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

 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

 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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