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考核办法

XX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完成今年县下达我镇的征兵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规定要求     1、征集任务。今年的征集任务参照去年,具体下达我镇的数字以县征兵命令为准。

2、征集时间。3月1日开始兵役征集,9月1日起运新兵。新兵的具体起运时间由部队与县级征兵办协商确定。

3、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4、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

5、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6、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我县,但取得我县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我县应征。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二、考核奖惩 本征兵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奖惩对象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和民兵营长、包组干部。

1、提高初检合格率。①对于完成征兵任务数,按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奖励;
②对于完成征兵任务数但没有双合格人数的村(社区),不奖不罚;
③对于既没有完成征兵任务数也没有双合格人数的村(社区),处罚500/人元,每月村(社区)目标考核分扣减一半。

2、提高征兵质量。各村(社区)至少征集1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兵,每征集1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兵,奖励1000元;
对没有完成征兵任务数的村(社区),一次性处罚1000元。

3、减少思想退兵。出现思想退兵的村居,除罚退还奖励外,还将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

4、奖励、处罚。以上奖励用于奖励村(社区)参与征兵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其中书记按总奖励金额的30%,主任按奖励总额的20%,营长按奖励总额30%,包组干部按奖励总额20%。处罚缴纳书记缴纳总额的40%,主任缴纳总额的20%,营长缴纳总额40%。

三、优惠政策 1、免费初检政策。村(社区)通过精准宣传发动,上报本年度走兵愿望强烈的适龄青年到乡人武部。经过乡人武部组织适龄青年及家长进行再次动员、宣传、一对一谈话等程序,拟定初检名单。统一组织到镇卫生医院,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逐项检查。费用约330元/人,据实结算,此项费用中医院开据发票,由镇政府直接划转。

2、应征入伍人员手术补贴政策。①补贴对象,是必须为本年度实际应征入伍人员(不含退兵人员)。②补贴项目,为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必要矫正的各类手术治疗费用;
③补贴额度,按照实际手术费用的80%给予补贴报销,最高不超过一万元。④程序启动,待2020年度新兵下连队后,其家长可凭正规医疗机构发票到乡政府申请补贴。此项费用据实测算后,打卡发放到新兵家长账户。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义和要求,把征兵工作当作中心任务来 抓,村(社区)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民兵营长要具体抓,镇联系村(社区)干部负责督查指导。

2、宣传发动。加大征兵宣传力度,迅速掀起征兵宣传月高潮,把《征兵宣传册》送到户,把征兵政策和规定宣传到位,要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把政治条件好、文化素质高的优秀青年优先确立上站体检。今年还要求各村(社区)上站体检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适龄青年为主。今年我镇按体检合格人数和征兵任务数进行双重考核,坚决杜绝为了完成任务而凑数上站体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3、安全防范。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每年夏秋季征兵正赶高温时节,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更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征兵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

4、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征兵,廉洁征兵。严格按征兵程序操作,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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