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值班制度(试行)

  深圳市天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试行)

 目的(一)为确保公司节假日期间各部门之间信息及时沟通与反馈,协调和解决节假日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根据公司管理需求,对公司管理人员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天利物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管理处及分公司。

 值班安排

 (一)职责

 1、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发生重大或紧急事件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2、值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了解现场及值班情况,并对问题点进行图片拍摄,接受公司领导随机抽查。

 3、认真记录值班情况,作出检查分析,问题的解决措施,时限要求。

 (二)值班内容

 1、值班时间

 1.1值班时间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上班时间为8:30-17:30。

 1.2国庆节及春节期间值班,值班人员需两地值班(南山、中心)。

 2、值班人员

 2.1 各项目管理处、分公司负责人于每月20日前拟制次月值班人员名单,报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编制《节假日值班表》并公布,安排的管理人员根据值班表值班。

 2.2 值班人员如因本职工作出差、会议等不能按时到岗值班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报备行政人事部,安排好替班人员。

 值班要求

 3.1 值班人员作为值班期间所有事务第一责任人。值班期间正常打卡,不迟到、不早退、无脱岗,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未按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2 值班期间按每人15元/日标准发放餐补。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轮休。所有值班天数应在当月调休完毕,过期作废。

 3.3 项目管理处值班人员每月20日前拟定节假日维修备品备件计划,工程维修值班人员领用维修材料需做登记,并经值班领导签字确认。维修材料及配备的专用维修工具箱纳入交接班记录。

 3.4 值班期间,各部门在岗员工服从安排,听从调配。因值班人员或代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负面影响及损失的,根据本规定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3.5 各部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不可遗漏。

 3.6 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通知相关责任人。

 3.7 严格执行交接表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因重大问题不能当天处理完的事务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记录。

 3.8 值班接班人员应查阅上一班次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确保所有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3.9 值班人员可就值班发现的问题给予处理意见,根据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值班期间跟踪续报。

 3.10 值班工作应遵循有情必报、高效运转、反应迅速、安全保密原则。值班记录由行政人事部及品质部存档,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翻阅使用。

 3.11 值班人在项目管理处值班发现的问题,在周一例会汇报问题情况与解决方案,相关责任人在下周例会时汇报整改情况。

 3.12 下班前关闭电灯、复印机、电脑、空调等电源,关好门窗。

 考核

 4.1 查出的问题,项目管理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未处理的按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关人员绩效。

 4.2 品质部结合周末值班巡查的问题点,按比例抽查,如核查与汇报情况不符,按奖惩制度惩罚。

 4.3 值班人员未按值班要求值班或在值班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发现的问题出现误报、漏报的,按奖惩制度惩罚。

 三、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运行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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