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防溺水问责制度

中心小学防溺水问责制度 夏季是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总责。要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溺水、校园等安全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

二、分管安全的副组长要为校长负责,对溺水等要高度重视,要专门召开班主任会议,对全体班主任认真做好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向校长汇报,得到校长批示后马上将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班主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三、班主任要做到:
1、班主任向学生宣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学生溺水事件严峻形势。

2、通过发放《防溺水告家长书》要求家长在双休日及节假日等在家时间做到:禁止孩子到河边钓鱼、戏水、游泳。

3、按时发放《防溺水告家长书》,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写一份保证书:按时上学,按时回家,不到河边钓鱼、戏水、游泳,并交家长签字。

5、严格执行学生点名及请销假制度。建立班级缺课学生情况逐级报告和责任追查制度,查清缺课学生事由情况、批假教师、请假期限等,做到任何一名学生从离校到返校每一环节都能查到相关责任人和文字记录。


6、坚持全天候安全巡查制度。班主任和各班学生巡逻员组成巡逻小组,重点对学生入校前、课间操后、午间饭后、课外活动等几个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巡查。学校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校外安全防护会议,强化、落实、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上工作要求班主任宣传教育到位,实行家、校联动,共筑安全防范网络,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