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三季度法院执行局长“以案促改”工作会述职表态发言

 2020 第三季度法院执行局长“以案促改”工作会述职表态发言 XXX 法院 XXX 负责人 XX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市纪委及上级法院安排,我代表 XX 区法院执行局作表态发言。通过 “XX 严重违法违纪”反面警示教育案例,我深刻感受到廉洁勤政是人民法院的立身之本,直接关系到执行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形象,关系到执行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发挥。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才能永葆纯洁本色。只有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才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打好这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通过警示教育中宣读的 XX 处分决定和忏悔书及旁听对 XX 的庭审,我知道他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他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党纪,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失。通过警示教育,使我清醒的认识到,这些同志由于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警惕性,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而走上了邪路。所以,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显得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提高

 自身的防御能力,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习总书记要求的“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二、以案促廉、规范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以“永远在路上”的明确态度加强廉政勤政工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治本之策;坚持抓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制度的笼子逐步形成;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现象,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清醒的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理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友,守护好司法审判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强化监督、规范执行,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腐败案件的发生多数都是权力缺乏监督造成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干警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制度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制度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执行部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兑现,

 容易滋生腐败,廉政风险点较多,我们在思想觉悟上要提高清醒认识,“要过好廉政关、程序关、良心关”,绝对不能吃卡拿要,要想当事人所想,切实为群众争取兑现合法权益。要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流程,注意对执行程序的对接,对案件材料必须做到齐全、合法,绝不能马虎随意,要确保案件质量,要善于学习总结执行经验,坚决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总之,我将以此次对“XX 严重违法违纪”以案促改活动为契机,在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认真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和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工作氛围,真正把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落到执行工作实处、见到实效,为执行局反腐倡廉建设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做出应有的努力。

 谢谢大家!

  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相关情况汇报

 现将我院在办理涉企业破产及执行合同方面数据汇报如下: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19 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 2017 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x0922 破 1 号 xxxx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2018)x0922破 1 号 xx 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9)x0922 破 1 号 xx 恒

 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 3 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

 (2017)x0922破 1 号 xxxx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 年 9 月 30 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19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xxxx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 xx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xx 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xx 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

 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19 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 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 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35.7 天。

 2、2019 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19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13187.6万元,起诉标的额55083.61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 23.94%。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19 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 632 人次,屏蔽失信 421 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12 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 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 件。

 十、办理破产(法院)

 3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 3 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 3 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十二、执行合同(法院)

 1746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

 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

 7%

 0 2020 年贯彻落实了实施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讲话发言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 5 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要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要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要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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