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控制管理办法

1.0 目的 1.1 加强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软件的确认。

1.2 加强对数控程序的控制、验证和管理,防止数控程序错用,遗失。

2.0 范围 本条款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相关的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软件及数控程序。

3.0 定义 3.1 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软件:CMM检测软件、影像仪检测软件、钝化线操作软件。对于加工设备所自带系统软件,由于已广泛使用,且通过检测产品可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 ,故不作为需确认的软件范围。

3.2 数控程序:数控设备所使用的,根据产品编制的加工程序或检测程序。

3.3 编程员:负责数控程序的编制人员;
也可以线长等制造部人员兼任。

4.0 职责 4.1 编程员负责数控程序的编制、修改、发放和有效版本控制。

4.2 制造部负责数控程序的验证。

4.3 《CNC作业指导书》由编程员编制,由调机员进行校对,并经工程审批后,发放制造部使用。

4.4 制造部负责有效版本数控程序的调用,程序现场使用的维护,参与数控程序的修改等工作,并给编程人员提供支持。

4.5 《CNC作业指导书》有编程员编制,由另外2名编程员校对、审核,质管部经理批准后,发放精测室使用。

4.6 程序管理员定期备份数控程序,刻录成光盘后,并交档案室存档备份。

4.7 质管部负责影像仪检测软件的确认。

4.8 工程部负责钝化线操作软件的确认。

5.0 程序 5.1 数控程序的产生 5.1.1 编程员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包括加工基准、加工刀具、加工夹具、加工设备等),完成数控程序的初步编制:加工中心非手工编制程序、CMM程序编制《CNC作业指导书》;
加工中心手工编制程序与其他数控设备程序建立程序清单。

5.1.2 《CNC操作指导书》内容应包括所使用的刀具、夹具、程序名及找正零点等内容,并进行制造试用。

5.1.3 操作指导书、程序清单为纸制文件,数控程序为电子文件。

5.2 数控程序的验证 5.2.1 加工过中心非手工编制程序与CNC程序的验证 5.2.2 线长安排设备的调机员对已初定的试制程序进行试用,至少加工三件合格产品。通过验证后填写《过程验证记录表》,对程序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固化。

5.2.3 加工中心手工编制程序与其他数控设备程序验证. 5.2.4 线长安排设备的调机员对已初定的试制程序进行试用,至少加工三件合格产品。通过验证后将程序加入程序清单,并记录验证产品的生产批号。

5.2.5 由验证不符合造成的数控程序修改,则返回编程员处,修改程序或修改相关操作指导书重做验证。

5.3 数控程序的修改 5.3.1 正常因为工艺因素的调整造成的程序修改,由修改部门提出,编程员完成对数控程序的修改,必要时填写《工艺文件更改单》,同步修改相应操作指导书。

5.4 数控程序的保存。

5.4.1 数控程序验证后由工程部签字并发放制造使用,工程部备份留底。

5.4.2 发放制造部分由各线长安排专人、专机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

5.5 数控程序编号方法,如下表:
CN --- X --- XXXXXXXX --- XX 程序顺序号 产品图号 设备类别代号 数控代号 5.6 编号规定 5.6.1 数控代号:“CN” 5.6.2 设备类别代号,本公司数控设备共分六个大类,代号如下:
C:代表数控车床 D:代表雕刻机 J:代表精加工中心 S:代表数控铣床 X:代表线切割 Z:代表车削中心 5.7 产品图号:
用系列产品的图号表示。例如“WA3X05”表示“伽玛钉系统的手柄”。

5.8 程序顺序号:
用01-99的阿拉伯数字表示,例:“01”表示第一条程序。

6.0 加强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软件的确认 5.6.1 IT工程师(或设备工程师)负责评价硬件设备满足软件安装要求。如:检查操作系统、硬盘、内存、CPU等能够支持软件的安装。确认软件成功地安装在相应的设备上。

5.6.2 确定软件规定的功能能够成功得到运用。(所有功能符合要求)
影像仪检测软件通过检测标准校正检具来确认软件的正常运行,并记录确认结果。

钝化线操作软件通过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来确认软件的正常运行,并记录确认结果。

5.6.3 软件若升级或者硬件条件更改,应重新确认。

6.0 相关文件 6.1《CNC作业指导书》
6.2《过程验证记录表》
7.0 HISTORY(ATTACHED)
更改记录(附后)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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