飨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入住须知
1、原则上要求所有员工入住公司统一安排的员工宿舍,员工宿舍至上班门店之间的最佳路径为上下班通
道,员工需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责任和义务向餐厅总经办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
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出于对员工人身安全的考虑,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 24:00 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电
话形式报寝室长请假,如未请假者予以 30 元/次的罚款。每月每人不能超过 3 次。如超过 3 次,寝室
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 30 元/次的处罚。
2、22:00 以后禁止在异性宿舍逗留及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者,每次罚款 100 元。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
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
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
放置者,罚款 10 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
者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餐厅指派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超负荷
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 100 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开灯时间:夏季早 06:30-08:00 分
晚 19:00-23:30 冬季
早 06:30-08:00 分
晚 18:00-23:30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罚。
4、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由责任人给予赔偿并处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
五、物品摆 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所有物品应摆放在规定区域,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
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 10 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方向,枕头置于被褥上,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
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或鞋架,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规定区域,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房间指定位置,灯架电线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六、管理规定
1、各领班级管理人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处理或汇报至总
经办,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 20 元/次的罚款。
2、值班管理人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总经办不定期组织寝室长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
检查。
3、23:00 以后禁止播放音响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
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
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
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 100 元/
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
直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使用明火用完后必须随时关闭气源,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0、不得在床上抽烟,点蜡烛。
11、不得在宿舍内聚众喝酒,聚众赌博,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违者给以 200 元/次处罚。
12、不得私自动用他人床位上的床上用品。
13、员工离职时,必须做好宿舍钥匙及物品交接搬出宿舍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卫生检查规定
1、每周一次各部门由执行店总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处以 10 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
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4、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每间宿舍由公司配备空调设施,空调使用的费用由当寝室员工分摊,开启空调必须在室友一致同意后
领取遥控器,方能开启。
2、科学使用空调,夏季室内温度高于 28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 6 摄氏度方可开
启制热系统。
3、合理调控,节约能源,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
20 摄氏度;根据温差科学定时。
4、空调运行请关闭门窗,最后离开寝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无人空耗,违者给以 50 元/次处罚。
5、长时间不用空调 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夏季遇到雷雨时应立即
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6、定期组织做好空调室内机的保洁工作,每月必须擦拭一次(在断电状态下);特别是防尘网要每月清
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7、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采购询价外修或保修;以确保空调的正常使用之需。由于使用不
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的,维修费用由该寝室成员共同承担。
各门店可在此制度要求范围内制定相关细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