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酒店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餐饮、酒店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xx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x卫疾控函〔20xx〕xx号)及《xx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x防控办〔20xx〕xx号)要求,对涉及群众生活的行业要积极稳妥推动复工复业。本市餐饮业面临防疫情和保民生双重任务,应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两不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指引如下:

 一、分区分级防控

 各区应对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各区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下同)复工复业工作措施。其中:

 (一)I级防控区。

 停止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二)II级防控区。

 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允许在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要求至少记录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Ⅲ级防控区。

 要求各类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限制措施如下:

 1.对顾客测体温,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2.有条件的餐饮单位,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3.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

 4.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不低于10分钟。

 5.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6.不得拼桌。

 7.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8.包房(包厢)方面,面积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其余参照II级防控区要求处理。

 (四)Ⅳ级防控区。

 正常提供餐饮服务,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复工复业条件

 各区落实属地管理,各类餐饮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应有序推动复工复业。

 (一)防控机制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以门店为单位,由店长(店主)全面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二)员工排查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业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高发地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高发地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准备必需的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优先保障一线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具备隔离条件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门店,要按照属地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场所管理到位。要求餐饮单位按照《xx市就餐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以下简称《就餐场所防控指引》)《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x卫规划函〔20xx〕x号)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场所通风、环境卫生与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顾客管理、卫生间清洁消毒等工作。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把手、洗手间、厕位等),每天消毒不少于6次。卫生间保持通风、干爽,不能自然通风的采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可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避免接触;加强对卫生间清洁频次,保持卫生间地面干爽无积水。

 (五)宣传教育到位。要求餐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冠肺炎的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到位。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员工人数10人(含本数)以上的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前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业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

 xx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复工复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推动服务业有序复工复业各项工作,2月20日,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xx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复工复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出台32项强有力措施,从加强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开展服务对象健康监测、避免聚集性活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指导全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做好复工复业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全力推动我省服务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业,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企业运营管理 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建立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工作指南》明确要求,全省宾馆、餐饮、景区等单位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为此,各单位要成立防控工作小组,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

 各单位要做好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包括一次性口罩、消毒剂或医用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满足防控需要。

 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城,当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对宾馆、餐饮、景区等单位库存食材、存储设施设备等每日进行自查,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购买、贮存、加工野生动物及制品,不得圈养、宰杀活体畜禽。同时,组织开展员工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开展顾客健康监测

  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工作指南》对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顾客健康监测也作了明确要求。

 复工前,各单位应全面采集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健康状况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暂不返岗,可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满,身体健康者方可返岗。

 复工后,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建立台账,若员工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岗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游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宾馆、餐饮、景区等单位外出采购应当固定专人,并配备有防护用具,合理计划,减少外出采购次数。上门送货,应在指定区域接收,及时对接收场所进行消毒。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保持手清洁。销售人员、收银员、导游、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或银行卡支付。

 此外,存在腹泻、手外伤等有碍食品安全的员工应调离相应工作岗位,员工应定期更换工作服,客房、餐饮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制服应每日清洗更换,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规定执行。

 在开展健康监测方面,顾客(游客)在进入宾馆、饭店以及景区前应佩戴口罩,否则拒绝入内。宾馆、饭店、景区应合理设置顾客(游客)进出通道,尽量分道出入,避免顾客(游客)近距离接触。

 宾馆、饭店、景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站,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发现顾客(游客)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带到本单位的应急区域隔离,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并向所在社区(乡镇)报告。宾馆、酒店入住、景区购票均实行实名制,餐饮服务单位对每桌至少登记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疫情便于追溯。

 避免聚集性活动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指南》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宾馆、餐饮、景区等单位要避免集中会议、培训、展览展示、娱乐等聚集性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承办聚集性用餐活动、宴席。

 宾馆、饭店、景区的餐食采取分餐制,实行分时就餐,提倡打包就餐,或网络订餐服务,避免堂食引起人员聚集,离店打包食品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网络订餐食品须加贴封签或者其他方式密封包装,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提倡“无接触”式配送。

 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

 确需堂食的,应合理引导点餐,避免人员聚集。加大餐桌间距,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间隔,或餐桌物理分隔就餐。提倡使用电子设备点餐、结账。严格落实员工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乘坐电梯时首选扶梯,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乘坐直梯应限制乘坐人数,避免拥挤。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要求宾馆、餐饮、景区等单位成立消毒小组,开展消毒工作,建立消毒台账。对重点区域(如游客中心、宾馆大堂、收银台、休息区、服务台等)、重点部位(公共桌椅、扶手、门把手、电梯间、卫生间、垃圾存放点、下水道口等)每天至少清洁、消毒2次以上,并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餐(饮)具、卧具(毛巾、浴巾)等应保持清洁,一客用一消毒。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采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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