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改造合作意向书

  老城区改造合作意向书

 为贯彻落实喀什市委、喀什市人民政府把喀什打造成中南亚国际经济贸易中心,建设大喀什的发展战略,加快喀什老城区改造,推进城市化建设,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甲乙双方就喀什老城区加拉买里斯巷区域实施改造合作的相关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确定合作意向如下:

 第一条:合作意向双方

 l、甲方:咯什市库木代尔瓦孜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托呼提阿吉.努尔墩

 职务: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办事处主任

 2、乙方:xjhctzjtyxgs

 法定代表人: lcg 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13125.88万元

 注册号:

 注册地址:

 第二条 合作项目概述

 项目建设选址: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喀什市克孜都维路中段加拉买里斯巷区域,东与预备役训练中心邻近,南临街于克孜都维路,西临口岸管理委员会,北为居民住宅棚户区;土地面积约705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喀什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数量为准;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实际拆迁房屋面积以甲、乙、拆迁户三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项目建设规划以喀什市规划局核准的建设规划方案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加拉买里斯巷棚户区既危旧房屋改造,七通一平、街(巷)道路、给排水、公共疏散广场建设,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对街(巷)及住宅小区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以辖区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棚户居民住宅房屋、房产局公有出租房屋占川土地作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负责改造项目规划范围棚户区居民房屋、房产局公房拆迁户及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

 乙方计划总投资35000万元,以竞标摘牌受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承担土地使用权受让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全部费用,按照喀什市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对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整体实施改造建设。以建筑成本价为甲方提供商品住宅楼房80-100套。

 第四条 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30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建设期限:自拆迁户全部房屋拆除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第五条 拆迁与安置补偿

 项日建设期间拆迁户的安置费用与拆迁房屋补偿费用的标准,按照喀什巾人民政府现行规定执行。拆迁户的安置费与拆迁房屋的补偿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自意向书签字之日起,应当于3日内向乙方提供加拉买里斯巷区域的地形图、土地面积、拆迁房屋面积、政府现行房屋拆迁补偿规定、项目规划等图文资料。

 乙方应当做好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改造项目论证工作,积汲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保证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甲乙双方应当围绕把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改造项目建设成为得民心工程,想拆迁户所想,急拆迁户所急,竭尽所能,切实解决好拆迁区域的民生问题。认真做好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拆迁户及房屋拆迁的瞻前性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尽快付诸实施。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改造项目合作的具体事宜, 自意向书签字之日起,于30日内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改造建设项口享有优先开发建设权。

 第八条甲乙双应当就加拉买里斯巷区域改造项目的推进加强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乙方真诚邀请甲万在适当的时候,前往乌鲁木齐对乙方开发建设的小区进行实地考察。

 第九条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实施。本意向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c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 代表:

 二○一○年 月 日

 签于:喀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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