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

 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德( 20 分,扣完为止)

 1

 、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

 3

 分,不

 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每次扣

 1 分,不参

 加的每次扣 2 分。

 2

 、由于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的,每次扣

 2

 分,与

 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 2 分,情节严重的扣 5 分。

 3 、受新闻媒体宣传表扬的,每次另行加分,区级加

 3

 分,市级加 6 分,省级加 9 分,国家级加 12 分,服务对象

 书面感谢和表扬的,每次加 2 分。

 (二)能( 20 分,扣完为止)

 、不能及时、准确的回答服务对象咨询内容的并做到一次性告知,每次扣 2 分。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执行政策、协调处理出现偏差,

 影响办事效率和服务效果的,每次扣3 分。

 、不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操作不当,造成

 网络系统损坏的,每次扣 3 分。

 (三)勤( 20 分,扣完为止)

 1 、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每次扣

 

 2 分,旷工每次扣

 

 5

 分。

 、工作时间内,出现上岗不配证,着装不规范,行为

 不文明(如睡觉、吃东西、举止不雅观等)

 、玩电脑游戏、

 大厅内喧哗、嬉戏、串岗聊天等,每次扣

 1 分。

 (四)绩( 25

 分,扣完为止)

 1

 、办理服务项目出现差错,又不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3

 分,引起投诉的扣

 6 分。

 2

 、受理办件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扣

 3 分。

 3

 、经抽样调查,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每起扣

 1

 分。

 4

 、所在窗口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每人扣

 2 分,获

 月优秀的,每月另加

 2 分,获年度优秀的,每人加

 10 分。

 (五)廉( 15

 分,扣完为止)

 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一次扣 10 分,并通报批评。违反中心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

 每次扣 5 分。

 二、评定与奖惩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定, 分为“优秀”、“称职”、“基

 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每月考评总分在 90 分以上

 的为“优秀” , 75 分 ?90 分的为“称职” , 60 分 ?75 分为“基本称职”,60 分以下的为 “不称职”;对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不称职”的人员,与派驻单位共同研究处置办法或调离中心。

 三、组织与实施

 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中心管委会负责人担任。督查股具体实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根据工作

 人员的综合表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核后,报中心管委会负责确定等次。

 年度考核,首先由窗口工作人员作个人总结,督查股在

 月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 提出年度等次意见,经考核小组审核后,报中心管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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