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部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部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2 二、检测对象摸排 2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3 四、采样人员安排 3 五、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 3 六、采样标本转运 3 七、检测单位及费用 3 八、工作要求 4 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部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疫指[2020] X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疫指 [2020]X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回X的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

(二)所有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
对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于检测,但要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举措。

二、检测对象摸排 (一)符合要求检测对象自主申报,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进行登记确认为检测对象。

(二)各乡镇(开发区)安排各村居落实专人进行主动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地乡镇防指办,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符合检测对象进行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一)原则上每日上午8点至12点进行采样,特殊情况除外;
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X 24小时内完成采样。

(二)所在乡镇(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当日应检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采样工作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

四、采样人员安排 (一)各乡镇采样人员原则上由该乡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人员不足可向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申请支援。

(二)县疾控中心采样人员不足,在报县防指办同意后,可临时抽调民营医院和县直卫生健康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支援。

(三)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负责做好本院发热门诊、住院、陪护、一线人医务人员采样检测和 “原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工作;
县防指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抽调人员参与采样检测工作。

五、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于1月XX前落实到位。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协助落实,县疾控中心给予业务指导。

六、采样标本转运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专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运,规范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物标本安全。

七、检测单位及费用 所有采样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统一安排检测,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如果日检测量超过县疾控中心承受能力的,可委托县医院、县中医院或第三方进行检测,所有“应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等费用由县疫防指研定。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精准摸排。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按照省委书记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四个强化”和完善“四个链条”要求,成立专班、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应检对象参加采样检测;
及时精准摸排应检对象信息,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和健康检测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防护,规范操作。所有参与摸排、采样、检测人员均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专业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开展采样检测工作,确保采样准确、检测规范,生物安全。

(三)加大宣传,维护秩序。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检测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并安排专人到采样点现场负责维护秩序,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保证采样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及时汇总,准确报告。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汇总参检人员信息,督促落实应检人员采样到位;
县疾控中心要按照规定时间准确报告检测结果,对检测阳性人员做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复检,第一时间处置,并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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