼睛向下看,工作朝下做,多一些裤腿粘泥、眼含泪水的务实调研,少一些闭门造车、庭院跑马的空想,多干实事、少摆样子,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做人民群众的第一倾诉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变化和红利。

人民至上,明白干好干坏。“干得好不好, 群众最明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考核评判领导干部政绩最具说服力的指标。我们的政绩如果脱离了群众,得不到人民的认可,那必定是假的;干部干得多,人民获得少,必定是工作没干好。政绩考核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领导干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最急最盼的实际问题,让业绩在实践中体现。要注重考核方法,多到现场、到一线、到老百姓身边,多听百姓怎么说,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让实效在百姓评论中衡量。要杜绝盲目的“多劳多得”,用好“量”与“效”的双重标准,真正树立“能者多得”的政绩考核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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