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总结

  篇一:派驻三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 扎实做好派驻统一管理工作

 派驻县粮食局纪检组

 自XX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县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县粮食局纪检组注重抓好工作落实,积极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积极协助派驻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维护党规党纪、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三年来纪检监察工作

 (一)、领导重视,着力构建良好工作机制

 一是即使传达文件精神。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派驻纪检组会同县粮食局党委认真学习文件规定,及时宣传会议精神,积极营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氛围,扩大了影响,争取了派驻部门党组织的支持,粮食局党委非常重视派驻工作,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办公用房、设备、经费以及用车保障等,从硬件上保证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三年来,粮食局党委每年都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从组织上保证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意见。每年初派驻纪检组会同粮食局党委认真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以及工作落实的保证措施。同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从而在工作的全局中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而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政治基础

 派驻以来,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紧迫感、压力感、奋进感,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三年来,根据县纪委干教室的统一部署,在党员干部中每年都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每次专题教育活动粮食局主要领导都要亲自上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都认真备课,为党员干部进行辅导,以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在XX年开展“心系灾区、共渡难关”主题活动之后,粮食局全局党员和干部主动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他们为灾区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合计22450元,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党纪国法的思想防线,自觉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还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不少于5次,警醒他们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利,强化守法意识和纪律观念。XX年9月份,粮食局组织机关全体同志和企业经营层领导到警示教育基地洪泽湖监狱参观,让大家现场感受高墙内、高墙外的区别,使参观的每一个同志从思想上真正做到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机关办公走廊、办公

  室内和下属单位院内张贴廉政教育宣传板,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三)、履行职能,重点监督驻在部门权力运行

 根据泗纪发[XX]12号文件精神,三年来我们主要对派驻部门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监督:一是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认真执行资金运行的《三项制度》,资金的入帐和支出严格按照资金运行监督流程图进行操作,缺少一个程序不得入帐。每次财务入帐必须先审核后入帐,否则不得入帐;认真监督,把好公务支出关。三年来,县粮食局各类公务支出较派驻以前有了明显的下降。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XX年3、4月间和XX年10月间县粮食局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登记,在登记的基础上建好台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增加和减少固定资产认真填写监督表。如对XX年粮食企业新增加的390万元固定资产都进行登记。三是加强对派驻部门党务政务公开的监督。监督派驻部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粮食局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工作纪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等项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把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在栏内公开,方便服务对象阅看。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自律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问题公开问责工作。XX年对粮食局主要领导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五是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督。城西粮食储备库建设是粮食局XX年的重

  点工程,从年初确定启动开始,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成立了廉情工程监督小组,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加强监督,廉情工程领导小组针对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量调整和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制定了相关的流程。以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廉情工程领导小组分别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订了廉政合同,制定了相关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努力让工程建设置于阳光之下。

 此外,我们还对派驻部门干部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监督。还及时准确上报纪检监察各类统计报表,完成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部署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强化制度,努力规范行政行为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实践证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和制度。三年来,围绕强化制度,我们配合粮食局党委作了有益的探索。着力构建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体系。我们以上级有关精神为依据,结合粮食局实际,在制度建设方面坚持做到在建设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一是围绕规范决策程序,先后修订完善了《县粮食局党委议事规则》、《县粮食局局务会规则、规程》和《县粮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规程》,对班子成员权利进行了规范。二是围绕规范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完善了《县粮食局领导干部自律制度》、《县粮食局诫免谈话制度》和《县粮食局党员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县粮食局粮食局机关工作纪律》等制度。三是围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每年都下发了《县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内

  容,制订《县粮食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分解》和《县粮食局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同时,局党委与所属4个党支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有13名党员领导干部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作出了廉洁自律承诺。四是围绕工作作风转变和政务公开,与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签定了《经济发展软环境目标责任状》,制订了《县粮食局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方面七项制度,出台了《县粮食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县粮食局来客招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等项制度。通过制度的建设,实现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运用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近年来,我们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落实过程中,坚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精心部署,规范运作,抓好责任分解、动态考核、奖惩兑现。在具体工作中着力抓好以下重点:一是抓领导,让制度严起来。始终坚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科室和挂钩企业落实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抓兑现,让制度实起来。在卢集粮食中心库建设粮情检测系统和环流检测设备采购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监督流程》操作,所采购的28万元设备,质量好,价格公道,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三是抓追究,让制度硬起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制。对所属企业经常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包庇、不袒护、不护短、不迁就。

 (五)、重视信访,保证一方平安稳定

  篇二:驻文化厅纪检组工作情况汇报

 驻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驻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于XX年10月改为“双派驻”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部署和要求,在文化厅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注意把握职责定位,努力创新思路,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下面,就有关工作运行情况,做以汇报:

 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来自: 小龙 文档 网: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总结)作情况

 如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我们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自觉摆正位置,努力适应新的管理体制

 作为派驻机构,纪检组既要对省纪委、监察厅负好责,也要协助驻在部门把好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我们着重把握三点:

 1、转变观念。派驻管理体制的转变,既带来干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变化,也带来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上的变化。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既不能把自己看成是省纪委、监察厅和部门之间的“传递层”,也不能自视为一级纪委,处处以监督者自居。而应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

  是不称职”的观念,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部门的工作之中。为此,我们驻文化厅纪检组,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把纪检监察融入在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文化厅一切涉及“三重一大”制度的活动,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争服务大局、有所作为。

 2、准确定位。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沟通。驻文化厅派驻组原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骤然转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无论从个人感情、工作角色、工作定位等方方面面都很难一时理顺,但文化厅党组和派驻纪检组都能够有着正确的思想认识,近两年来,派驻组为了适应新的工作机制,积极与省纪委、监察厅各处(室)保持紧密联系,工作中多请示、多汇报,特别是派驻办的各位领导和同志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在这里表示感谢。文化厅党组也能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我们配合,各方面的协助促进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3、把握重点。派驻组第一位、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因此,我们派驻组紧紧抓住“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这一主线搞好监督,在人上,我们着重把握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在事上,我们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资金的使用、

  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权运用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点。由于坚持了正确的工作方针,实施了正确的工作抓法,几年来,文化厅尚未发生过严重的腐败案件。

 (二)创造工作条件,积极开拓工作新局面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我们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抓住关键点,找准结合点,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在改革创新中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

 1、争取文化厅党组的支持。新机制下,驻在部门党组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因此,我们十分注重与文化厅党组的紧密协作,文化厅党组也特别重视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文化厅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文化厅党组每年都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反腐倡廉工作要点。这就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良好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是派驻组有效开展监督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我们一是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健全完善了《中共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黑龙江省文化厅党

  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共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二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协助驻在部门建章立制,于XX年1月以文化厅党组1号文的形式印制并下发了《省文化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该《制度》包括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共34项、配套制度四项,并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三是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取向,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在这方面纪检监察室与机关办公室共同修订完善了《省文化厅工作规范汇编制度》,今年为加强对省直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各种工程建设招标活动的监督,我们制订了并下发了《省直文化系统招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3、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把它作为文化厅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派驻组积极配合,使所担负的两项持续性工作任务较好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起来。文化厅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主要采取“一统三分”模式:党组“统抓”惩防体系建设,成立由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黑龙江省文化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确定了6个方面,40项目标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分工。驻厅纪检监察室“内分”组织协调责任,强化督查指导,积极组织落实。各部门“外分”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省文化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细则》,建立定期联席会议、

  情况通报制度,将细化的40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下属单位“细分”,详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项目,统一纳入文化厅惩防体系建设总体建设。通过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形成了党组抓全面、纪检抓协调、上下抓联动、处室抓深化、单位抓延伸“五抓并举”的惩防体系建设格局。

 (三)努力创新监督方法,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一是在主动参与中开展监督。通过列席文化厅的党组会议重要工作、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参与“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形式,直接监督检查了解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是在沟通交流中实施监督。通过征求驻在部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干部任职前谈心活动,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事下、事前沟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通过经常沟通,与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增强他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三是在协调服务中实现监督。积极当好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围绕驻在部门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拿出建设性的意见,进入部门的决策,认真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班子成员沟通,共同研

  篇三:开展好纪检组工作的体会

 开展好纪检组工作的体会

 一、纪检组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放在监督的首位。这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的必然要求。市级各部门是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宏观指导和管理职能,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对所属系统乃至全市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级各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各项政令落到实处。

 二是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一个部门(单位)居于决策者、指挥者和组织者的地位,掌握着大量的权力,既是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的难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权为民用、清正廉洁。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要促进权力公开,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要把“权、钱、人、项目”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任何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风险,都有监督的必要。但不分重点的泛化监督往往会浮于表面。只有盯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才能有效地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增强监督刚性的有力保障。加强监督离不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最有力的监督方式。要严格执行问责有关规定,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因违纪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而造成重大损失或

  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处理

 一是科学把握监督与参与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如果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可以集中精力加强监督,但也容易被边缘化;如分工过多,便于了解情况,但容易过多分散精力,甚至于由裁判员变成运动员,形成角色错位。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着眼于加强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关键是要把握度,区分好监督与参与、参与和承担的界限。总的说纪检组长要熟悉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了解办事流程,把握风险环节,虽不参与业务分工,但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正确把握监督与协助的关系。派驻机构既不能依附于驻在部门,也不能只强调独立性而忽视同一性。派驻机构应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合作,牢记监督职责,在尊重理解、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强化监督。纪检组长要找准位置,既当主角又当配角;派驻机构要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

 三是正确处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和协助都是手段,而目的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这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础,也是共同的目标。所以,派驻机构各项工作都要从这一目标出发,工作手段上与驻在部门“和而不同”,工作目标上双方始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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