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站长)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站长)职责

  第一条 在上级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领导中心(站)的行政业务工作,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二条 领导制定本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向上级汇报。

 第三条 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各项工作质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安排业务学习、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五条 负责领导中心(站)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六条 根据医院人事制度,组织做好中心(站)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拔等工作。

 第七条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负责审查物资供应计划和财务预算,检查财务收支,关心职工生活。

 第九条 及时向社区办事处有关部门通报社区卫生情况,汇报工作。

 第十条 及时研究处理社区群众对中心(站)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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