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X XX 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 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XX 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背”百日行开工作方案

 根据《XX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背百日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X 交安字〔2019〕X 号、《XX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XX 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背百日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X 安字〔2019〕XX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经局班子会研究会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展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背”百日行动,具体方案以下:

 1、整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牢固建立安全生产 “红线”意识、“底线”思惟。坚持把“打非治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依法依规实行职责,严格履行“4 个 1 律”(即停产整理、关闭取消、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执法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背法背章行动,进 1 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迎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交 1 份满意的答卷。

  2、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行业领域展开打非治背行动,在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运输、公路工程建设3 大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 1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背法、背规背章行动。

  (1)共性问题

 1.没有资质、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理,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

 3.关停取消后又擅自展开生产经营活动;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

 7.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

 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

 8.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未到达标准的;

 9.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0.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

 11.未依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济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专项问题

 道路运输(城市客运)

 1.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

 2.证牌不全或使用无效证牌、空白车证从事运输经营和从业人员未获得相应从业资历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动;

 3.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危货运输车辆超出许可事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的行动;

 4.长途客运车辆违背清晨 2 时至 5 时禁行规定的行动;

 5.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 3 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动;

 6.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动;

 7.未对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和路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行动;

 8.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出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动;

 9.背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的行动;

 10.挪用、套用出租汽车号牌从事出租经营活动的行动;

 11.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动;

 12.“3 不进站、6 不出站”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动;

 13.“两客 1 危”车辆动态监管措施履行不到位,存在超速、疲劳驾驶或关停动态监控系统的行动;

 14.“两客 1 危”车辆动态监管背法背规行动处罚率未到达 90%以上,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乃至包庇驾驶员的行动;

 15.放任营运客车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站(场)的行动;

 16.出租车异地驻点经营的行动;

 17.“两客 1 危”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1 图、1 牌、3 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履行不到位的行动;

 18.

 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票实名制和实名查验履行不到位的行动;

 19.营运性客车对符合国家相干法律法规免票儿童强迫收费的行动。

  水上运输

 20.船舶无证无照、无船名船号、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运输经营的行动;

 21.客渡船超员、非客船载客、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

 22.大船小证、背章航行等背法背章行动;

 23.非法从事运输的行动;

 24.运砂船舶严重超载的行动;

 25.船况不良背规航行和天气状态不良冒险航行的行动;

 26.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行动;

 27.船舶污染水域的行动。

  公路工程建设

 28.建设工程项目不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9.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相应的培训考核,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从业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1.特种作业人员未获得相应资历和未经培训上岗;

 32.施工中使用不合格施工机械、设施、机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配件等;

 33.特种装备未获得特种装备使用登记证书就投入使用;

 34.从业单位使用已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装备和材料;

 35.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或制度履行不到位、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36.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37.建设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未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分部份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8.从业单位未按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农村公路运营等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展开相干专项整治行动

 3、工作实行步骤

 本次“打非治背”百日行动从 7 月底开始,10 月底结束,共分 4 个阶段推动:

 (1)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各单

 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百日行动”实行方案,明确本单位“百日行动”重点、难点,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2)隐患排查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催促企业对比“百日行动”共性、专项问题,全面展开自查自纠,积极宣扬“百日行动”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全部职工安全意识;进 1 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延续展开“5 个 1”活动,突出强化“反 3 背”(背章指挥,背章操作,违背劳动纪律)集中行动;

 (3)执法检查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31 日)各单位要组织展开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延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非法背法行动,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4 个 1 律”“5 个 1 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催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提升总结阶段(10 月 1 日⑴0 月底)各单位要强化警示教育,通过约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情势,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构成总结报告,报送至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4、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背”百日行开工作的认识,以高度的整治责任心,将“打非治背”百日行动作为季度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相干工作的安排和布置,为专项治理,打击行动提供坚强的保障体系。

  (2)精心组织,周到布置

 要依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危及道路运输安全、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稳定和秩序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门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

 行动方案和打击重点,对全部行动的展开和推动进行全面、细致、周到的安排,确保“打非治背”百日行动依照既定方案和要求有序进行。

  (3)突出重点,重视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 是突出抓好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对辖区内的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经营者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2 是要强化对营运驾驶员的监管,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增强他们的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确保其符合从业资质规定要求。要严厉打击严重背法背规运输经营和危及运输安全的背法行动,对产生严重背法背规经营、危及运输生产安全和公路安全的这类背法行动当事人依法依规严厉处罚。3 是不畏艰巨、努力工作,敢打硬仗,切实把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背”百日行动抓出实效,进 1 步增进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保护我县交通运输市场稳定和良好秩序,为继续保持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稳定向好局面做出新贡献。

  (4)加强宣扬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情势,大力宣扬“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换推行和反面典型案例暴光力度,着力营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大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

  (5)强化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4 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 1 线督导检查,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情势对“打非治背”行动展开督查和指点,切实解决“打非治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背”专项行动的

 针对性和有效性。中秋、国庆节前后,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6)重视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背”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 8 月 15 日前上报本单位“打非治背”工作方案,10 月底上报本阶段打非治背集中行开工作情况总结。

推荐访问:打非 安全生产 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