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协助总工程师和通风矿长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定位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是通防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参与制定、修订通防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2、参与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制定通防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3、宣传、主持贯彻各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类、“一通三防”类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4 按照规定参加各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 “一通三防”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5、负责制定并实施通防科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通防科职工参加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复训、考试,确保部门职工按规定持证上岗。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6、协助总工程师和通风矿长保障矿井“一通三防”工作顺利开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7、按照技术管理规定审批通防科各类技术资料;主持贯彻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8、按照矿隐患排查制度参与、组织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整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9、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通防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持贯彻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10、参与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服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为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各项支持。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11、熟悉、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12、参与“一通三防”重点课题攻关,推广应用先进的“一通三防”技术和装备。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13、参与制定部门安全业绩考核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
14、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项要求的资料,按要求对井下进行整改,并保持动态达标。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