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同意书_手术同意书或不再“霸王”

  受卫生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正在进行一项“医疗纠纷与知情同意”的课题调研,正在收集、汇总北京等地医院的知情同意书,修改其命令色彩,增加可供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案和更多通俗易懂的说明性语言。计划建立一份全国统一的知情同意书范本,向卫生部提交后,如获得认可即发布,旨在帮助医院规范告知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的告知书将增加对疾病和患者具体情况的阐述、各种治疗方案的比较、发生意外时医院的对策和措施,凸显对患者选择权的尊重。”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维权部副主任郑雪倩说。知情同意书不是格式合同,更不是医院强制性的命令,而是督促医生履行对疾病和治疗方案向患者进行充分的告知义务。
  
  ■现状
  签了字,医院就概不负责?
  北京一家三甲医院手术室门前,张先生在门外焦急徘徊,守候正在接受心脏搭桥手术的妻子。他怀里揣着两份知情同意书,一份是手术知情同意书,一份是术前麻醉知情同意书。
  “已经签了字,是不是真的出了意外,医院就概不负责了?”张先生想。张先生的困惑现在已经成为了法庭内外的抗辩焦点,越来越多地被那些认为在医疗行为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患者所提出。
  专家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改变目前不同医院“各自为政”的知情同意书,代之以统一、规范的文本;用“我同意”“我了解”等表达方式,代替对患者的强制和命令色彩,以换取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和配合。
  ■背景
  知情同意书不具免责效力
  按《合同法》规定,合同中有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医院知情同意书中“医院概不负责”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因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如果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并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医疗机构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声音
  家属:看不明白也不敢有异议
  “看不明白,也不敢有异议。”这是大多数曾经做过患者或其家属,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感受。患者家属李女士说:“你签了,就是认可,这就变相成为了医院逃避责任的方式。不过我们也没有能力反抗这种不合理行为。”她表示,患者对医学专业知识不了解,来医院求医就是相对弱势群体,无论是否签字,都要承担不利后果。
  医院:亟待规范知情同意书
  北京肿瘤医院医患办主任林力听说有望统一、规范知情同意书,连用“太必要”和“太迫切”两个词表达自己的心情。林力强调,医院对患者知情同意书的规范和标准不能只由法律界的专家来制定,应该更多地采纳医院内专事医患关系调处的工作者的意见,在制定时还须按照疾病划分,分别听取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的意见。
  卫生部门:统一文本并不现实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并不赞同将知情同意书统一文本格式。她认为,疾病有很多种,即使是同一个疾病,医生也需要根据具体患者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治疗方案,因此从形式上统一知情同意书并不现实。“医学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邓小虹坦言,如果在知情同意书中给出患者过多治疗方案的比较,反而会让患者无所适从。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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