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公”经费和差旅费、会议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三公”经费和差旅费、会议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容 我乡按照安财行〔2019〕270号文件的安排,并结合我乡实际,及时认真地对2018年度的“三公”经费和差旅费、会议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成立了以乡长刘强为组长,以乡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切实认真开展了我乡2018年度的“三公”经费和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 县相关要求,结合安委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订了2018年《XX乡财产、财经管理制度》,从而规范了我乡办公费、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支出的行为。同时2018年度按照县级要求单位“三公”经费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并及时完整地在政府门户对“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进行了公示公开。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共支出93978元(年初预算为126000元),未超过年初预算。我乡没有配备公车,也无出国出境人员。其他差旅费、会议费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无其他违规行为,公务卡办卡率达工职人员的90%以上,公务卡消费计25723元。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