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领养协议合同书

 宠物领养协议合同书3篇 宠物领养协议合同书
甲方(寄养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领养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从XX领养出去的宠物猫能够坚持XX的免疫和绝育原则,保证猫的健康,减少流浪猫产生的源头。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宠物猫之领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作为“XX”(“XX”是以救助流浪猫为目的及宗旨之自发性社会公益团体)之组织成员,将“XX”所救助之流浪猫(名称)交由乙方喂养。被领养猫情况:
  名字:_____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免疫:________,绝育:________,体态描述: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乙方接收领养猫前,提供适当的饮食及活动空间,保证其健康。

  2.向乙方如实告之领养猫之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

  3.协助乙方熟悉并安排领养猫到达乙方家庭后的生活。

  4.为乙方喂养领养猫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5.在乙方接收领养猫后的适当时间内对乙方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回访也可由XX有关负责人员来完成)。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接收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领养猫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初步观察及接触。

  2.与家人做必要的沟通及商议,不得因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等原因抛弃领养猫。

  3.为领养猫提供猫粮或自制新鲜的纯肉类食品;提供洁净的饮用水。

  4.在室内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进行家庭喂养,不得放养,并保证领养猫安全。

  5.定期为领养猫注射疫苗。适龄猫应在适当的时候完成绝育手术。

  6.在必要时,为领养猫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决不可以在猫咪生病时放弃对猫咪的治疗。

  7.在接收领养猫后的适当时间内,协助甲方及“XX”对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

  8.在无法继续喂养领养猫的情况下,将猫交回甲方或“XX”,不得未经XX同意而自行转交他人或将其抛弃。

  第四条 本协议自乙方接收领养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及“XX”保管。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宠物领养协议合同书
协议双方
领养人(甲方)
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送养人(乙方)
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协议对象(被领养宠物)
品种______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绝育情况______ 领养时年龄______
领养时免疫情况______
领养时驱虫情况______
猫咪照片
本着为一条生命负责的态度,双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须遵守的条款
一、原则上要求已成年(未成年人请送养人与其家庭取得联系,在确认全家接受的基础上,由其家长出面交涉,方可领养)。

  二、对于领养宠物一事,必须已征得所有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同住伙伴)的同意。

  三、在生活发生变化时(比如恋爱、结婚、生子、搬家、更换工作地点等等),要安置好宠物的生活,不会疏忽照顾,更不会遗弃。

  四、若宠物发生各种状况(比如生病、掉毛、呕吐毛球、打破东西、抓坏家具、吵闹、误咬主人、逃跑等等)时,不讨厌它、不遗弃它、愿意教育和坚持爱护照顾它。

  五、保证宠物只在室内放养,不笼养、不绑养、不放养。

  六、假如居住环境有令宠物坠楼或走失的危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宠物坠楼意外发生(例如安装纱窗或用铁网封好窗户和阳台或者关好阳台不让其上阳台等)。

  七、做到科学喂养,避免宠物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比如不能给宠物吃危害它们健康甚至生命的食物(骨头、巧克力、洋葱....等等);不让宠物接触危害它们健康甚至生命的植物(比如百合花、杜鹃花、水仙花、风信子、万年青....)等等。

  八、接受宠物绝育。并在宠物到达适合绝育年龄之时,带未绝育的宠物去正规宠物医院实施绝育手术,让其不生育,以免占用流浪宠物的领养资源。

  九、给宠物进行定期驱虫(三个月一次)、免疫(一年一次),宠物生病能及时送它到正规宠物医院就医。

  十、接受送养人不定期上门回访,更换居住地点要告知送养人新地址(具体回访方式,可双方协商)。

  十一、 假如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继续养宠物,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宠物转送他人。而须通知乙方接回宠物。

  乙方须遵守的条款
一、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宠物的情况,比如宠物的性格和在救助期间的疾病史等。

  二、尽可能给甲方在照顾宠物的问题上提供经验与建议。

  三、宠物领养为完全免费。

  四、甲方领养前,宠物及以往的免疫、驱虫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领养后,宠物每年的免疫和驱虫等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假如甲方并无违反本协议的“甲方须遵守的条款”,以及没有发生以下“乙方可接回宠物的特殊情况”,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宠物。

  乙方须接回宠物的特殊情况
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甲方有义务将宠物送回乙方,乙方也有权领回宠物。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须遵守的条款”。

  二、发现甲方以前曾有未经送养人同意,私自转送、贩卖及遗弃所领养的流浪动物的行为。

  三、自领养之日起一个月内,从乙方处所领养宠物在甲方家中,因甲方无时间看管等原因,出现严重不能适应环境的情况,以至严重损害身体或心理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比如自残和绝食超过一周等。

  四、自领养之日起两个月内,从乙方处所领养的宠物与甲方原来的宠物完全不能相处,令宠物们都精神紧张甚至长期互相攻击,甲方也须将宠物送回给乙方。

  双方签字
甲方(领养人):
乙方(送养人):
  手 机:
手 机:
  常用邮箱:
常用邮箱:
  家庭电话:
家庭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宠物领养协议合同书
甲方(送养人):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领养人):
  联系方式:
  被领养的狗狗资料:
  品种:博美(白色)
年龄:2个月
免疫:否
办证:否
绝育:否
驱虫:否
是否接受过狂犬疫苗:否
住址:
名称:XX 性别:公 健康程度:良好
本着为一条生命负责的态度,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文中出现的“XX”无特别说明均指被领养宠物,即甲方送养的宠物。

  一、 甲方将XX免费送给乙方领养。

  二、 乙方自愿接受领养甲方宠物XX,并保证有经济能力饲养该宠物。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乙方接受宠物XX之前,应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活动空间,保证其健康。

  (二) 向乙方如实告之宠物XX的健康状况。

  (三) 为乙方喂养以及领养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接收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宠物XX的健康状况、性格和爱好等真实情况。

  (二) 不得抛弃、虐待所领养宠物XX。

  (三) 尽量为XX提供狗粮、窝及宠物专用的生活用具、玩具等。提供洁净的饮用水等。

  (四) 定期为XX沐浴、注射疫苗、驱虫,不得使用洗衣粉等有害物质清洗XX。

  (五) 在必要时,为XX提供医疗措施。

  (六) 未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XX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更改XX名称。

  (七) 甲方需要探望宠物XX时,乙方不得借口拒绝,如甲方要求在深圳探望,乙方应将XX送交甲方。乙方将XX送交甲方探望的情况下,探望频率超过二月一次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如要接回XX饲养时,乙方不得拒绝,并应当在深圳交接,甲方不得以接回饲养为由未经乙方同意长期(长期指2周以上)滞留XX。

  (八) 不得给XX实施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术,如:绝育、去爪,拨除犬齿,及截耳断尾等。

  (九) 带XX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拴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

  (十) XX年迈之日经甲方同意可执行安乐死,但不得抛尸、食用或者变卖。

  (十一) 乙方应不定期向甲方通报XX的基本情况及其重大事项,并不得隐瞒,如有隐瞒,可视违约。

  (十二) 乙方在领养期间,如果自感做不到以上其中任何一条义务,可以无条件、及时将健康干净的宠物返还给甲方,这样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 交付及风险转移
(一)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XX交付后,甲方不得无故撤销乙方饲养权。亦即XX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悉心饲养。

  (二) XX交付后,由于XX侵袭等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 甲方若不交付XX,乙方可以要求其交付。

  六、 违约责任
(一) 若乙方不按规定履行领养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收回XX。

  (二) 若乙方虐待,弃养XX,甲方可以收取5000元违约金。

  (三) 若XX由于乙方原因身亡的,甲方有权收取1000元违约金。XX年迈自然死亡以及年迈时双方同意的安乐死不受此限。

  七、 补充条款
(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 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为XX的健康生活着想,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三) 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以送养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案。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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