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132

  1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5109012018000044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 成都

 二 ○ 一 八 年 一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3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40

 第六章

 磋商程序 ..................................................................................................... 42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 ............................................................................................. 50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采购 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委托,对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 编号:5109012018000044

 二、采购名称: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三、 采购 内容:

 本次项目共 1 个包:采购装修工程服务商一名。

 政府采购预算:1165 万元人民币;控制价(即采购最高限价):1165 万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905205 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还须具备的其它特定条件:

 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 月 1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6:3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

 八、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材料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九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现金支付,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十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20000 元;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下午 17:00 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

 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9902000106937113 十 一 、 递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

 2018 8 年 年 2 2 月 月 9 9 日 上午 午 11: : 00 ,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 二 、磋商时间、地点:

 2018 8 年 年 2 2 月 月 9 9 日 上午 午 11: : 00 (北京时间)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2 2 号楼 8 8 楼开标厅。

  5 十 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天峰街 73 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825-2255817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 联系人:于女士、徐女士 电

 话:028-87797107,87796339,87793103,87797837-717、603、13111881290 传

 真:028-87793161

 邮政编码:610072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1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2 、定义

 2.1“采购人”系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 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3 、 本项目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条所述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4.4 供应商的失信惩罚。供应商在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时实行 6%/次的报价加成,无限制累加制,予以惩戒。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

 注: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附件 1-4),未提供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 5 、联合体

 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除外)。针对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5.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即牵头方),负责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一切相关事务,并承担磋商响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 6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8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合同草案条款 (5)磋商程序 (6)采购需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6.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6.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5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7 7 、响应文件

 7.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7.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 7.1.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1.4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7.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

 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

 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函、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类似业绩、报价组成因素(响应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7.3 现场考察 7.3.1 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考察; 7.3.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 8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 9 、报价

 9.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9.2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9.3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报价的调整在首次报价的基数上下浮后,以具体金额的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承诺:若成交,对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以及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进行下浮调整,具体下浮比例约定如下,首次报价=A,二次报价(最终报价)=B,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计值=Z,综合单价的下浮比例=X%,X%=1-(B-Z)/(A-Z)。结算时按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执行。

  10 9.4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一章)的,视为无效报价,将被淘汰; 9.5 响应有效期: 自磋商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9.6 无论本次项目的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有关费用。

 10 、响应文件的 装订、 密封、递交 等要求

 10.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10.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0.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10.4 本次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0.5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10.6 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采购文件附件二“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首次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0.7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1 、磋商保证金

  11 11.1

 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成交者的磋商保证金转账退还。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1.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2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1.3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 份及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1.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1.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4.3 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4.4 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1.4.5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4.6 成交供应商拒绝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2 、知识产权

 12.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12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确定成交候选人

 1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3.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3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14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5 、履约保证金 □签约合同价的 10%,在合同签订前交付给采购人。

 16 、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6.2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18 、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3 第 三 章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的书写或打印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5、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等; 6、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7、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格式”没有要求的,供应商自行编制。

  14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 1- -1 1

 封面:

 (正本/ / 副本)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 编号: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时间

 :

 2018 8 年

 月

 日

  15 格式 1 1 -2 2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 致:XXXX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XXXX

 授权XXXX(代理人姓名)为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X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X)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磋商、签约等。代理人(或授权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代理人(或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XXXX 性别:XXXX 证件号:XXXX

 代理人(或授权代表):XXXX

  性别:XXXX 证件号:XXXX

  部门:XXXX

  职务:XXXX

  详细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电话:XXXX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代理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1)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代理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粘贴处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16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7 格式 1 1- -3 3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

 承诺函

 致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 (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8 式 格式 1-4 供应商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致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 (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若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本单位在谈判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XXXX次。

 (五)本单位在谈判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XXXX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19 式 格式 1 -5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要求)。

  20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 格式

 格式 2 2- -1 1

 封面:

 (正本/ / 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 编号: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时间

 :

 2018 8 年

 月

 日

  21 格式 2 2- -2 2

 响

 应

 函

 致:XXXX 根据贵方

  XXXX项目,编号为 XXXX

 的磋商邀请,我方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 XXXX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涉及),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 我方承诺在XXXX 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并达到XXXX 标准。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格式 2 2- -3 3

 技术 响应/ / 偏离表

 项目 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响应日期: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23 格式 2 2- -4 4

 商务要求响应/ / 偏离表

 项目 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说明

 响应/ / 偏离

  注:针对没有在此表中列出的其它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都视为我方全部响应!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响应日期: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24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 * 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如: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25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26 格式 2 2- -5 5

 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27 格式 2 2- -6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8

  格式 2 2- -7 7

 施工组织设计

 1. 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 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 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 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 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9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 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30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31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32 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33 式 格式 2-8 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职 称 专业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在本工程中拟任职务

 34 式 格式 2-9 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 业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担任职务

  岗位证书号

  时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 (规模、投资等) 担任何职

 35

 式 格式 2-10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6 式 格式 2-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7 格式2 2- - 12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38 第 四 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6 或 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两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 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 不属于参与本项目的限制性供应商的承诺函原件;(具体限制要求详见第二章第 4.1、4.2、4.3 条的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10.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

 1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格式自拟)。

 12.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保函或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

 1 1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 2 )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 鲜章) ) 。

 3 3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0 第 五 章

 采购需求

 一、前提

 1.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将被淘汰。

 2.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1165万元人民币;控制价(即采购最高限价):1165万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905205元)。超过预算或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工程量清单(另册)、图纸(另册),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技术要求

 1、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详见另册;(注: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偏离表”该条目未明确相关偏离,则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量单位评审不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的依据。若成交,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量单位按采购工程量清单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性技术规范。

 *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提供项目经理压证施工的承诺函;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或机电相关专业)。

 * * 三、商务要求

 1、施工地点: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遂宁市船山区天峰街 73 号)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50 日内完工,并交付验收。

 41 3、履约保证金要求:签约合同价的 10%,在合同签订前交付给采购人。(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收款账号)

 4、付款方式 :

 4.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10%作为工程预付款; 4.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完成总工程量 80%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5%;本工程审计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审计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中,部分履约保证金(审计结算价的 3%)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余额按合同退还,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毕后无质量事故一次性支付(无息)。

 4.3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5、工程质量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四、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2018 年 1 月**号**:00-**:00(北京时间)

 2、踏勘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天峰街 73 号(项目所在地)

 3、

 联系人:李老师 4、联系方式:0825-2241299、18008254218 注意:1 1 、以上打* * 号的为本次磋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2 第 六 章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若磋商项目预算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磋商小组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

 2、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3、磋商程序 3.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磋商。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磋商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2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3.3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4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

 43 报价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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