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 8 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司法厅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监督和指导全区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3.负责管理全区戒毒(矫治)工作。

 4.承担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依法治区、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6.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及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罪犯进行的社区矫正工作。

 7.受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地方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9.依法负责全区仲裁机构的注册登记工作。

 10.指导和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

 设;管理自治区监狱系统正处级干部、劳教系统处级干部;协助地、州、市党委管理地、州、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12.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13.负责全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4.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司法厅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司法厅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自治区司法厅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自治区司法厅本级

 2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3 新疆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 18751.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69.8万元,降低 10.3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支出17835.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0.11 万元,降低 0.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结余 10897.51 万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05.36 万元,增长 9.0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财政专户资金部分因工程尚未完成而未支付。

 (二)部 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8751.6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0.07 万元,占 85.65%;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缴款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2691.58 万元,占 14.35%。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 12515.29万元,决算数 18751.65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49.83%,差异主要原因安置帮教基地项目追加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7835.1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16.24万元,占 46.62%;项目支出 9518.86 万元,占 53.38%;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 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 12515.29万元,决算数 17835.1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42.51%,差异主要原因安置帮教基地项目追加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16060.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616.66 万元,降低 14.0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财政拨款支出 16733.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85

 万元,增长 0.1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 8294.45 万元,项目支出 8438.71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6726.9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84.29万元,降低 9.2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557.29 万元,决算数 16060.07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2.12%,差异主要原因安置帮教基地项目追加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 10557.29 万元,决算数 16733.16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58.49%,差异主要原因安置帮教基地项目追加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060.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616.66 万元,降低 14.0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733.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85 万元,增长 0.1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225.5 万元,205 教育支出 5588.95 万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52.32 万元,211 节能环保支出 15万元,229 其他支出 51.39 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 6557.0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353.7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98.27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180.55 万元,资本性支出 343.49 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 10557.29 万元,决算数 16060.07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52.12%,差异主要原因安置帮教基地项目追加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 10557.29 万元,决算数 16733.16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58.49%,差异主要原因从收入支出情况看,财政拨款资金发挥着主体和支撑作用,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基本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支出比重稳步增长。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 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 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 10897.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05.36万元,增长 9.0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6726.9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84.29 万元,降低 9.2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176.53万元,比上年增加 9.16 万元,增长 5.47%,增加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访惠聚”支教任务工作增加,致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7.97 万元,占 95.15%,比上年增加 5.66 万元,增长 3.49%,增加原因是直属单位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访惠聚”支教任务工作增加,致使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8.56 万元,占 4.85%,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3.49%,增加原因是高度重视援疆工作,任务力度加大。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自治区司法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7.9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7.9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支出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 0 辆,保有量为 71 辆。

 公务接待费 8.56 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8.56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援疆任务、考察调研、交流学习、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等。自治区司法厅国内公务接待 51 批次,570 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 273.6 万元,决算数 176.53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35.47%,差异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审批流程。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 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 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51.5 万元,决算数 167.97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 33.21%,差异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审批流程;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22.1 万元,决算数 8.56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1.26%,差异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审批流程。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16.78 万元,比上年减少19.14 万元,降低 1.8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

 自治区司法厅(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1.8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71 万元,降低 48.17%,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审批流程。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7.0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3.7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29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71 辆,价值1707.99 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

 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6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6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 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2018 年,多项财政改革措施持续推进,对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在完善制度体系,深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1.出台多项管理规定。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保障工作,综合近年来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工作情况,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印发《关于转发〈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财行〔2018〕61 号)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保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供工作指引;二是修订《司法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从严规范厅直属单位资金管理,对 10 万元以上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报请厅党委会研究审议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地落实;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制定了自治区司法厅勤俭节约、节俭开支、降低公务运行成本的具体措施并下发通知,从严把关各项活动,从严管理会议,

 从严经费管理,从严管理公务出差,从严管理车辆,从严控制办公用品使用,从严控制办公楼水电支出等,大力压缩控制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四是加强公务车辆及驾驶员队伍管理,重新修订了《司法厅机关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最大限度保障机关服务;五是加强和规范驻村工作队车辆管理,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车辆管理的通知》,有效保障驻村工作公务活动,至此,自治区司法厅机关财务的指导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基本形成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2.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好的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因此,自治区司法厅始终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审核把关。通过设置归口管理、支出审批等层层复核程序,加强经费支出审核,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注重事前程序把控,如办公设备、印刷采购,通过政府采购网确定协议定点采购供应商,既规范了采购行为,也达到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3.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宣传。落实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制度学习和宣传,力求制度规定深入人心。自治区司法厅将各项制度下发至厅直属系统及各部门,要求认真学习落实,并将学习落实情况,定期汇总报送。

 (二)深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工作全面管理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按照全面推进预算管理的意见要求,深化绩效理念,注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2018 年,更加注重全程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的范围,重视绩效结果的应用。

 1.注重预算编审工作。2018 年,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和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结合实际逐项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准确反映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逐项填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做到可以量化的全部予以量化,确实无法量化的要求提供预期效果,全面反映财政投入产出的预期目标。在预算编制精细化方面,要求所有的项目预算均按照相关开支标准或市场行情进行测算,详编、细编预算,做到立项有依据、计算有过程,绩效有目标。

 2.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算提供参考,重点监控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切实盘活资金存量,对年内执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变化增加的经费预算,尽可能通过调整存量解决增量支出;进一步核实存量资产,对厅机关固定资产开展清查盘点,夯实资产存量,为 2019 年全面资产清查打好基础;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构建厅机关货物服务采购需求处室、纪委监察、计财、办公室联动机制,严格程序把控,预防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直属单位管理。通过措施强化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管理,重点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

 着力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

 司法厅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司法厅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262 万元,执行数为 226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推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远发展;二是通过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各族人民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进而达到提高立法质量及制度建设;三是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各方面协调联动,不断强化司法行政改革和主责主业,完成各项工作;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与民主监督,防止司法腐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前低后高,因大量的专项业务工作集中在下半年开展,导致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均衡性不强,呈现前低后高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我们将会根据工作计划,按规定安排司法厅业务经费投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定时进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查看资金是否用到实处,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分处,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工作。

 司法厅“去极端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司法厅“去极端化”工作经费项目绩

 效自评得分为 9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37 万元,执行数为 3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承担着全区开展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和“去极端化”工作研究并及时提出对策和意见建议;二是每年进行全区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和“去极端化”宣读活动,对宣讲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正面引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等工作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均衡,

  因大量的专项业务工作任务安排集中,导致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均衡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我们将会根据工作计划,保证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定时进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查看资金是否用到实处,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分处,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工作。

  加班、特勤津贴和换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加班、特勤津贴和换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47.5 万元,执行数为44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的特勤津贴予以保障;二是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的加班津贴予以保障;三是换装经费有效使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不均衡,因制定的换装计划有序,导致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均衡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我们将会根据工作计划,按规定安排经费投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定时进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查看资金是否用到实处,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分处,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工作。

 西北政法教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西北政法教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 万元,执行数为 6.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25%。主要产出和效果:协助西北政法学院负责组织各专业学生招生、注册、建立档案、聘请专职教学人员等工作,完成面授课程安排,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实施考试、评卷等工作,保障了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教学任务,为政法系统输送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根据年末学员人数,学费收入据实核定,因此完成预算的 80.25%。下一步改进措施:按规定程序协助学院做好招生工作,认真组织并保证生源,定时进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查看资金是否用到实处,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分处,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工作。

 办公及被装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及被装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8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60 万元,执行数为 26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部分,保证教学、行政的正常运行;二是保证民警服装的补贴,在职干警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行为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执行情况不均衡,主要原因为该项目

 资金为弥补办公及被装经费不足,通常使用集中在下半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资金需求合理制定使用计划。二是完善申请资金拨付节点,达到资金执行目标。

 人民警察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民警察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自评得分 8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15 万元,执行数为 3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干警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待遇的正常发放;二是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及获得感和幸福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拨付金额不足,仍需由其他资金予以弥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人数测算所需资金,积极沟通上报,争取资金足额拨款;二是按资金需求合理制定使用计划。

 财政专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财政专户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8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0 万元,执行数为 1296.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66.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弥补一般预算经费及校园维修维护等不足部分;二是保障日常工作需要及学校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本年未完成预期目标,主要原因为该项目资金中安排学生宿舍楼、实训基地自筹资金部分因工程尚未完成而未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合理的用款计划申报使用资金;二是按资金需求合理制定使用计划。

 办公场所租赁及业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场所租赁及业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8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0 万元,执行数为 5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弥补正常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保障正常办公场所及业务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不均衡,因租赁合同有时限,导致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均衡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二是逐步推进,提升管理;三是认真组织,强化落实。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厅业务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自治区司法厅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2262(万元)

 执行数:

 2262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2262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62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力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

 切实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推动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危安类刑释”及刑释人员全面押运遣返工作,最大限度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推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远发展,通过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各族人民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进而达到提高立法质量及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与民主监督,防止司法腐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有序开展,成效突出 全年 全年完成情况良好 数量指标 “法律与你同行”节目每周开播 每周开播一期,全年共计 48 余次 全年共完成 52 期 发放普法宣传读本 4000 余本 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读本 4990余本 建立基地 建立就业基地30 个, 年末建立就业基地 116 个

 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等工作 接送必接必送人员 8000 名 实际接送 8841 名 开展普法中期检查 对不少于 20 家单位进行普法中期检查 年末对 21 家单位完成检查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教育帮扶工作 共组织个别谈话28000 人次,心理辅导 5200 人 共组织个别谈话 117115 人次,心理辅导 17055 人次 实施技能培训 1600 人次 年末完成培训 3197 人次 完成示范点工作 增加 3-5 个 年末示范点达 42 个 完成司法部社区矫正案件工作 完成 50 件 年末实际完成编制工作 60 件次 指导帮助就业人次 达 360 人次 年末实际帮助就业人次 1828人次 项目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成效显著 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力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 效果良好 明显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普法宣传对象满意度 100% 100%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厅“去极端化”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自治区司法厅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337(万元)

 执行数:

 337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37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37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加强特殊群体“去极端化”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司法厅组织专人开展次项工作,“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自工作有序开展以来,教育转化成效显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逐步消除,宗教极端化明显淡化,社会回归世俗化,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预期工作任务 100% 100% 完成时限 在持续三年的时间 持续完成 数量指标 安排司法厅工作经费 337万 337 万 资金全部到位 明年工作预计人员 增幅预计至少达到 20% 达到 23% 全年共计发放相关宣传印刷品 共计 4000 余本 全年共计发放 4990 本 人员覆盖率 要求人员覆盖率 100% 人员覆盖率 100% 宣传完成情况 覆盖率 100% 覆盖率 100% 组织骨干培训人数 约900名民警进行轮训 共十余期,约 900 人次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要求 仅限一种教育手段,只教授国家通用成效显著,定期组织考试

 语言 项目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宗教极端思想逐步淡化,社会日益稳定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满意度 100% 100%

  自治区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加班、特勤津贴和换装经费 预算单位:

  自治区司法厅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447.5(万元)

 执行数:

 447.5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447.5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47.5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保障了在编民警换装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落实特勤及加班政策,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警察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按照司法部有关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统一规定,保证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干警着装换装经费,以利于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的实现。警察特勤工作津贴、加班津贴的发放,落实从优待警,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充分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保障人民警察正常执行公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按照月人均 240 元 总量控制 换装人员 全机关预计 160人次 严格审批流程,实有人数发放 加班津贴执行标准 实行总量控制,每月不超过 3 天 严格考勤制度 加班津贴执行标准 在一周 5 个工作日的之外的时间 周末时间 人员覆盖率 人员覆盖率100% 人员覆盖率 100% 特勤津贴执行标准 30%测算 职务级别两项合计测算

 厅机关政法专项编制人民警察实有人数 135 人 严格审批流程,实有人数发放 质量指标 严格落实制度,切实落实资金有效使用 全年严格按工作流程报批考勤,发放补贴 严格落实,全年发放到位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人均工作标准,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提高人民警察待遇,提升幸福感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员满意度 100% 100%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西北政法教务经费 预算单位:

  自治区司法厅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8(万元)

 执行数:

 6.42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8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42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司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后续人才的培养是重中之重,西北政法新疆函授站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培养了大批司法行政系统的专业人才,具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精神,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协助西北政法学院负责组织各专业学生招生、注册、建立档案、聘请专职教学人员等工作,完成面授课程安排,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实施考试、评卷等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有序开展,成效突出 全年 全年完成情况良好 数量指标 完成面授课程 开设两期 完成两期,效果良好 完成学费收入 20 人次 实际收费 30 人次 开设课程 16 门 每期 8 门,两期共计 16门 成绩合格率 100% 100% 项目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培养后续专业人才 成效显著 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力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 效果良好 明显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对象满意度 100% 100%

 标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及被装经费补助 预算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0 万元

 执行数:

 26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0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办公被装经费补助项目 260 万元,弥补一般预算经费不足,保障我校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正常建设发展及教职工培养,从硬件及软件两方面满足联合办学及培训要求。培养学生1500 人,培训干警 1500 人。

 至12月末26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公用支出及干警服装购置,项目资金使用是我校形成了具有警察院校鲜明特色的学风和校风。培养在校学生人数达1430 人,培训干警 2000 余人,项目资金的使用大大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及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在职人数 207 人,学生人数1500 人,补助办公、被装购置 补助水电差旅等办公支出120 万元、被装50 万元 实际补助办公支出 84万元、被装 49 万元 培训人数 1500 人,补助培训支出 补助培训支出90 万元 实际补助培训支出127 万元 质量指标

 学校主要以培养监狱、教育矫治、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应用人才为主要目标,同时面向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警衔、岗位、业务等各类培训 培养学生人数1500 人、培训干警人数 1500人 实际培养在校学生人数 1430 人、培训干警人数达 2000 余人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进度按时按需使用 计划 12 月使用完毕 实际12月全部使用完毕

 成本指标 拨付专项资金 260 万元,全力保障基本支出运转不足 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实际全部用于公用支出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拨付专项资金 260 万元,全力保障基本支出运转不足 保障学校正常发展,培养和培训更多人才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正常运转保证警务化管理 保障学校正常发展 提升学校发展建设,教职工警务化管理 生态效益指标 培养监狱、教育矫治、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应用人才,同时开展警衔、岗位、业务等各类培训 培养学生人数1500 人、培训干警人数 1500人 实际培养在校学生人数 1430 人、培训干警人数达 2000 余人 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

 新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才培养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 培养学生人数1500 人、培训干警人数 1500人 培养在校学生人数1430 人、培训干警人数达 2000 余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教职工满意度 95% 98% 培训干警满意度 95% 96% 培养学生满意度 95% 97%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警察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 预算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15 万元

 执行数:

 315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15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15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 年在职干警 165 人,通过人民警察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项目资金 315 万元,保障干警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待遇的正常发放,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及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 年在职干警 165 人,通过人民警察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项目资金 315 万元,保障干警特勤津贴及加班补贴待遇的正常发放,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及获得感和幸福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在职干警人数 165 人 人民警察特勤津贴按照教职工基本工资的 30%严格核算,加班补贴按照文件标准 710 元总量管理。

 特勤津贴严格执行工资的 30%标准,加班补贴按照文件标准 710 元及实际考勤予以发放 质量指标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 315 万元 预期拨付资金 370万元,减少因人员增资垫付特勤津贴增长部分 实际使用资金371.16 万元,不足部分 56.16 万元由财政专户经费弥补。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进度按时按需使用 计划 12 月使用完毕 实际 10 月全部使用完毕 成本指标 拨付专项资金 315 万元,全部用于干警津贴 全部用于干警津贴 实际全部用于干警津贴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拨付专项资金 315 万元,全部用于干警津贴 全部用于干警津贴 实际使用资金371.16 万元使教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人民警察的关怀与厚爱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从优待警 保障从优待警 促进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 生态效益指标 保障从优待警 保障从优待警 促进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 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 人民警察、教师于一身 双重光环,职责重大 因学校的工作人员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属人民警察序列又肩负教师一职,人民赋予的双重光环使学校教职工倍感荣耀和担负的责任重大和深远,定会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教职工满意度 100% 100%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财政专户经费 预算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50 万元

 执行数:

 195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5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50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为全额预算行政拨款单位,没有执行生均拨款,每年编报的预算中一般预算拨款按学校在职及退休人员申报。我校为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全额缴入财政国库。学校一般预算拨款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及学校正常运转,故申请财政专户经费项目 1950 万元,弥补一般预算经费不足。

 截止 2018 年 12 月该项目资金共使用1080.15 万元,使用率 55.39%,因项目资金中安排校园维修、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工程自筹部分、学生宿舍楼建设自筹部分以及奖励金都尚未支出,故支出使用率较小。项目资金的使用大大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及发展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在职人数 203 人,学生人数1430 人,补助办公、发展建设及聘用人员支出 补助办公支出990 万元、建设支出 400 万元、人员支出 560万元 补助办公支出 642.25 万元、建设支出 134.8 万元、人员支出 303.1 万元 质量指标

 学校主要以培养监狱、教育矫治、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应用人才为主要目标,同时面向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警衔、岗位、业务等各类培训 培养学生人数1500 人、培训干警人数 1500人,新建学生宿舍楼及反恐防暴实训基地 实际培养在校学生人数1430 人、培训干警人数达2000 余人,新建学生宿舍楼已使用正在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及反恐防暴实训基地正在建设中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进度按时按需使用 计划 12 月使用完毕 截止 2018 年 12 月该项目资金共使用 1080.15 万元,使用率 55.39%,因项目资金中安排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工程自筹部分、学生宿舍楼建设自筹部分以及奖励金都尚未支出,故支出使用率较小 成本指标 拨付专项资金 1950 万元,全力保障基本支出运转不足及学校发展建设 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学校建设支出 实际全部用于公用支出、建设支出及外聘人员支出,保障学校长期发展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拨付专项资金 1950 万元,全力保障基本支出运转不足 保障学校正常发展建设,培养和培训更多人才 实际培养在校学生人数1430 人、培训干警人数达2000 余人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正常运转,保证学校长远发展 保障正常运转,保证学校长远发展 提升学校发展建设,教职工全力以赴干好教学工作 生态效益指标 培养监狱、教育矫治、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应用人才,同时开展警衔、岗位、业务等各类培训 培养学生人数1500 人、培训干警人数 1500人 实际培养在校学生人数1430 人、培训干警人数达2000 余人 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

 新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才培养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 培养学生人数1500 人、培训干警人数 1500人 培养在校学生人数 1430人、培训干警人数达 2000余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教职工满意度 95% 98% 培训干警满意度 95% 96% 培养学生满意度 95% 97%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场所租赁及业务运行费 预算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万元

 执行数:

 5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研究所现有工作人员 8 名,承担着开展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工作;承办司法机关委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和社会鉴定机构多次鉴定仍有争议的鉴定案件;承担国家部位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承担社会委托鉴定案件。财政预算办公经费远远不能满足研究所正常运转所需。故申请 50万元用于弥补办公场所租赁及业务运行费不足的问题,保障研究所正常办公及业务开展。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资金共使用 50 万元,完成预期目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本单位工作人员 8 名,申请金额 50 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该项目资金50 万元,预测无结余。

 截止 2018 年 12 月该项目资金共使用50 万元,使用率100%。

 数量指标 项目中 18 万元用于弥补人员、办公经费不足。

 2018 年该项资金中人员、办公经费资金18 万元,预测无结余。

 该资金共使用 18万元,使用率100%。

 数量指标 项目资金中预算 32 万元租用办公场所,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018 年该项资金中租赁费用支出 32 万元,预测无结余。

 该资金共使用 32万元,使用率100%。

 质量指标 研究所按照司法厅、财政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要求报送报表,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等。

 按上级部门要求报送。

 积极按上级各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等各类报表,完成率 100%。

 时效指标 每月定时支付聘用人员工资。

 预期全年按时发放。

 全年按时发放,完成率 100% 项目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 开展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工作、承办司法机关委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和社会鉴定机构多次鉴定仍有争议的鉴定案件等工作。

 预期能够保障工作人员开展正常研究所各项工作。

 项目资金补助能使工作人员积极完成各项研究案件工作,高效率达到工作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 1:出租方满意度 95% 100% 满意度指标

 指标 2: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98%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

 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指行政运行。

  指基层司法业务。

  指普法宣传。

  指法律援助。

  指司法统一考试。

  指社区矫正。

  指司法鉴定。

  指事业运行。

  指其他司法支出。

  指犯人改造。

  指狱政设施建设。

  指中专教育。

  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职 业 年 金 缴 费 支 出 。

 指能源节约利用。

  指其他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 8 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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