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煤矿标准化-第二节,矿井高压供电系统运行方式规定

 第二节

 矿井高压供电系统运行方式规定

 各主要机房、变电所均为双回路供电,正常情况下,必须采用两个回路分列方式运行(单母线分段方式运行),确需并联运行的必须由供电单位申请,机电科、机电矿长审批,并编制相应措施后方可运行。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分列运行罚责任单位队长300 元、分管队长 500 元、班长 200 元、值班人员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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