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挂石沟水库工程建设库底清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2889

 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 :

 AYCG(2018 8) ) 427 号

 采

 购

 人:

 安岳县 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

 项目名称:

 安岳县 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挂石沟水库工程建设库底清理服务 采购项目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 八 年 十 月

  第 2 页

 共 35 页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3 第 二 部 分 谈 判 须 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第三部分 资格要求………………………………………………………………10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1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 第六部分 谈判和成交………………………………………………………………14 第七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2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 3 页

 共 35 页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挂石沟水库工程建设库底清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二、集中采购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预算:33.8 万元。

 四、 项目名称: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挂石沟水库工程建设库底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 谈判编号:AYCG(2018)427 号。

 六、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分 1 个包。详细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及相关要求”。

 七、 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10 月 16 日下午 17 时止。(上午9:00—11:00;下午 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免费获取。

 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应出示报名供应商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交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

 九、供应商报名地点: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408 室。(安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十 一 . 谈判 保证金

 供应商谈判时,须交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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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5 页

 谈判保证金交纳额度及方式:

 谈判保证金额度:6500 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采用谈判单位帐户转帐的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

 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岳支行 银行账号:123931923374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18 日 17:00(谈判保证金须注明谈判编号,

 如分包须注明包号和分包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款金额:合同标的 10%,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一致。

 缴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履约资料交 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谈判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供应商签到时间为准)。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安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竞谈)室] 。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 4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24520193 保证金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245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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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5 页 采购人名称: 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地

  址:安岳县岳阳镇顺西巷 31 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13551712222 2018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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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5 页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挂石沟水库工程建设库底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2. 谈判文件中名词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 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 集中采购机构: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采购文件并向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单位。

 2.4 成交人:系指由谈判小组谈判确定为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3 3. . 供应商 主要职责

 3.1 负责对谈判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3.2 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 3.3 按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3.4 派谈判代表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对谈判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谈判代表是指在谈判过程中代表谈判单位处理谈判事宜的人员,包括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谈判单位人员; 3.5 配合采购人组建的审查小组在授标前进行的审查工作; 3.6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谈判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3.7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3.8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4. 合格的 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谈判公告第八项的基本条件;

  (2)向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了谈判文件并登记;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谈判时应在其响应文件中

  第 7 页

 共 35 页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清单,如果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处理。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5 、 供应商 参加 谈判 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6.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在谈判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 .3 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6.4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

 7 7. . 谈判 文件的构 成

 7.1 本谈判文件共八部分(详见采购文件目录)。

  第 8 页

 共 35 页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和内容。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将被拒绝。

 8 8 、谈判文件格式

 8.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七部分中提供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若“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给予的填写空间不足,供应商可在原格式基础上增加填写空间,需另行添加的,须在“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规定的填写空间内进行注明“详见……”。

 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 9 、 谈判 保证金

 9.1 供应商谈判时,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9.2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额度:详见“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第十一条”。

 9.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4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如果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10 、组建谈判小组

 本次谈判小组由 3 人以上(含 3 人)的单数组成,其中谈判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采用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采购人派 1 名代表作为谈判小组成员参与谈判。

 1 11 1 、 谈判

 11.1 集中采购机构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1.2 谈判时,由各谈判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1 12 2 、 谈判会 程序

 (1)宣布谈判会开始。谈判时间到,主持人宣布谈判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

  第 9 页

 共 35 页 谈判会的监督人、采购人及主持、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顺序宣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主持人当众宣布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谈判会结束(在现场报价之前,请所有供应商在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监控区域内活动)。

 1 13 3 、 谈判

 13.1 谈判工作由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3.2 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3 谈判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谈判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3.4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注:请 供应商 另准备一份响应文件,以便 供应商 授权代表明确针对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若 供应商 未另行准备,导致 供应商 授权代表无法答复,由此,造成不利于 供应商 评审的责任由 供应商 自负)

  第 10 页

 共 35 页 第三部分

 资格要求

  供应商 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 注: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交合并后的新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谈判的可不用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原件); 5、供应商近两年(2016 年和 2017 年)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原件)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原件)。

 9、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原件);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 1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1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交成立时间内能够提供的资料(鲜章)。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 服 务要求

 按规范规定,为保证工程运行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保护库周及下游人群的健康,并为水库发展水产养殖、航运、水上运动及旅游等事业创造有利条件,在水库蓄水前应进行库底清理。

 (一)

 库底清理原则

 1、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应保证枢纽工程及水库运行安全,保护水库环境卫生,控制水传染疾病,防止水质污染,给水库防洪、供水、旅游等综合开发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2、库底清理设计任务是根据水利工程水库淹没影响范围、淹没特点以及水库运行方式,确定清理范围,提出清理项目和技术要求,计算清理工程量和清理费用。

 3、库底清理设计及实施应符合卫生、环保、劳动安全等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

 4、坚持依法清理;按照先搬迁、后清理、再拆除的步骤;明确对象,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应与固体废物清理、建筑物清理统筹安排;坚持清理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二)

 清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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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5 页 根据规范要求,结合水库运行方式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挂石沟水库库底清理范围如下:

 1、居民迁移线以下的建筑物的拆除与清理,防止水质污染的卫生防疫清理; 2、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林木砍伐与迹地清理; 3、居民迁移线至死水位以下 3m 范围内大体积构筑物残留体等清理。

 (三)

 库底清理对象及清理方法 3.1

 卫生清理 卫生清理的对象为居民迁移线以下的水库淹没区所有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可分为一般污染源、传染源、生物类污染源等。

 1、一般污染源主要有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污水池、生活垃圾及其堆放场、坟墓等。

 水库淹没所涉及各类粪池,先将池内污物掏出薄铺地面,暴晒后用生石灰(0.5kg/m2)消毒处理,然后就近低洼地掩埋;坑穴用生石灰按 1.0kg/m2 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

 生活垃圾中以厨房垃圾为主,有机物约占 38%,炉灰、砖瓦等无机物约占 50%,废纸、废布、塑料、金属、玻璃等约占 12%。根据垃圾组成,先将垃圾进行人工拣选,塑料、金属、玻璃等回收利用,炉灰、砖瓦等无机物和生活垃圾平铺地面用生石灰(0.5kg/m2)消毒处理,有机物及废纸、废布等经晒干后焚烧,灰烬就地掩埋。

 埋葬 15 年以内的墓穴及周围土应摊晒,或直接用 4%漂白粉上清液按 1~2kg/m2 或生石灰 0.5~1kg/m2 处理后,回填压实。无主坟墓,要将尸体挖出焚烧。埋葬超过 15 年的无主坟墓压实处理。

 2、生物类污染源有居民区、垃圾堆积放场及耕作区的鼠类,蟑螂、蚊蝇等其他生物类污染源。

 水库蓄水后,库区各种鼠类将迁往库周,造成库周鼠类密度增加,可能造成鼠害,影响人畜和生态环境。因此,居民迁出库外后,在各类房屋,下水道、垃圾堆场、园地、林地、灌木林、坟地等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放置鼠药,进行一次彻底的灭鼠工作。应该使用抗凝血剂灭鼠毒饵,禁止使用强毒急性鼠药。投放敌鼠钠或杀鼠迷饵料量每堆 20g,也可投放溴敌隆或大隆毒饵料量每堆 10g。

 房屋按 20 m2 投放毒饵 2 处。

 在耕作区灭鼠应在田埂上投饵,每亩投放毒饵 10 堆。

 投放毒饵后 5 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全被吃光处再加倍投放饵料。同时收集鼠尸并立即进行焚烧或距地面 1m 深埋处理;投饵 15 天后,收集并妥善处理鼠尸和剩余毒饵。

 3.2

 建(构)筑物清理 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对象为居民迁移线以下水库淹没区的建(构)筑物和易漂浮物,以及居民迁移线以下至死水位(含极限死水位)以下 3m 范围内大体积建筑物和构筑物残留体。

 水库居民迁移线范围内淹没的房屋和附属建筑物应拆除,墙壁推倒摊平。建筑物拆除后,有利用价值的旧料应尽可能搬运出库外;不能利用的又易于漂浮的废旧弃料应分散就地烧毁,火灰就地掩埋,不能利用的不易漂浮的废旧弃料应分散就地摊平。

 淹没涉及的桥梁等地面大体积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输电、电信等线路必须拆除或炸除,墩、柱、杆、塔残留高度不超过地面 0.5m,可回收的旧料应该运出库外。

 在水库消落区内的水井、检修井、地窖等构筑物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填塞、封堵及泥沙淤积等措施进行处理。

 3.3

 林地清理 林木清理对象为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水库淹没区的果树、用材林、经济林等。

 所清理的各类林木不分成幼,应尽可能齐地砍伐(或移栽)并清理外运,零星林木中果树、经济类幼树尽可能移栽;砍伐残余的枝丫、枯木、灌木丛、秸秆以及柴草等易漂浮物应及时运出库外或就地烧毁;林木清理过程中,要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防火规定,注意防火安全。

 (四)

 清理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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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5 页 根据 SL290-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各项清理工作应遵循下列技术要求。

 4.1

 卫生清理 清理现场表面用土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粪便消毒处理后要达到 GB7959 的指标要求,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检测报告。粪大肠菌按照 GB7959 检测。处理后的废物要满足 GB8172 的有关要求。

 有炭疽尸体埋葬的地方,表土不得检测出具有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芽孢杆菌按照 GB17015 检测。

 鼠密度按 GB16882 进行检查,不得超过 1%。

 4.2

 建(构)筑物清理 建(构)筑物清理后,残留高度不得超过地面 0.5m, 拆除的线材、铁制品、木杆不得残留库区。

 建(构)筑物清理后的易漂浮材料,不得堆放在库区移民迁移线以下,且需有固定措施。

 对库岸稳定性有利的建筑物基础、挡土墙可不予拆除。

 4.3

 林木清理 林木经清理后,残留树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 0.3m, 枝桠不得残留库区。

 林木经清残留量不应大于清量的千分之一。

 (五)

 库底清理工作量 清理各类房屋 83.42m2、林地林木 134.38 亩、零星林木 1209 株、灭鼠按房屋每 20m2 投放毒饵 2处,耕作区每亩投放毒饵 10 处。垃圾处理按 0.5kg/m2 生石灰消毒,粪池、沼气池、畜圈等清理,将池内污物掏出,按 0.5kg/m3 生石灰消毒。

 库底清理工程量表 表 8-5-1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合计 1 卫生清理

  1.1 沼气池 个 13 1.2 坟墓 座 170 1.3 漂浮物 m2 326489.63 1.4 灭鼠 处 3553 2 建(构)筑物清理

  2.1 房屋面积 m2 83.42 2.2 线路(通讯、广电、输电线)

 km 2.32 2.3 平板桥 座 1 3 林木清理

  3.1 林地林木 亩 134.38 3.2 零星林木 株(从)

 1209 商务要求 :

  一、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逐步支付库底清理费,但必须留中标金额的 10%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二、履约能力

  第 13 页

 共 35 页 *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具备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需提供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公示截图、环境保护工程师任职资格文件和评审审批意见表)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须附经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文件)。

 *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原件必查。

 带* * 号 的部分 不作为谈判内容,不满足此采购需求 的 响应文件无效 。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 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使其谈判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 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需包括下列部分:

 1 1.1 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是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依据,供应商需提供第三部分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 1.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符合或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1)谈判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证明参加谈判的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第四章中未明确要求的可不提供); (3)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技术指标和参数高于采购要求的,视为与采购要求同一标准); (4)报价表(报价表包括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应答表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0)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1)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 2 .响应文件的语言

 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 14 页

 共 35 页 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 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谈判 处理。

 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 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谈判 处理。

 3 3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 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 5 、响应文件 和电子文档的 印制和签署

 5.1 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三部分,分册装订。(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和服务性响应文件分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2 每部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或光盘制作。

 5.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谈判 。

 5.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其响应文件需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内容需逐页编码,以便谈判小组评审。

 (1)响应文件不能以活页式进行装订(活页式指文件内容可以随意撤分并不留痕迹的装订方式)。

 (2)响应文件目录内标识的页码必须与响应文件内容标注页码相对应。

 5.6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 谈判。

 。

 5.7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5.8 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法人(单位)印章,响应文件侧面须骑缝加盖供应商

  第 15 页

 共 35 页 法人(单位)印章(注:供应商法人印章为电子公章不用加盖骑缝章)。

 6. 响应文件 和电子文档 的密封和标注

 6.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谈判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6.2 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三部分应分别封装于三个密封袋(密封袋为纸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样。

 6.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外层密封袋不得破损,并贴上密封条,并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注:供应商法人印章为电子公章不用加盖骑缝章)。

 6.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将被拒绝。

 7 7 、响应文件 和电子文档 的递交

 7.1 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送达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将被拒绝(以供应商签到时间为准)。

 7.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另准备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投标人鲜章)复印件一份由授权代表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4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8 8 . 响应 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8.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8.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 6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8.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谈判,不得索取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第 16 页

 共 35 页 第六部分

 谈判和成交

  1 1 、谈判原则

 1.1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以同一标准进行响应文件评审和谈判。

 1.2 独立性原则:评审和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1.3 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过程和谈判过程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保密。

 2 2 、谈判纪律

 2.1 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进行。

 2.2 整个谈判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信誉的原则,杜绝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等不正当竞争。

 2.3 在评审、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组织机构、谈判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压力,影响谈判、谈判、评标及谈判工作,都将会导致其谈判或谈判被拒绝。

 2.4 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成员不准向谈判方泄漏评审情况,如有发生,将追究其责任。

 2.5 在谈判工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应仔细阅读报价文件,对每一个谈判单位的报价文件和报价方案作出合理的评估,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单独与谈判方接触。

 3 3 、谈判程序

 3 3 、谈判程序

 3.1 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1.1 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1.2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1.3 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 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谈判小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谈判小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

  第 17 页

 共 35 页 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3.2 谈判。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3.2.1 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3.2.2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3.2.3 谈判小组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3.2.4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3.2.5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6 供应商按照本项第 3 目规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本项第 5目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

 3.2.7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3 最后报价。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报价是指满足谈判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包括标的物生产成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培训、劳务、税费及其它各种费用的总和)。

 低于成本价报价处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谈判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

  第 18 页

 共 35 页 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4 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3.5 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5.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3.5.2 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5.3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3.5.4 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3.5.5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3.5.6 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3.5.7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4 4 、谈判内容

 4.1 本次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货物的符合性、技术性能、报价、售后服务、交货期、供货条件和合同条款等。

 4.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 19 页

 共 35 页 4.3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签字确认送交谈判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但谈判文件中约定了不能 5 5. . 谈判结果

 5.1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以直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5.2 采购人没有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交易中心发布谈判结果公示; 6 6 、成交原则:最低价成交。最低价成交原则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办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谈判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办法。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7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当书面通知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由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8 8 、成交资格取消后的处理方式及新的成交人的成交价格确定

 8.1 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即因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将由其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8.2 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的,其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按相关规定办理。

 8.3 重新确定的成交人其谈判报价不能超过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的 15%,若超过,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8.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如无变更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变更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在变更公告发布后,根据变更公告确定的时间截止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9 9 .成交通知书

 9.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 20 页

 共 35 页 9.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谈判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0、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0.1 签订合同

  10.1.1 成交人在收到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0.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0.1. 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按成交候选顺序与排序在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10.1.4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财政局、交易中心审核。

 11. 合同分包

  11.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1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2.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3 履行合同

  13.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 21 页

 共 35 页

 14.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资料须交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 15 5 、谈判活动终止的情形:

 15.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 16 6 、质疑和投诉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和资质、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的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代理机构),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提出质疑前须向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向谁提出质疑)。

  第 22 页

 共 35 页 第 七 部分

 供应商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 委 托 我 单 位

 为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 参 加 安 岳 县 政 府 采 购中 心 组 织 的

 项 目 谈 判 采 购 活 动 , 并 全 权 代 表 我 单 位 处 理 活动 中 的 一 切 事 宜 , 在 招 标 活 动 中 以 我 单 位 名 义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书 我 单 位 均以 认 可 。

 委 托 期 限 :

 201 年

 月

  日 至 201 年

 月

 日 止

 法 人 代 表 ( 签 字 ):

  法 人 代 表 身 份 证 号 码 :

  谈 判 单 位 (盖 章 ):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职 务 :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号 码 :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确 认 ):

 谈 判 单 位 详 细 通 信 地 址 :

  电

 话 :

 手

 机 : 传

 真 :

  注:

 法 定代表 人现场 参加现场 谈判 的可不用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为准。

  第 23 页

 共 35 页 服务应 答 表

 谈判编号:

 序 号 谈 判 文 件 条 目 号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响 应 文 件 的 应 答 说 明 1

  2

  3

  4

  5

 注:若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则此表可不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

  商务应答表

 谈判编号:

 序号 包号 采购要求 谈判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若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则此表可不用填写,只填写偏离部分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

 报价 一览表

 第

 包 项目名称 XXXX 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

  第 24 页

 共 35 页 包件号(如有分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 报价(万元)

 1

 2

 3

 合

 计(万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谈判文件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供应商参加询价时应另准备至少 2 份报价一览表(供谈判供应商现场报价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

 分项报价明细表

 谈判编号:

 第 包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1

  2

  3

  …

  总

 价( ( 万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否则作 报 价 无效。

  第 25 页

 共 35 页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

  供应商 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第 26 页

 共 35 页 备注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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