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简答题 1.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国债具有以下几点形式特征:
第一,国债的自愿性。(2分)
第二,国债的有偿性。(2分)
第三,国债的灵活性。(2分)
国债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能称为国债。(2分)
2. 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征。

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具有如下特征:
(1)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分)在对外贸易中,能够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人只能是企业法人以及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国家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不能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2分)一 (2)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2分)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2分)
3. 简述破产法的特征。

答:破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3分)
(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2分)
(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点、原则加以变更。(3分)
4.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
(1)国际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其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种无形交易。(2分)
(2)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劳动,不是具体商品。(1分)
(3)国际服务贸易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非转移性等特征。(2分)
(4)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数字无法在国家海关的进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2分)
(5)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1分)
5. 简述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
(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分)
(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2分)
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2分)
(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2分)
6. 简述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条件。

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1)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
(2分) (2)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2分)
(3)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的;
(2分)
(4)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2分)
7.简述回扣的特征。

答:回扣的特征有:
(1)回扣的主体是不正当竞争交易的双方。(2分)
(2)回扣在账外暗中支付。(2分) (3)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2分) (4)回扣的目的在于争取交易机会和优惠交易条件。(2分) 8.简述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答: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是:
(1)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2分)
(2)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2分)
(3)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2分)
(4)严禁土地的所有权的买卖和商品性流转,虽然国有城镇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有偿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2分)
9.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答: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主要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2分)
(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投资人直接控制企业。(2分)
(3)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分)
(4)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生产经营等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

(2分)
10.简述与私人采购相比较,政府采购的特点。

答: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采购主体的特定性。(2分)
(2)采购资金的公共性。(2分)
(3)采购程序的法定性。(2分)
(4)采购目的的公益性。(2分)
11.简述外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答:(1)外资企业的权利有:
①财产所有权。(1分)
②经营管理权。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权、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权、劳动人事权和土地租用权等(2分)
③解决争议请求权。(1分)
(2)外资企业的义务:
①登记义务。(1分)
②纳税义务。(1分)
③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2分)
12.简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是什么? 答:《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分)
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2分) 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分)
但是,生产者须提出证据证明上述情形,也即生产者必须对其主张的免责事由举证。(2分)
13.简述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

答: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主要有: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分)其表现主要有占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1分)
(2)限制竞争协议,也称为横向的限制竞争行为。(2分)
(3)企业合并,牟取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2分)
(4)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2分)
14.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2分) (2)主体的地位以及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结状态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中主体的地位虽有上苄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2分) (3)主旨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从根本上服从经济规律。行政活动首先服从的是长官意志。(2分) (4)调整手段不同。经济法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为辅而且一般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以行政手段为主,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2分) 15.简述私营企业的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分) (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但必须雇工8人(含8人)以上,这是与个体工商户的界限之分。(3分) (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它作为一种私人投资、雇工劳动、独立进行商品经济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3分) 16.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答:(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1分)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2分)《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1分)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1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1分)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2分) 17.简述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

答:(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是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1分)这里的违法主体专指地方各级政府,包括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1分) (2)这类行为的客体是竞争条件下经营者从事交易的商品。(1分)此类行为指向的目标是市场上本来平等竞争的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限制竞争,使本应公平交易的竞争成为不可能交易或成为不平等交易。(1分) (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对经济职权的滥用。(1分)经济职权的产生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要防止滥用职权的行为。(1分) (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1分)这是指政府及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1分) 18.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的特征。

答:产权交易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2分) (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2分) (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2分) (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2分) 19.简述环境污染的特点。

答:环境污染的特点是: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2分)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1分)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庵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1分) (4)复杂性。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而且一旦释放出,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过程,又发生代谢、转化,分解,聚集,形成新的污染物。(2分) (5)代价高.污染使受害者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另外,治理污染的费用十分高昂。

(2分) 20.简述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

答: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主要有:
(1)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改进技术、提高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不适用《反垄断法》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4分) (2)知识产权正当行使行为的适用除外。(2分)
(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除外。(2分)
21.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2分)购买、使用商品(2分)或者接受服务(2分),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把一部分特定的生产消费纳入调整范围,即“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2分)
22.简述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

答: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两种主要形式,二者区别表现在:
(1)产生依据不同。(1分)
(2)性质不同。(1分)
(3)归责原则不同。(1分)
(4)责任主体不同。(1分)
(5)免责条件不同。(1分)
(6)产生时间不同。(1分)
(7)赔偿方式和范围不同。(1分)
(8)诉讼时效不同。(1分)
23. 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

答:预算管理职权具有以下特征:
(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2)预算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 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2分)
(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1分)
(4)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1分)
(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联系,具有严格的周期性。(1分)
(6)预算权所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1分)
24. 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有哪些。

答:经营者依法享有的价格活动的权利有: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分)
(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2分)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2分)
(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2分)
25. 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

答:《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为法定的可再生能源,即《再生能源法》所称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1分)太阳能、(1分)水能、(1分)生物质能、(1分)地热能、(1分)海洋能(1分)等非化石能源。(1分)
在空间范围上,《再生能源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1分) 26.简述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答: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分)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2分)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分)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分)
27. 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损害求偿权和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

答:两者的区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与经营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的求偿权。而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要求经营者有过错。(2分)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出现之前,仅依据民法是不足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因有二:首先,与经营者没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没有诉讼上的理由;
其次,民法的侵权务求经营者有过错,如果经营者没有过错也不会承担商品或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3分)因此,为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法律上出现了无过错责任,赋予了消费者以索赔的权利,并不要求证明经营者的过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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