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工友合同

  聘用工友合同

  甲方(学校):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力度,增强安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学校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营造安全、舒适、卫生的校园生活环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请工作性质及期限:

  1、 甲方(学校)聘请乙方作为学校临时工友 ,完成学校食堂工作。

 2、工作时间为半年,即从 2016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7月 20 日止。到期工作关系自动解除,本合同失效。

 二、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服从学校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友之间要团结共事,相互之间不得互相议论、猜疑,在校内不得打架滋事闹事,有问题可向学校反映。

 2、乙方必须尊重、爱护学生,不得有侮辱、伤害学生心理的行为。若出现上述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工友不能隐瞒自己的病史,并积极、亲自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监测,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4、工友必须讲究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要统一着装,不得有留长指甲,戴戒指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学生每餐餐后,要将餐桌、蒸饭柜内外、各种炊具、冰箱、冰柜、消毒柜等厨房设备擦洗干净或打扫干净,食堂内要经常保持干燥、干净、无蛛网等污秽物,要严格地按规定管理分类存放食品。

 5、师生食用的食物必须清理干净,不能有异物,不能存有老叶子或腐烂菜叶,不得加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

 6、工友必须按学校要求加工好食品,打扫好厨房、餐厅、操作间、储藏间、烧火间等区域的卫生,按照食品管理相关要求分类存放各种食材。

 7、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学校的消毒工作、食品留样工作、潲水处理、师生碗筷清洗消毒、参与验收食品等工作。

 8、要严守操作规程,若因人为原因或工作失误导致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依情追究工友责任,若不可抗力原因,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协助查明原因,排除隐患。

 9、乙方在校期间发生自伤、自杀、突发疾病死亡或自身责任产生安全问题,学校概不承担赔偿、补助及任何经济责任,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10、食堂工作原则上不能由他人帮忙,也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若造成损失,由工友负责。

 11、如果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

 甲方。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甲方在有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可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

  3、乙方工作期间,无任何事故,甲方要按月付给乙方1500 元的工资报酬。若乙方工作不满一个月的,甲方不支付本月工资。

 4、学校有权对工作纪律涣散、服务、安全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质量不高或拒不参加健康检查的工友当场解聘。

 5、乙方若因打架滋事、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学校工作的,学校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特别恶劣的,学校可当场解聘乙方。

 6、甲方为乙方缴纳在校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险。

 三、甲方不负责缴纳除在校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险之外的其他险种。乙方可以自筹资金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学校不承担一切养老事宜。

 四、如果甲、乙双方遇到本协议没有列入的事宜,以甲、乙双方的口头商定为准(附记录材料)。

 五、本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学校情况及乙方的工作

 表现,商议是否续聘,在信守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有续聘优先权。

 六、因国家政策调整,若存在与国家政策不符的,按国家政策执行。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所签订的协议(合同)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加倍偿还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心校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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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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