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流程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会议验收提供以下材料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书(申请书)
4.项目工作总结 5.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7.项目成果材料 8.相关关证明材料 9.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10.验收证书(空表)
11.验收专家建议名单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项目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完整、数据真实,视为通过验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1.项目任务书或申请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

2.提供不真实验收文件、资料、数据;

3.未经批准修改项目任务书(申请书)内容;

4.超过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三个月以上且事先未提出延期申请;

5.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重大问题;

6.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项目按“通过验收”结论予以结题,项目负责人持验收证书及一整套结题材料(装订顺序同上)到教育厅办理结题备案手续。

项目承担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半年内再行申请项目验收。如逾期未提出申请或再次未通过验收,按“不通过验收”结论予以结题。

函审验收提供以下材料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书(申请书)
4.项目工作总结 5.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7.项目成果材料 8.相关关证明材料 9.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10.验收函审表(空表)
11.验收证书(空表)
12.验收专家建议名单 结题报告验收提供以下材料 1.验收申请表 2.项目任务书(申请书)
3.项目工作总结 4.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6.项目成果材料 7.相关关证明材料 8.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9.结题报告书(带验收证书封面)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材料,签署审查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省教育厅科技处对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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