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9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列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近期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及存在问题、下步安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4月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紧盯“办案、打‘伞’、断财”,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整改,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督导移交问题抓整改,压实责任逐件销号办结 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移交问题整改工作,针对77项共性问题,涉及我局38项已整改完成。局制定《**县司法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移交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方案4份,根据方案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落实会议、制度、宣传等相关措施,共收集佐证资料27份。办理转办移送函1份,经过反复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做工作, 其问题得到解决。

(二)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1、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先后共召开6次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出台局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半年工作总结。严格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要求和实施步骤,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门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共3次。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局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进行整改,形成情况报告报县扫黑办。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局长作为本单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或扩大会9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调度。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电视电话推进会议精神。制定局《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9月30日在局**主题教育中集中学习贯彻了省委文件和会议精神。10月14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注重开辟专项整治“第二战场”,深入发动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敦促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深化特殊人群 服务管理,开展**县***大走访、排隐患、调矛盾、庆国庆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3、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发挥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引导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两次召开全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省律协有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要求,对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依法依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业务培训研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

3、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市局《宣城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精神,就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出台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建立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台帐,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加强管控监督,全面掌握律师接受案件代理信息和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

截至2019年10月,6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1起(不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同一件案件,不重复计算),其中2件是同一案件不同的两个阶段;
1件是宣城市公安局侦察阶段。全部报备,并进行了跟进,目前已判决案件4件,开展听庭4起。同时,邀请县扫黑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积极对职责范围内线索进行排查梳理,按月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月度报表。

(四)强化重点人群管控,突出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管 1、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安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提示》、《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2、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纳入***常态化教育范畴,利用好集中教育、走访谈话、个别训诫等时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县扫黑办、县检察院、宣城市中院、省宝丰戒毒所干警等专家成员对矫正对象展开集中教育300人次。与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春节“两会”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并向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扫黑除恶--你我有责公开信》和《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500余份,使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知晓国家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及涉黑涉恶行为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在矫人员积极举报、揭发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认真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走访,重点聚焦再犯罪倾向较高、人身危险性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涉邪、涉 毒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摸排。经摸排,我县2名***对象涉恶,目前我局已对其实行严格等级管理制度,落实乡镇党政领导包保及电子腕带定位监管手段,对其加密日常走访,加大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其行为和思想动态。严格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手机定位、电子腕带、位置共享等信息化监管力度,安排专人每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位置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双八”教育、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和接受教育的成效,改变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五)加强基层基础,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参与村居两委换届干部成员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违法犯罪情况的审查,杜绝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队伍,保证建立一支为人民服务的“清洁队伍”。

2、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结合扶贫攻坚大排查、两类特殊人群走访、人民调解等工作,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走村入户宣传,对辖区内所有人员进行摸排,排查是否有涉黑、涉恶人员。截止目前上报线索4条。

3、学习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我县从“大”处着手,建成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稳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乡镇、村(居)调解组织,搭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从而基本形成了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核心,连接乡镇、村(居)调解组织,辐射行业性、专 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让调解组织全方位、多层次深入群众生活,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基本原则,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六)强化法治宣传,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1、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普法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50套,共600张。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 5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3、突出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法治宣传。6月21日,我县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市扫黑除恶宣讲团成员满先进同志以“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为主题开展了“扫黑除恶”法治巡讲报告会,报告会在县***中心举行,110名***人员聆听了讲座。加深了***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深化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法治宣传。

4、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县》专栏,“**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8期,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90例,短信推送12期,发送短信13000余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衔接不畅,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理解存在差异。一般对案件准确定性的机关为人民法院,多数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定性模糊,导致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准确判断是否适用案件报备等程序,导致工作存在差异,也导致公检法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存在差异 2、线索摸排力度还有待加强。鼓励、引导***对象检举揭发力度不够,在人民调解案件中发现线索的能力还不强。

3、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对去年以来的工作再总结、再梳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建立健全局、所、档案,通过档案台账整理查找工作短板,明确工作重点,针对问题整改提高。

3.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针对***对象、刑释帮教人员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摸排,鼓励和引导重点对象积极检举揭发;
结合人民调解,在调解案件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村法律服务微信群,广泛开展面向村、居居民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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