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理论视角下农业保险政策性解读,制度安排

 基于博弈理论视角下农业保险政策性解读_制度安排

 论文导读::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与价格博弈。其目的是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农业保险中农民的行为特点主要表现为:首先。且大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涉足。因此在该农业保险市场价格博弈中。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民,保险公司,价格博弈,制度安排

 一、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与价格博弈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商业性保险公司难以经营的某些险种给予一定政府补贴而实施的一种保险业务[1]。目前,世界各国的政策保险分为三大类:一是农业保险;二是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三是巨灾保险。纵观世界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各国均予以农业保险经济、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其目的是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并据以体现农业保险制度的社会、经济效应。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既能体现农业保险作为现代支农方式的创新,同时又能发挥农业保险的利益外在性。

 农业保险市场的行为主体主要由农民、保险公司及政府三者构成。从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农业保险中农民的行为特点主要表现为:首先,新时期农业风险的复合型、多变形及突发性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强度、频率及变异性,农民渴望农业保险规避农业风险;其次,农户小规模的经营结构,限制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且经济行为独立制度安排,决策分散,均不同程度地抑制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

 现实需求;第三,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水平低,市场体系不完善,致使农产品比价扭曲及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农民增收难。加之国家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缺乏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就经营农险的保险机构而言,经营主体地位不明确,且大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涉足。其原因包括:一是农业保险标的独有的特殊性,使得经营农业保险的主体赔付率居高不下;二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业保险市场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三是农业保险市场的供需矛盾,农业保险经营难以商品化[2]。政策保险与非政策保险的区别在于国家干预与宏观调控等方面。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现状及保险公司的经营困惑,均需政府加强政策性投入,确保农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促使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博弈理论研究的关键在于存在相互作用的行为主体如何通过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是否达至均衡的问题。农民与保险公司是农业市场中的直接参与者,其行为决策过程主要是围绕保险费,即保险价格展开论文服务。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经济保障而交纳给保险人的费用,也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分险保障的报酬。包括占绝大部分赔付费用、经营费用及保险公司的盈利。保险费直接关系到农民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均衡,也是双方博弈的核心。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不明确,保险费绝大部分是由农民独自承担,“讨价还价”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且有投保需求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只能被动接受价格。鉴于此,本文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农业保

 险市场中农民与保险公司动态博弈过程,探寻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运行机制,以期为政府采取有效的农业保险政策提供依据。

 二、“讨价还价”农业保险市场中农民与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格局 农民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持风险厌恶态度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均购买保险,而不考虑抑制其投保的其它因素。如保费过高,农民的收入情况制度安排,缺乏保险理念等。二是保险公司都有意愿开展农业保险,且利润可观。三是农业保险市场信息是完全且完美的,即农民与保险公司了解各自的得益情况,并且农民与保险公司都对自己选择前的博弈过程完全了解。

 (一)理论假设及模型构建 农民与保险公司间的“讨价还价”博弈过程仅存在三回合,每一次一方提出价格方案和另一方是否接受为一个回合;在第三个回合后,农民必须接受保险公司所开出的保险价格;在前面两个回合中,对于一方提出的价格,另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只要一方接受另一方的价格,则此博弈就宣告结束,且被拒绝的价格方案和以后的博弈过程不存在任何关系。并且设定双方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均涉及谈判所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双方的利益为折扣 δ(0<δ<1),称这个 δ 为“消耗系数”[3]。具体假定如下:

 1.农民通过购买农业保险回避农业风险所带来的间接或直接效用为 U(包括福利效用 U1、社会稳定效用为 U2、经济效用 U3,就本文来讲突出说明的是经济效应);

 2.保险公司投入成本为 C(具体包括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与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承担给付的保险金额)。

 3.农业保险市场中保险费为 A,即保险价格,保险公司预期利润函数为 Q=A-C;农民的效用函数为 X=U-A。A1、A2、A3 是各回合博弈方所提出的自己能够接受价格。由以上假设得到完全且完美动态博弈的扩展性。

 (二)“讨价还价”博弈 上述扩展性可表述为:

 第一回合,保险公司的方案是出价 A1,农民如果接受该方案,此时保险公司的利润函数为 A1-C,农民的效用函数为 U-A1,谈判结束,如果农民不接受,则进入下一回合。

 第二回合,农民提出方案是出价 A2,保险公司如果接受此方案,此时保险公司的利润函数为 δ(A2-C),农民的效用函数为 δ(U-A2),谈判结束,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则进入第三回合。

 第三回合,保险公司提出的方案是出价 A3 制度安排,农民必须接受,此时保险公司的利润函数为 δ2 (A3-C),农民的效用函数为 δ2 (U-A3)。

 本博弈有两个关键点,第一是第三阶段保险公司的方案具有强制力,即进行到该回合,保险公司提出的方案 A3 是双方必须接受的,并且对这一点两博弈方都非常清楚;第二是每进行一个回合各方总得益就会减少一个比例,因此让谈判拖得太久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利,如果必须让对方得的数额不如早点让其得到,这对自己是有利的。

 再运用逆推归纳法分析该博弈:在第三个回合,因为保险公司的出价

 A3 农民必须接受,因此通常保险公司会选择将保险价格尽量提高?这样第三回合双方的得益分别为 δ2(A3-C)与 δ2(U-A3)。

 现在推回带到第二回合农民的选择。农民一旦知道此博弈进行到第三回合时保险公司将尽量提高保险价格,最终导致自己的盈利降低为δ2(U-A3),而保险公司的得益为 δ2(A3-C)。此时,如果农民已经拒绝了第一回合保险公司的方案,则他要考虑自己的方案以使自己的得益最大化且保险公司也能接受这个方案。当然,他的方案 A2 不能使保险公司的得益小于其第三回合中的得益,这样肯定会因为收益小于第三回合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因此,农民所要提出的方案应该是既能扩大自己的得益又能让保险公司接受的?假设任一博弈方只要得益不低于下一回合自己提出方案的得益,就愿意接受对方的价格方案,那么,此时农民能够让保险公司接受的,也是能够最大化自己得益的方案 A2,应该是 δ(A2-C)= δ2(A3-C),即 A2=δ(A3-C)+C? 此时农民的得益为 δ(U -A2)= δ(U-C)-δ2(A3-C)。因为 0<δ<1,则该收益与第三回合 δ2(U-A3)相比,要大一些,这便是农民可能得到的最大的收益? 最后回到第一回合开发商的考虑。保险公司在最开始便知道自己在第三回合中的得益是 δ2(A3-C),也知道农民在第二回合中的策略是A2=δ(A3-C)+C,进行到第二回合时自己的得益也是 δ2(A3-C),而此时制度安排,农民也会满足于得到收益 δ(U -C)-δ2(A3-C)论文服务。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在第一回合就给农民 δ(U -C)-δ2(A3-C)的收益,而自己又能得到比 δ2(A3-C)更大的收益,这对于保险公

 司来说是最理想的。这时,只要令(U-A1)=δ(U -C)-δ2(A3-C),求出 A1=U -δ(U-C)+δ2(A3-C)便可满足保险公司的要求。因为此时,农民的收益与第二回合相同,保险公司的收益大于第二?第三回合中的收益(因 0<δ<1)。因此在该农业保险市场价格博弈中,在农民必须接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第三回合中一定会出价 A3,而且对方必须接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第一回合中提出 A1=U-δ(U-C)+δ2(A3-C),若农民接受,则博弈双方盈利分别为:Q= U-δ (U-C)+δ2 (A3-C)和 X=δ(U -C)-δ2(A3-C),即 Q=(1-δ)U+(δ-δ2)C+δ2 A3 及 X=δU-(δ-δ2)C-δ2A3 便是这个博弈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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