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1657-89,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1657- - 89 铜冶炼厂( ( 密闭鼓风炉型) )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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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1989-07-24 实施日期 1990-06-01

 标准名称: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1657-89

 标准编号:

 GB 11657-89

 标准正文:

 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 copper smeltery

  (closed blast furnace type)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89-07-24, 批准 1990-06-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铜治炼(密闭鼓风炉型)厂及其扩建改建工 程。现有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铜冶炼(密闭 鼓风炉型)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 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 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 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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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

 速 m/s ┃ 距

 离 m ━━━━━━━━━━━╋━━━━━━━━━━

  <2 ┃ 1000

 2-4 ┃ 800

  >4 ┃ 600 ━━━━━━━━━━━┻━━━━━━━━━

 3.2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厂 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 境的污染。

 4 监督与执行

  本标准由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及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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