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证券、基金、会计分录汇总

 银行会计会计分录汇总

 单位活期存款存、取的核算

 借 库存现金

 贷 ××存款——××单位存款户 到期支取的核算 借 利息支出——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 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户 借 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户

 贷 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计息

 存款利息的方式 (1)采用余额表计息 利息=本金×时期×利率 本金(存款余额)×时期的计算结果称为计息积数 (2)根据分户账计息,存款利息算出后,其会计分录为:

 借 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 ××存款——××单位存款户 银行汇票出票(签发汇票行签发汇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申请人户

 贷 汇出汇款 申请人交付库存现金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

  贷 汇出汇款 银行汇票付款(汇入行解付汇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 辖内往来

 贷 ××科目—××存款持票人户 银行汇票结清(签发汇票行结清),其会计分录为:

 ①汇票全额付款 借 汇出汇款

 贷 辖内往来 ②汇款有多余款 借 汇出汇款

 贷 辖内往来××科目—申请人 银行汇票结清(签发汇票行结清),其会计分录为:

 ③申请人未在银行开立账户 借 汇出汇款

  贷 辖内往来其他应付款—申请人户 申请人来领取多余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 其他应付款—申请人户

 贷 库存现金 商业汇票结算

 (1)付款人开户行接到付款人的付款通知 ①付款人的银行账户有足额票款支付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科目—付款人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 联行存放款项

 ②付款人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不做会计分录。

 (2)持票人开户行收到划回票款的处理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

  贷 ××科目—持票人户 支票结 算

 (1)库存现金支票提取库存现金 借 ××存款—出票人(付款单位)户

 贷 库存现金 (2)转账支票的核算手续 ①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开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出票人(付款单位)户

 贷 ××存款—持票人(收款单位)户 ②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核算。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辖内往来

  贷 ××存款—持票人户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出票人户

 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辖内往来 结算方式业务的核算 汇兑结算

 (1)汇出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科目—汇款人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 库存现金交付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

 贷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款人户 借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款人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xx 清算中心(组)往来户 (2)汇入行的核算手续。

 ①直接收账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存放联行款项

  贷 ××科目—收款人户

 ②不直接收账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清算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存放联行款项

  贷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收款人户 ③需要支取库存现金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收款人户

 贷 库存现金 (3)汇款人申请退汇的 ①汇入行 借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款人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联行存放款项

 ②汇出行 借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存放联行款项

  贷 ××科目—汇款人户 如汇款人未在银行开立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存放联行款项

  贷 其他应付款—汇款人户 汇款人领取款项时,另填一联库存现金借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 其他应付款—汇款人户

 贷 库存现金 (4)电子汇兑 汇出行会计分录为:

 借 ××科目

 贷 辖内往来 收报经办行会计分录为:

 借 辖内往来

 贷 ××科目 贷款业务的核算 (1)信用贷款的核算 ①贷款发放会计分录为:

 借 ××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贷 ××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②贷款收回的核算 借 ××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 ××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③贷款计收利息的核算 月利率=年利率÷12(月)

 日利率=年利率÷360(天)

 贷款利息=本金(还款金额)×时期(年或月)×(年或月)利率 贷款期限有零头天数全部化为天数的:

 贷款利息=本金(还款金额)×时期(天数)×(月利率÷30)

 =贷款总积数×日利率 借 ××存款—借款单位户

 贷 利息收入—工(商)业贷款利息收入 ④贷款逾期的核算 借 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 ××贷款一一借款单位贷款户 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 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⑤呆账贷款的核算 A. 提取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 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呆账准备金户

 贷 贷款呆账准备 B. 核销呆账贷款的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 贷款呆账准备

  贷 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户 C. 如遇见已确定并转销的呆账贷款,以后年度收回来的, 其会计分录为:

 借 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户

 贷 贷款呆账准备 借 ××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库存现金

 贷 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户 ⑥坏账准备的提取和抵消的核算 A. 提取坏账准备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 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坏账准备户

 贷 坏账准备 B. 核销不能收回的应收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 坏账准备

 贷 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 C. 如果是已确认并已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

 贷 坏账准备 借 ××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库存现金

 贷 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

 D. 如果收回的坏账损失金额加上“坏账准备”科目账面余额大于当期的 提取数,则其差额应冲减坏账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 坏账准备

  贷 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坏账准备金户 抵押贷款的核算 ①抵押贷款发放的会计分录为:

 借 抵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 ××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②抵押贷款还清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贷 抵押贷款—借款人户 ③抵押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的处理 A. 将抵押品按抵押贷款本金及应收利息之和作价入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 固定资产(或××.科目)

 贷 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累计折旧 B. 将抵押品出售的处理手续 a.净收入高于贷款本息时的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或××科目)

 贷 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b.净收入低于贷款本金时的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或××科目)(净收入部分)

 贷款呆账准备(小于本金部分)

 贷 逾期贷款—借款人户(本金)

 同时:

 借 坏账准备

 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c. 净收入高于贷款本金,但低于本息之和时的核算。

 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或××科目)(净收入部分)

 坏账准备(不足部分)

 贷 逾期贷款—借款人户(本金)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应计利息)

 票据贴现的核算

 ①银行办理贴现的会计分录为:

 借 贴现科目—承兑汇票户

 贷 ××存款—申请贴现人存款户

  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户 ②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 A. 票据承兑人在同一城市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辖内往来

 贷 贴现科目—汇票户 B. 如票据承兑在异地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 联行来账

 贷 贴现科目—汇票户 C. 贴现到期未收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 ××科目—申请贴现人户

 贷 贴现科目—汇票户 贴现申请入账户余额不足时,应按照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 商业汇票转贴现的处理手续 ①银行受理汇票贴现的会计分录为:

 借 贴现科目—汇票转贴现户

 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利息收入科目—××利息收入户 ②申请转贴现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利息支出科目—××利息支出户

 贷 贴现科目—汇票户 商业汇票再贴现的处理手续 ①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 再贴现科目—××银行汇票户

 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利息收入科目—××利息收入户 ②商业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利息支出科目—××利息支出户

 贷 再贴现科目一一汇票户(或汇票转贴现户)

 (5)商业汇票再贴现的处理手续 ③再贴现银行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

 借 辖内往来(或联行来账)

 贷 贴现科目——银行汇票户

 证券承销业务的核算

 全额包销

 1.证券公司全额认购代发行证券,按买入成本入帐。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证券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发行证券,按发行价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证券发行---收入

 3、结转已售证券成本。

 借:证券发行---成本

  贷:代发行证券 4.发行期结束,将未售出的部分证券结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或作长期投资,按承购价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长期投资)

  贷:代发行证券 于是,“代发行证券”余额为零。

 余额包销

 1.收到委托单位代发行的证券,按约定发行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证券(资产增)

  贷:代发行证券款(负债增)

 2.代理销售证券,按发行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发行证券

  3.发行期结束,未售出的证券由本公司认购,按发行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

  贷:代发行证券

  于是,“代发行证券”余额为零。

 4.将代理发行证券收到的资金交委托单位,同时收取手续费。

  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证券销售——代发行证券手续费收入

 代销 1. 收到委托单位交来的代发行证券,按约定发行价格入账。

 2.证券售出后,按约定的发行价格记账。

 1、2 两步的会计分录与余额包销方式相同。

 3.发行期结束,将代销证券款交给委托单位,同时收取手续费。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手续费收入

  4.发行结束,如果尚有未售出证券,应退回委托单位。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代发行证券

 证券经纪业务的核算

 (一)

 资金专户的核算

 1.客户开设资金专户并交来款项以及日常存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增加)

  贷:代买卖证券款(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负债增加)

  客户取款时,会计分录相反。

 2.客户销户,结清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

  贷:银行存款

  (证券公司为客户存款提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款项)

 3.客户资金专户统一结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已提利息部分)

 利息支出(未提利息部分)

  贷:代买卖证券款

  即将利息转入客户存款账户,以增加客户存款本金。

 4、公司为客户在证券交易所开设清算资金专户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即,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金从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转入在证券公司的存款账户。

 (二)代理买卖证券

 l.公司代客户买卖证券,如果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必然导致客户在证券公司的存款减少。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存款减少数)

 手续费支出 (公司为买卖证券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费等)

  贷:清算备付金 (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存款减少额=买卖证券差价+印花税+交易费)

  手续费收入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

 2.公司代客户买卖证券,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人证券成交总额,必然导致客户存款增加,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存款增加额)

 手续费支出(证券公司支付的交易费用等)

  贷: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存款增加额)

  手续费收入(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

  (三)代理认购新股

 1.收到客户认购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买卖证券款

  2.将款项划付清算代理机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3.客户办理申购手续,在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清算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清算备付金——客户

  即将客户交来年款项资金划转给证券交易所,作为申购新股的备用金。

 4.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将未中签资金退给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5.证券公司收到交易所退回的未中签的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清算备付金——客户

 6.公司将未中签的款项退给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四)代理配股派息 1. 根据客户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解交配股款

 证券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在公司的存款减少)

  贷:清算备付金——客户 (代客户向交易所交纳的资金增)

 2.代理客户领取现金股利和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3.公司按规定向客户统一结息,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贷:代买卖证券款 (五)代理兑付债券。代理兑付的债券可能是不记名债券或记名债券,处理方法有差异。

 1. 代理兑付无记名债券。用收付两条线核算。

  (1)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兑付债券款(负债增)

  (2)代理兑付无记名债券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兑付债券(债权增)

  贷:银行存款(代理兑付债券导致资产减)

  (3)将代兑付的实物券交委托单位,转销债权债务。会计分录为:

 借:代兑付债券款(负债减)

  贷:代兑付债券(债权减)

  (4)收到代兑付手续费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若代兑付资金有结余,应退委托人,会计分录与(1)相反。

 2.代理兑付记名债券的核算。用收付一条线的方法核算。

  (1)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兑付债券款

  (2)代理兑付债券本息时,冲销“代兑付债券款”,会计分录为:

  借:代兑付债券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取代兑付手续费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若代兑付证券款有余额,应退委托人,会计分录与(1)相反。

 证券自营业务的核算

 (一)自营买入证券

  1.证券公司入买证券时,按买入的实际成本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2.采用包销方式代发行的证券,发行期结束,未售出的证券转为自营证券时,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证券户

  贷:代发行证券 (二)自营证券的配股和派息

  1.股款时,按实际成交的配股款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证券户

  贷:清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

 2.获得现金股利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投资收益 (三)自营认购新股。认购新股要先预交认购款。以网上认购为例:

 1.认购新股交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款项——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2.认购新股中签,按中签新股的实际成本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

  贷:应收款项——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3.退回未中签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应收款项——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四)自营卖出证券

 1. 公司卖出证券,按清算日实际收到的金额办理转账。

 (1)卖出债券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证券销售

  应收利息

  说明:公司对持有的自有债券要定期计提利息,以便正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收入。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若在提息后卖出,应从卖出债券收到的金额中扣出应收利息。

 (2)卖出股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

  贷:证券销售

  投资收益

  说明:假设卖出的股票已公布派息方案,即已记:

  借:投资收益

  贷:××科目

  2. 结转卖出证券成本

 结转自营证券成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销售

  贷:自营证券

  结转后,在“证券销售”上轧差,可以反映证券买卖的收益。

 (五)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年终,若自营证券市价低于成本,将差价作为费用,计提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跌价损失(成本增)

  贷:自营证券跌价准备(资产减)

  于是,由于本期自营证券的跌价,一方面导致全年利润降低(成本增加,冲减收入后利润降低);另一方面,使证券公司的资产减少(由于自营证券的价值减少)。通过上述核算,自营证券的价值便能够真正反映出来。

  若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自营证券的市价以后又恢复时,对恢复增加的数额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与计提跌价准备的分录相反。

 其他证券业务核算 买入返售证券的核算 1.证券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机构买入证券返售证券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买入返售证券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2.证券到期返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卖出回购证券的核算

 1.公司通证券交易机构卖出回购证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资产增)

  贷:卖出回购证券款 (负债增)

 2.到期购回该批证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卖出回购证券款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保险会计分录

 一 货币资金

 1.收到投资者投人的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资本公积(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

  2.收到保户交纳的保费 借:现金

  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预收保费

  3.收到应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保费

 分保业务往来

 应收利息

 4.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5.收到接受捐赠的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保费收入

  保险保障基金

 7.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8.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9.支付应付的手续费、佣金

 借:应付手续费

 应付佣金

 贷:现金

 银行存款 二 短期投资 1.购入的各种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的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3.收到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已记入“应收利息”科目的利息)

  投资收益(短期债券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

  4.出售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成本和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现金利息之和的差额)

  贷:短期投资(实际成本)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成本和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现金利息之和的差额)

 三 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 1.拆出资金

  借:拆出资金

 贷:银行存款

  2.收到拆出资金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3.收回拆出资金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

  4.人寿险业务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向保户提供质押贷款时

  借:保户质押贷款

  贷:现金

  银行存款 5.取得保户质押贷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6.收回保户质押贷款 借:银行存款

 贷:保户质押贷款

 四、 应收保费 1.发生应收保费

  借:应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2.收到应收保费

  借:现金

 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费

 3.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保费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保费 六

 预付赔款 1.发生预付赔款

  借:预付赔款

 贷:现金

  银行存款

  2.结案后将预付赔款转为赔款支出

  借:赔款支出

  贷:预付赔款

  3.按照分出公司分保业务账单转销预付分保款时

  借:分保赔款支出

  贷:预付赔款

  基金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2 银行存款 2 1021 结算备付金 3 1031 存出保证金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31 应收股利 7 1132 应收利息 8 1202 应收申购款 9 1221 其他应收款 二、负债类 10 2001 短期借款 1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2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 2204 应付赎回款 14 220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 2207 应付托管费 16 22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 2209 应付佣金

 18 2221 应交税费 19 2231 应付利息 20 2232 应付利润 21 2241 其他应付款 三、共同类 21 3001 证券清算款 22 3101 衍生工具 23 3201 套期工具 24 3202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25 4001 实收基金 26 4103 本期利润 27 4104 利润分配 五、损益类 28 6011 利息收入 29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6111 投资收益 31 6302 其他收入 32 6403 管理人报酬 33 6404 托管费 34 6406 销售服务费 35 6407 交易费用 36 6411 利息支出 37 6605 其他费用 38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基金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会证基 1 01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

 产:

  负

 债:

  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托管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佣金

  应收利息

  应交税费

  应收股利

  应付利息

  应收申购款

  应付利润

  其他资产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基金份额净值

 元,基金份额总额

 份。

  利润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收入

  1.利息收入

  其中: 存款利息收入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4.其他收入

  二、费用

  1.管理人报酬

  2.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三、净利润

 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

 一、

 主要会计科目

  资产类

 负债类

 损益类

 期货保证金存款

 应付货币保证金 手续费收入 应收货币保证金 应付质押保证金 佣金收入 应收质押保证金 应付手续费 佣金支出 应收结算担保金 应付佣金 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应收风险损失款

 期货风险准备金

 应收佣金 应付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业务及管理费—监管费、年会费、席位使用费、客户服务费、提取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等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所有者权益类

  一般风险准备金

 二、会计科 目使用说明

 期货保证金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公司存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货保证金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时,按缴存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向期货保证金账户存入资金时,按存入的资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货公司从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回资金时,按划回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金额以及存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款项。

 应收货币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指期货交易所或分级结算制度下的特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下同)划出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业务盈利形成的货币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货币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

 期货公司从期货结算机构划回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回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收到期货结算机构划回的货币保证金利息时,按划回的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客户或非结算会员期货合约实现盈利时,期货公司按结算单据列明的盈利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客户或非结算会员期货合约发生亏损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亏损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货公司代理买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的金额含增值税额,下同),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公司代理卖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收到的交割货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五)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支付代收的手续费时,按划转的手续费金额,借记“应付手续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期货公司收到期货结算机构返还的手续费时,按收到返还的手续费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返还给客户或非结算会员的金额,贷记“应付手续费”科目,按期货公司应收的金额,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七)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交纳杂项费用时,按支付的有关费用金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本科目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从期货结算机构尚未收回的货币保证金金额。

 应收质押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代客户或非结算会员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可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交易所或实行分级结算制度下的特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质押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全员结算制度下,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向期货交易所提交有价证券办理充抵保证金业务时,期货公司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交易所相应调整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期货公司按调整增加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货交易所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期货公司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处置有价证券时,期货公司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二)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代客户直接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处理参照前述(一)的规定。

 非结算会员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

 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非结算会员代客户通过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向期货交易所申请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期货交易所),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交易所相应调整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非结算会员按调整增加数,借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

 3.期货交易所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非结算会员)”科目,贷记本科目(期货交易所)。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处置有价证券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货交易所)。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非结算会员)”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尚未收回的有价证券充

 抵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可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

  应收结算担保金

 一、本科目核算分级结算制度下结算会员(包括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下同)按照规定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交易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结算担保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结算会员向期货交易所划出结算担保金时,按划出的结算担保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结算会员从期货交易所划回结算担保金时,按划回的结算担保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结算会员收到期货交易所划回的结算担保金利息时,按期货交易所划回的利息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二)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被期货交易所动用抵御其他违约会员的风险时,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分摊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同时结算会员应按向期货交易所追加的结算担保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货交易所向违约会员追索成功后,结算会员按收回金额中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被动用的结算担保金最终确定无法收回时,结算会员应按确定无法收回的金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结算会员划回多余的结算担保金,按划出的结算担保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结算会员尚未从期货交易所收回的结算担保金额。

 应收风险损失款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客户垫付尚未收回的风险损失款。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风险损失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垫付罚款时,按垫付的罚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从客户货币保证金中划回垫付的罚款支出时,按划回的罚款金额,借“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客户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损失,按客户货币保证金余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按期货公司代为垫付的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客户期货业务发生穿仓时,期货公司应首先全额冲销客户的保证金,在客户以货币保证金交易的情况下,按冲销的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在客户以质押保证金交易的情况下,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科目;按期货公司代为垫付的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银行存款”、“应收结算担保金”、“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四)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时,按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公司按规定核销难以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时,按核销的风险损失款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为客户垫付尚未收回的风险损失款。

 应收佣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应收取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佣金。

 二、本科目可按佣金支付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佣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确认佣金收入的当期,按应收取的佣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佣金收入”科目。

 (二)实际收到佣金时,按收到的佣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应收取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佣金款项。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取得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以交纳会员资格费形式对期货交易所的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交易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为取得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交纳会员资格费时,按交纳的会员资格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期货公司转让或被取消上述会员资格,按收到的转让款项或期货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公司会员资格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对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投资。

 应付货币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业务盈利形成的货币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非结算会员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货币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划入的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入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

 (二)客户期货合约实现盈利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盈利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客户期货合约发生亏损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亏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期货公司代理买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商品期货实物交割金额含增值税额,下同),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代理卖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收到的交割货款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货公司因错单合约平仓产生的亏损,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公司因错单合约平仓实现的盈利,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时,按收取的手续费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期货结算机构享有的手续费金额,贷记“应付手续费”科目,按自身享有的手续费金额,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尚未支付的货币保证金金额。

 应付质押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可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非结算会员)和有价证券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质押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全员结算制度下,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向期货交易所提交有价证券办理充抵保证金业务时,期货公司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收质押保证金”,贷记本科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交易所相应调整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期货公司按调整增加数,借“应收质押保证金”记,贷记本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科目。

 3.期货交易所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期货公司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科目。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处置有价证券时,

 期货公司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 科目;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按垫付的款项金额,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二)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处理参照前述(一)的规定。

 非结算会员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非结算会员代客户通过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本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收质押保证金(期货交易所)”,贷记本科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交易所相应调整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非结算会员按调整增加数,借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本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

 3.期货交易所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非结算会员),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期货交易所)”。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处置有价证券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交易所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期货交易所)”科目,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非结算会员)”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可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额。

  应付手续费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期货结算机构代收尚未支付的手续费。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手续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时,按收取的手续费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按期货结算机构享有的手续费金额,贷记本科目,按自身享有的手续费金额,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二)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支付代收的手续费时,按支付的手续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期货公司收到期货结算机构减收的手续费时,按减收的手续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为期货结算机构代收尚未支付的手续费。

 应付佣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应支付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佣金。

 二、本科目可按佣金支付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佣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应付佣金时,按应付佣金金额,借记“佣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佣金时,按支付佣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应付未付的佣金。

  期货风险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金。

 二、期货风险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按规定以手续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时,按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按应由当事人负担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由期货公司负担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向期货结算机构或客户划转的金额,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应付货币保证金”等科目。

 (三)期货公司按规定核销难以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时,按核销的风险损失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金额。

 应付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时,按提取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提取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一般风险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

 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按规定以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时,按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发生风险损失,期货风险准备金不足弥补的,差额部分冲减一般风险准备金时,借记“一般风险准备金”,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等科目;仍不足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业务及管理费”,贷记“应收风险损失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

 手续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代理结算手续费、交割手续费和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手续费收入,以及期货公司收到期货交易所返还、减收的手续费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手续费、代理结算手续费、交割手续费、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手续费、交易所手续费返还、交易所手续费减免等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手续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时,按收取的手续费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按期货结算机构享有的手续费金额,贷记“应付手续费”科目,按自身享有的手续费金额,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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