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办成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各项目组成立相应的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检查依据、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11)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格标准。

四、检查范围 XX县城市建设办公室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五、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汛期前地质灾害集中排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消防安全等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以及扬尘治理、工地乱象、扫黑除恶等;

2.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监理人员是否履职,监理规划中是否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是否将安全监理纳入工地例会、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基坑开挖管线施工、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等易发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以及扬尘治理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检查。主要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全员的消防培训情况;

5.夏季防暑降温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采取的降温、消暑措施,作息时间安排,饮用水安排等。

六、时间安排 检查组检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实施,分别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和检查组检查阶段。

1.施工现场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通知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对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监理企业针对本企业监督的在建工程项目,按检查要求和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检查组检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24日):检查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企业自查结果逐项逐内容核验,并现场纠正隐患;

3.总结、处理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上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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