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2)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桥东区母家场五村联建棚户区改造

 (保利云上 A1 地块)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邢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3 月 国家环境保护 部制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桥东区母家场五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 A1 地块)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邢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马清华 联系人 张敏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永强路路家园新区 9 号楼商铺二层 联系电话 1135 传 传 真

 邮政编码

 054000 建设地点 桥东区开元南路以东、冯庄街以北 立项审批部门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批 准 文 号 号 邢批投资【2020】38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码 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用 地面积 (平方米)

 1106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348.27 总投资 (万元)

 18187.3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

 90.9 环 保 投 资 占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0.5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投产日期

 2023.11 项目由来: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服务水平,搞好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治理,将市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健全、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市。同时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为我市居民购房创造条件,使之安居乐业,精神舒畅地工作、学习。邢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投资 18187.3 万元建设桥东区母家场五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 A1 地块)一期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实施)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邢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工程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较详细地搜集了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 1 号令)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六、房地产,106 房地产开发,涉及第三条(三)中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因此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

 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桥东区母家场五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 A1 地块)一期工程项目

 (2) 建设单位:邢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桥东区开元南路以东、冯庄街以北。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 37°03"29.99",东经 114°30"37.81"。

 (5)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桥东区母家场五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 A1 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106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4973.94 平方米,其中住宅 27927.25 平方米、商业 5885 平方米、配套公建 73.55 平方米、地下储藏室 1088.14 方米(含人防工程)。规划居住户数 291户,居住人数 932 人。

 (6)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剪力墙结构-1+2+24 层商住楼 2 栋、框架结构 3 层商业 2 栋和 1层大堂物业 1 栋;配套地下储藏间、人防工程及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安全等设施。

 (7) 总投资:项目估算建设总投资 18187.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0.9 万元,占总投资的0.50%,主要用于生活污水的处理及绿化等。

 (8) 物业管理:项目完成后,物业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劳动定员 10 人。

 (9) 建设期: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共计 36 个月。

 (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1。

 3 表 表 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水源接自中建冀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城市给水管网,从冯庄街供水管线接入项目区并在项目区内形成管网,供给各用水点,质量有保证,可满足项目要求。

 本项目主要用水为居民用水、物业人员用水、商业用水和绿化用水。参照《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a.居民生活用水:项目建成实施后,共居住户数 291 户,居住人数 932 人,用水定额按 110L/人·d 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 102.52m 3 /d; b.物业人员用水:项目建成实施后,物业定员为 10 人,用水定额按 80L/人·d 计算,则用水量为 0.8m 3 /d; c.商业用水:商业总建筑面积 5885m 2 ,用水定额按 2L/m 2 ·d 计算,则商业经营用水量为11.77m 3 /d; d.绿化用水:项目绿化面积 3348.27m 2 ,用水定额按 0.6m 3 /m 2 ·a 计算,除去冬季不用绿化,年绿化时间为 270 天,则用水量为 7.44m 3 /d。

 项 项

 目 计量单位 数 数 值 备 备

 注 居住户(套)数 户(套)

 291

 居住人数 人 932

 户均人口 人/户 3.2

 规划占地面积 m 2

 11065

 总建筑面积 m 2 34973.9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m 2

 33885.8

 1.住宅建筑面积 m 2

 27927.25

 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m 2

 73.55

 3.商业建筑面积 m 2

 5885

 地下建筑面积 m 2

 1088.14

 地下储藏间建筑面积 m 2

 1088.14 含人防工程

 容积率 万 m 2 /ha 3.06 整体指标不大于 3.04 总建筑密度 % 18.67 整体指标不大于 18.69% 绿地率 % 30.26 整体指标不小于 30.25% 停车位 辆 39 地面 39 辆

 4 项目用水量估算见表 2。

 表 表 2

 项目给水情况表

  项目 用水标准 规模 用水量(m 3 /d )

 备注 居民用水 110L/人·d 932 人 102.52

 物业人员用水 80L/人·d 10 人 0.8

 商业用水 2L/ m 2 ·d 5885m 2

 11.77

 绿化用水 0.6m 3 /m 2 ·a 3348.27 m 2

 7.44 年绿化时间按 270d 计 合计 —— —— 122.53

 (2)排水 根据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 年第 17 号公告《关于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第十九条要求:“建筑面积在 3 万平方米以上、用水量较大的新建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邢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东区母家场五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 A1 地块)一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 34973.94 平方米,建筑面积小于 10 万平方米,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雨水排水管网。项目需在住宅小区绿地下预留中水回用管网,待条件成熟时与中水管网接通安装中水回用设施或与市政中水供水系统连通,项目绿化用水即可依托城市中水提供。当城市中水回用管网未铺设完成时,即本项目不能利用城市中水时,项目用水均采用新鲜水,新鲜水用量为 122.53m 3 /d,废水产生量为 92.08m 3 /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 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水明细见表 3,水平衡图见图 1。

 表 表 3

 排水明细表

 单位:m 3 /d

  项目 新鲜水量 损耗量 排放量 居民用水 102.52 20.5 82.02 物业人员用水 0.8 0.16 0.64 商业用水 11.77 2.35 9.42 绿化用水 7.44 7.44

 0 合计 122.53 30.45 92.08

 5

 图 图 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 3 /d 待城市中水回用管网铺设至项目区后,即本项目可利用城市中水时,项目绿化利用城市中水供给,居民用水、商业用水和物业人员采用新鲜水,此时新鲜水用量为 115.05m 3 /d,废水产生量为 92.08m 3 /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 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邢台市污水处理厂。

 排水明细见表 4,水量平衡图见图 2。

 表 表 4

  排水明细表

  单位:m 3 /d

  项目 总用水量 新鲜水量 中水用量 量 损耗量 排放量 居民用水 102.52 102.52 0 20.5 82.02 物业人员用水 0.8 0.8 0 0.16 0.64 商业用水 11.77 11.77 0 2.35 9.42 绿化用水 7.44 0 7.44 7.44 0 合计 122.53 115.05 7.44 30.45 92.08 居民生活用水 20.5 102.52 化粪池 邢台市污水处理厂 92.08 122.53 新鲜水 物业人员用水 82.02 92.08 绿化用水 7.44 7.44 0.16 9.42 0.8 商业用水 2.35 11.77 0.64

 6

 图 图 2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 3 /d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冯庄街供电主干线接入,通过变压器将高压电源变为 380/220V 低压电源,可满足项目需求。

 (4)供热 本项目采用城市集中供热,可满足需求。

 (5)供气 本项目用天然气由冯庄街城市供气管网引入项目区,经天然气调压站调压后供应各用户,质量可满足需求。

 (6)消防 项目消防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进行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超过 120 米设一个室外地下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灭火系统,每个消火栓处设直接启动专用消防泵的控制按钮,消防按钮可直接启动消防泵,并在消防值班室内指示火灾位置;项目在楼内的楼道、走廊等均设置消防自动喷水闭式喷头,并设置湿式报警阀。

 3 、节能措施 居民生活用水 20.5 102.52 化粪池 邢台市污水处理厂 92.08 122.53 新鲜水 物业人员用水 82.02 92.08 绿化用水 7.44 7.44 0.16 0.64 0.8 115.05 总用水量 城市中水 商业用水 2.35 11.77 9.42

 7 (1)建筑节能设计

 为了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中采用了以下节能措施:

 ①墙体建筑材料严格执行现行规定:不使用粘土砖,而使用新型环保材料,如粉煤灰空心烧结砖等; ②建筑设计积极选用新型节能材料,注重外墙、外窗、屋顶的隔热保温设计,选用保温型墙体和地面供热方式,墙体外贴保温材料,墙体内部有保温涂层,具有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外窗采用塑钢门窗、中空玻璃,气密性三级以上,屋顶设置保温层,减少热量损失; ③供热采用分户计量,合理控制供热面积和供热温度等。

 (2)节水措施

  ①各生活用水器具均采用节水型,包括:节水型水咀、节水型坐式大便器、节水型淋浴器等,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器,禁止使用一次冲洗水量在 9 升以上的坐便器,推广使用一次冲洗水量为 6 升的座便器。

 ②加强日常用水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对出现漏水、跑水等情况及时修理。

 ③加强管理,将管网漏失率降至最低;加强节水宣传、培养居民节水意识。

 (3)节电措施 节约用电对发展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本项目节电措施为:

 ①根据各种电设备的性质,正确进行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台数、接线形式及运行方式; ②为提高功率因数、降低损耗,采取静电电容器进行无功补偿,补偿后功率因数满足电业部门要求; ③为节约电能各建筑物均设有功电能计量以进行内部考核; ④室内照明采用高光效光源,布置要合理。荧光灯选用电子镇流器,以提高自然平均功率因数,减少损耗; ⑤使用高效节能灯;选用节能型风机和泵类设备;选用声(光)控照明开关,不开长明灯,白天尽量利用自然光。

 4 、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拟建项目不在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8 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 号)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已通过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准文号为邢批投资【2020】38 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场址现状为空地,不存在原有的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气象、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 地理位置 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位于北纬 36°50´~37°47´,东经 113°52´~115°49´之间,东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相望,西依太行山和山西省毗邻,南与邯郸市相连,北及东北分别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北距省会石家庄市 106km,距首都北京396km。

 本项目位于桥东区开元南路以东、冯庄街以北。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 37°03"29.99",东经 114°30"37.81"。项目北侧距竹香苑小区 200 米,西侧距傅家院小区 60 米,南侧距颐心园小区 40 米,东侧距路家园小区 210 米。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关系见附图 2。

 2、 、 地形地貌、地震 邢台市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中低山和丘陵区,东部为平原区。全市共分四个区,即滏阳河山区、滏西山区、滹滏平原、黑龙港平原,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 28%、26%、6%、40%。

 邢台市地处山西高原与华北平原过渡地带的山前冲积平原上。西部和西北部为太行山余脉丘陵,约占全市总面积的七分之一,其余为冲积平原。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京广铁路于丘陵与平原交界处贯穿南北。以京广线为界,西部为山地、丘陵区,山峰高峙,岗坡起伏;东部平原展布,地势平坦,其中滏阳河以东地区属黑龙港低洼盐碱区。境内地貌特色显著,主要表现为高低差别大,最高山地与平原最低处相差 1800m;地貌类型多,甚至在平原也有山地隆起;大地貌单元排列整齐,平原、丘陵、山地自东向西排列,井然有序。

 在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东西向平均坡度为 3.6%,南北向平均坡度为 0.95%,西南向东北倾斜,平均坡度为 2.0%。拟建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

 3、 、 地表水 邢台市境内的 21 条河流,按水系划分,多属子牙河和黑龙港两大水系。子牙河系的滏阳河等 15 条较大支流,均发源于太行山区,以行洪为主,平时基流很少,汛期多暴发洪水。黑龙港地区的老漳河等 5 条河道,以排沥为主,结合蓄水灌溉,但旱时河流多干涸,涝时排泄不及,沥涝严重;东部边境与山东省为界的卫运河,春季水量甚微,汛期则屡现洪峰,总之,境内河流皆属季节性河道,平时可利用水量少。流经市区的河流有七里河、围寨河、小黄河、小

 10 黄河北支流和牛尾河。在市区以外,北有白马河,南有大沙河,属海河水系,为季节性河流。

 七里—顺水河,该河属于牙河水系,在邢台县西部境内至京珠高速公路大贤桥以西(即上游)称七里河,大贤桥以东(即下游)为顺水河。发源于邢台县马河乡西侯峪一带山区,上游自西北至东南向,至邢台市城区为西至东向,在城区南部穿流京广铁路、百泉泉区、京珠高速公路,经南和县,至任县环水村南老河头汇入澧河。流域面积 556km 2 。从邢台县东川口至任县环水村老河头,长 70km,其中京珠告诉公路大贤桥至澧河段长 33km。七里河是过境邢台市城区的一条较大自然河流,是市区主要的排洪河道。

 4、 、 水文地质 邢台市域西部河谷蜿蜒,自西向东横切山脉和灰岩区,为溶岩裂隙地下水补给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邢台分布着许多泉水,成为附近各河流的主要水源。邢台市泉水为太行山奥陶系石灰岩岩溶水,属喀斯特承压(现大部分泉水已干涸)。邢台市含水岩性为碳酸岩岩溶裂隙含水岩系,砂岩裂隙含水岩系和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系。

 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含水岩系:分布于东部,厚度大,为含水极丰富的岩溶地下水,主要由中奥陶系灰岩地层组成,在百泉村和达活泉公园一带尹郭村西部及北部有零星出露,区内绝大部分被石灰一、二迭系地层和第四系松散沉积层覆盖,西部较浅,向东逐渐加深,市区地层顶板埋深 160~280 米,东部在 350 米以下。

 砂岩裂隙水含水岩系:分布于邢台市西部、东南部和东部,主要由石炭、二迭系地层组成,一般含水量不大,但在构造破碎带的适应部位,水量有突增。

 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岩系:分布于山间河谷和山前倾斜平原,自西向东由薄变厚,由单一结构逐渐变为多元结构,由粗变细。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河流补给,自北向南依次为白马河、七里河、大沙河冲洪积扇,这些冲洪积扇相互交叉叠加,形成砂砾石层相连,构成统一的良好含水层及富水性较差的扇形地带。城区地形水埋深 10~30 米,浅层以降水入渗为主,深层以侧向补给为主。

 邢台水文地质较为复杂,根据所收集的地质资料,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含水岩系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赋存于冲洪扇冲洪积砂、砂砾石层中,本区Q3、Q4含水层已被疏干,目前主要开采中更新统(Q2)含水层地下水,为微承压水~承压水。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遍布整个区域,主要由上更新统和全新统的冲洪积砂卵砾石、中粗砂所组成,地下水埋深30~80m,厚度在15~35m之间,富水性强,单位涌水量可达41.7m3/h·m,含水层导水系数一般为700~1200m2/d。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降水入渗(包括灌溉回归补给)和侧向补给,地下水流向大体

 11 为自西向东偏北,水力坡度2.4‰~3.5‰,其排泄形式主要表现为人工开采和侧向流出,一般降水年份还有部分渗透补给岩溶水。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HCO 3 -Ca·Mg型水且多年保持稳定。

 5、 、 气候气象 邢台市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风沙较多,夏未秋初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根据邢台市气象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结果,邢台市主要气象特征见表 5。

 表 表 5

  主要气象特征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统计结果 序号 项目 统计结果 1 年平均气温 13.4℃ 7 冻土深度 440mm 2 极端最高气温 42.2℃ 8 风荷载 30kN/m 2

 3 极端最低气温 -19.1℃ 9 雪荷载 20kN/m 2

 4 年平均降雨量 513.3mm 10 年主导风向 冬季西北风 夏季东南风 5 日最大降雨量 304mm 11 夏季室外相对湿度 73% 6 小时最大降雨量 68mm 12 冬季室外相对湿度 63% 6、 、 邢台市水源保护区 根据《河北省邢台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和《关于邢台市调整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请示的复函》(冀环防函[2012]431 号),调整后的邢台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1)一级保护区 以水源井取水口为中心,半径 30m 的范围,调整后面积 0.11km 2 。

 (2)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包括百泉泉域灰岩裸露区及会宁镇灰岩浅埋区、达活泉排泄区、百泉排泄区、狗头泉排泄区五个部分。其中百泉泉域灰岩裸露区,东边界以十方村—苏村西—董家沟—德龙北—大石头庄—皇台底—咽喉—东苏庄—岗冶—刘石岗—赵窑为界;南边界以赵窑—西石门—南盆水—北盆水—前清河—南站为界;西边界以南站—柴关—大坪—孔庄—朱庄坝南—朱庄坝北—朱庄村—范家垴—东岳—上马庄—东青山为界;北边界以东青山—十方村为界。总面积为431.81km 2 。

 (3)准保护区 东边界以营头—北大汪—郭守敬大道—邢州路—泉北东大街—襄都路为界;南边界以新兴路为界;西边界以西外环路—赵古庄—尚汪庄—苏村北—潭村;北边界白马河为界。面积为103.95km 2 。

 12 表 表 6 6

 饮用地下水源保护区保护规定一览表

 保护区 级别 禁 止 建 设 项 目 限 制 建 设 项 目 一级 保护区 禁止建设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废水及危险 废 物 的 项目;禁止建设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废弃矿坑建 设 储 存 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的仓储项目 禁止建设与涵养水源和取水设施无关的一切项目 -- 二级 保护区 对以潜水含水层为水源的保护区:禁止建设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含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纺织项目,制革、毛皮鞣制,纸浆造纸,原油、石油焦炼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焦化,电镀,核设施,伴生放射性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禁止建设固体废物堆放场和转运站; 对承压含水层水源保护区:禁止建设承压水、潜水混合开采项目 限制建设废水排放量 大于 400m 3 /d 工业项目 准保 护区 禁止建设危险废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要采取防渗漏措施 限制建设废水排放量大于400m 3 /d的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含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纺织项目,制革、毛皮鞣制,纸浆造纸,原油、石油焦炼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焦化,电镀,核设施,伴生放射性资源开发利用等排放废水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桥东区开元南路以东、冯庄街以北,在邢台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拟建项目为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表 6(饮用地下水源保护区保护规定一览表)中准保护区禁止、限制建设项目范围,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不会对邢台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产生影响。

 7 、邢 台市 污水处理厂 邢台市污水处理厂主厂区位于邢台县晏家屯镇王家庄村东南,占地面积 13.7h m 2 ,土地处理区位于主厂区东北 1000m 处,占地 44h m 2 。目前邢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 15 万 m 3 /d。其中,5 万 m 3 /d 采用生物处理工艺,于 2002 年 5 月正式建成投产;5 万 m 3 /d 采用 UNITANK生化处理工艺,于 2006 年 9 月建成投产;5 万 m 3 /d 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已建成投产。

 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为 BOD 5 ≤180mg/L、COD≤400mg/L、SS≤200mg/L、NH 3 -N≤30mg/L。污水处理厂出水回送至大吴庄输水站后 1 万 m 3 /d 作为中水回用于园林绿化、低水质要求的工业区用水、市政及生活杂用水,其余溢流至围寨河后汇入牛尾河,最终进入滏阳河。

 13 表 表 7

 邢台市 污水处理厂 进、出水水质表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 5

 SS 氨氮 进水水质 400 180 200 30 出水水质 ≤50 ≤10 ≤10 ≤5 本项目在其 纳水 范围内 ,污水管网已铺设至本项目区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及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排入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由于该项目建成后主要面对的是邢台市居民,整个市区区域水污染物总量未增加,因此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14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资料表明:

 (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判定:本次评价采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发布的《2018 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判定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相关规范进行判定。判定结果详见表 8。

 表 表 8

 2018 年区域环境空气达标判定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 3

 标准值 μg/m 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6 60 43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50 40 125 不达标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31 70 187 不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69 35 197 不达标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2800 4000 70 达标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 203 160 127 不达标 根据《2018 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邢台市 2018 年 SO 2 、NO 2 、PM 10 、PM 2.5 年均浓度分别为 26ug/m 3 、50 ug/m 3 、131ug/m 3 、69 ug/m 3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百分位数为2.8mg/m 3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为 203ug/m 3 。其中,SO 2 年均浓度、CO 24 小时平均第 95百分位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中的相关要求。NO 2 年均浓度、PM 10 年均浓度、PM 2.5 年均浓度、O 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中的相关要求,因此,邢台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未达标区。但 PM 2.5 年平均浓度相较上一年下降 13.8%;PM 10 年平均浓度相较上一年下降11.5%;SO 2 年平均浓度相较上一年下降 33.3%;NO 2 年平均浓度相较上一年下降 10.7%;CO 24小时平均浓度相较上一年下降 12.5%;O 3 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相较上一年下降 4.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7.49,与去年相比下降了 12.6%,较好的完成了相关污染源削减工作,随着《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邢台市环境空气质量能够得到逐步改善。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 2018 年 2 月《河北省地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 23 项,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15 (3)环境噪声现状,区域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西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

  根据工程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评价范围内居民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具体保护目标见表 9。

 表 表 9

 主要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边界方位 相对边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竹香苑小区 114°30"37.81" 37°03"31.09" 居住区 居民 二类区 N 200 傅家院小区 114°30"36.91" 37°03"29.99" 居住区 居民 W 60 颐心园小区 114°30"37.81" 37°03"28.91" 居住区 居民 S 40 路家园小区 114°30"38.87" 37°03"29.99" 居住区 居民 E 210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功能要求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边界距离m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竹香苑小区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N 200 傅家院小区 W 60 颐心园小区 S 40 路家园小区 E 210 东南北边界 / / 西边界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 / /

 16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准 (1) 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要求。

 表 表 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序号 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1 SO 2

 年平均 60 μ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中的相关要求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2 NO 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3 O 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4 PM 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5 PM 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6 CO 24 小时平均 4 mg/m 3

 1 小时平均 10 (2)西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其他边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表 表 1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适用区域 昼 昼 间 夜 夜 间 Leq[dB(A)] Leq[dB(A)] 2 居住、商业混杂 60 50 4a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 70 55 (3)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17 表 表 1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1 色(铂钴色度单位)

 15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 嗅和味 — — 3 浑浊度 3 NTU 4 肉眼可见物 — — 5 pH 6.5~8.5 — 6 总硬度 450 mg/L 7 硝酸盐 20 8 亚硝酸盐 0.02 9 氰化物 0.05 10 硫酸盐 250 11 挥发酚 0.002 12 氨氮 0.2 13 耗氧量 3.0 14 铅 0.05 15 砷 0.05 16 铁 0.3 17 锰 0.1 18 铜 1.0 19 锌 1.0 20 铝 0.2 21 钠 200 2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23 氟化物 1.0 24 硫化物 0.02 25 六价铬 0.05 26 氯化物 250 27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28 镉 0.01 29 汞 0.001 30 碘化物 0.08 31 硒 0.01 32 三氯甲烷 60 μg/L 33 四氯化碳 2.0 34 苯 10 35 甲苯 700 36 细菌总数 100 CFU/mL 37 总大肠菌群 3 CFU/100mL

 17 污染物排放标准 准 (1)废气:化粪池、垃圾箱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标准;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运营期西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 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满足 2 类标准。

 表 表 13 污染物排放 评价标准一览表 项目 评价因子 标准值 来源 废气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二级标准 颗粒物 监测点浓度限值a :80ug/m 3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备注:

 a 指监测点 PM 10 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 10 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当县(市、区)PM 10 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 150µg/m 3 时,以 150µg/m 3 计。

 废水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 COD 500mg/L BOD 5

 300mg/L SS 400mg/L 氨氮 — pH 6~9 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COD 400mg/L BOD 5

 180mg/L SS 200mg/L 氨氮 30mg/L pH 6~9 本项目执行标准 COD 400mg/L BOD 5

 180mg/L SS 200mg/L 氨氮 30mg/L 营运期噪声 Leq 昼间≦60dB(A) 东南北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2 类标准 夜间≦50dB(A) Leq 昼间≦70dB(A) 西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4 类标准 夜间≦55dB(A) 施工期 噪声 Leq 昼间≦70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夜间≦55dB(A)

 18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对 COD、NH 3 -N、SO 2 、NOx、VOCs 五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本项目建成后小区冬季采用集中供热,不设锅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 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邢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邢台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 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其执行标准上限核算。

  因此,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13.44t/a;NH 3 -N:1.01t/a;SO 2 :0t/a;NOx:0t/a;VOC S :0t/a。

 本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无工业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购房人员基本上为邢台本地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没有增加。

 19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 1 、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为新建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为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环境影响时段主要在施工期,项目基本工序及排污环节如图 3 所示。

 图 图 3

 施工期、运营期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

 (1) 环境空气污染:建筑砂、石等的装卸和运输等,主要污染物为 TSP。

 (2) 水环境污染: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的排放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3) 噪声污染:作业机械,如吊车、汽车等,噪声值在 75~90dB(A)之间。

 (4) 固废污染: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5) 生态环境污染:堵塞城市下水道、水土流失、甚至影响道路交通。

 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工序如下:

 (1) 废气:主要为化粪池、垃圾箱恶臭;居民厨房油烟。

 (2) 废水:主要是居民、物业人员和商业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

 (3) 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电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汽车鸣笛等,噪声值在 65~80dB(A)之间。

 (4)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噪声、扬尘 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设备安装 装饰工程 工程验收 噪声、固废 噪声 运行使用 施工废水、建筑垃圾 生活污水、垃圾 施工期 营运期

 2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单位)

 大 大 气 气 污 污 染 染 物 物 化粪池 垃圾箱 恶臭 —— ≤20(无量纲)

 居民厨房 油烟 少量、空气扩散 —— 水 水 污 污 染 染 物 物 外排废水 92.08m 3 /d COD 420mg/L、14.11t/a 350mg/L、11.76t/a BOD 5

 180mg/L、6.05t/a 130mg/L、4.37t/a SS 260mg/L、8.74t/a 180mg/L、6.05t/a NH 3 -N 35mg/L、1.18t/a 25mg/L、0.84t/a 固体废物 居民、物业人员 生活垃圾 170.09t/a 无害化妥善处理 商业 商业垃圾 42.96t/a 化粪池 污泥 5.37t/a 噪 噪 声 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其噪声值最高可达 90dB(A);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电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汽车鸣笛;噪声值在 65~80dB(A)之间;通过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西边界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4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2 类标准。

 其 其 他 他 无 主要 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工程建成后,采用乔木、灌木、花草相结合的绿化方法,对楼间、项目区道路两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达 3348.27 平方米,绿化率达到 30.26%,绿色植物将对项目区空气起到良好的净化作用、对道路交通噪声起到衰减作用,通过以上绿化措施对该区域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

 21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地基的开挖、建材的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二次扬尘和建筑垃圾等,易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应作为环保验收的主要内容。现对各污染物产生的影响简要分析如下:

 1、 、 施工期 扬尘及废气 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和物料装卸等环节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运行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1)道路扬尘污染主要在运输道路两边扩散,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至区域背景值,一般条件下影响范围在路边两侧 30m 范围以内。施工期扬尘是对当地环境影响最为严重的事件,施工起尘量的多少随风力的大小、物料的干湿程度、施工方法和作业的文明程度等因素而变化,影响范围可达作业点周围 150~300m。根据相关资料,一般气象条件下,建筑工地的TSP浓度为其上风向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 TSP 的浓度均值可达 0.49mg/m 3 ,相当于空气质量标准的 1.6 倍。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 40%,即 60m。项目西侧距傅家院小区 60m,南侧距颐心园小区 40 米,施工扬尘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影响,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和《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②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

 ③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④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⑤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⑥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22 ⑦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⑧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⑨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施工场地物料应摆放整齐,不乱堆且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砌块铺设。

 ⑩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⑪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⑫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⑬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⑭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 2 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⑮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⑯遇有 4 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措施如下:禁止现场砂浆搅拌;禁止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⑰日常施工严禁露天进行材料切割、金属焊接、涂(刷)漆、焚烧废弃物等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如需进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汚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⑱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⑲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

 ⑳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加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尾气净化装置。

 ㉑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土方施工百分之百湿法作业”和“塔吊喷淋百分之百覆盖”。

 未落实以上防尘措施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准开工。

 23

  (2)施工废气为施工期施工单位在运输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均会排放一定量的 CO、NO 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THC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不对其进行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对周围居民及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以及小区地面的硬化和绿化,施工扬尘影响也将结束。

 2 、施工期 废水 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将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喷洒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场地建设简易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简易化粪池,定期清掏。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水均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 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振捣器、设备吊装机械等,产噪声级为 75~90dB(A),施工设备噪音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各个施工机械噪声源分布情况见表 10。

 表 表 10

 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源强值一览表

 单位:dB(A) 机械类型 声源特点 噪声源强值 5m 10m 20m 40m 50m 100m 轮式装载机 不稳定源 90 84 78 72 70 64 推土机 流动不稳定源 87 81 75 69 67 61 液压挖掘机 不稳定源 85 79 73 67 65 59 水泵 固定稳定源 75 73 70 66 64 58 车载起重机 不稳定源 96 90 84 78 69 66 冲击打桩机 不稳定源 87 81 75 69 67 61 卡车 流动不稳定源 91 85 79 73 70 65 振捣器 不稳定源 95 89 83 77 70 67 (2)预测模式 噪声从声源传播到受声点,受传播距离,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

 24 产生衰减。用 A 声级进行预测时,其预测模式如下:

  L A (r)=L A (r 0 )-(A der +A bar +A atam +A exc ) 式中,L A (r)—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

  L A (r 0 )—参考位置 r 0 处的 A 声级;

  A der —声波几何发散所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即距离所引起的衰减,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为:A der =20lg(r /r 0 ),可以计算得到,距离每增加一倍,衰减值是 6dB(A);

  A bar —遮挡物所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遮挡物通常包括建筑物墙壁的阻挡、建筑物声屏障效应以及植物的吸收屏障效应等,对于产生阻挡的植物而言,只有通过密集的植物丛时,才会对噪声产生阻挡衰减作用;

 A atam —空气吸收所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空气吸收所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一般情况下可忽略不计;

 A exc —附加 A 声级衰减量,附加声级衰减包括声波在传播过程中由于云、雾、温度梯度、风而引起的声能量衰减及地面反射和吸收,或近地面的气象条件所引起的衰减。一般情况下的环境影响评价中,不需考虑风、云、雾及温度梯度所引起的附加影响。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就要考虑地面效应的影响:

 ①预测点距声源 50 m 以上; ②声源距地面高度和预测点距地面高度的平均值小于 3 m; ③声源与预测点之间的地面为草地、灌木等覆盖。

 由于上述情况导致的附加衰减量可以用公式 A exc =5lg(r/r 0 )计算。

 本次评价采用下列公式计算距离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L A (r)=L A (r 0 )-A der =L A (r 0 )-20lg(r /r 0 ) 多个机械同时作业的总等效连续 A 声级计算公式为:

 式中,Leq i -第 i 个声源对某预测点的等效声级。

 在预测某处的噪声值时,首先利用上式计算声源在该处的总等效连续 A 声级,然后叠加该处的背景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L pt =10 lg(10 0.1L1 +10 0.1L 2) 式中,L pt -声场中某一点两个声源不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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