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副主任护师工作标准

 关于副主任护师工作标准

  关于副主任护师工作标准

  副主任护师是护理人员的高级职称,是介于主管护师和主任护师之间的护理职称。

  副主任护师工作标准: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5 周以上,独立承担专科护理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查房 10 次以上;

  (二)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有处理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工作能力;

  (三)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开展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

  (四)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并主持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实践 1 项以上;

  (五)熟练正确地指,培养专门人才,承担大、中专护理教学工作,并进行学术报告或讲座 3 次以上。

  副主任护师评审标准:

  学历和资历要求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 5 年以上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 7 年以上,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级及

 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

  论文要求

  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2 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求提供 2 篇论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中必须有 1篇是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 1 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 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乡镇(中心)卫生院 :既可以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在国,也可以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或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 5000 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申报人员必须指定一篇论文作为参评代表作,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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