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调研 报告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教师队伍建设法律法规落实 一是依法落实教师待遇。落实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县(区)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用于发放乡村教师津贴、给中小学教师缴存五险一金等法律和政策规定。比较公务员年度目标绩效奖调整幅度,市、县(区)不断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该项奖发放额度。二是坚持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坚持了市级每两年评选并“表扬”奖励一次模范校长、优秀教师及优秀乡村校长、教师,县(区)每年“表扬”奖励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制度。xx 年以来东区又加大了优秀中小学校长教师表彰奖励力度。

 (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 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针对教师队伍中出现的有偿家教等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了 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重点完善了师德师风考评和社会监督机制,在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二是有针对地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和榜样激励教育。

 (三)不断强化吸引、稳定、培养、提高措施 一是建立了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制度。市级建立了中小学

 直接考核引进市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和免费师范生制度。“十二五”以来全市中小学直接考核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 136 名、免费师范生 151名。东区等县(区)还实行了中小学到高校直接选招优秀师范本科毕业生制度。二是大力推进教师专业成长。坚持制定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培训目标、要求明确。依托市教育培训中心、23 个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团队、9 个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全员培训与重点培养结合、一般通识培训与教研科研结合,强化示范引领、平台载体建设。三是着力稳定骨干教师及农村教师队伍。市级坚持了《xx 市骨干教师评选奖励办法》。东区、米易等县(区)还不断加大骨干教师激励力度,米易县骨干教师津贴高于省、市标准。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2020)》。建立了乡村教师免费体检制度。周转房建设基本解决了农村学校教师住房问题。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的力度逐步加大。各县(区)均建立了边远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制度,盐边县乡村教师补贴根据学校边远情况分别为每人每月500 元、700 元、900 元和 1200 元。东区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强化了引进优秀教师、聘用专家型人才、评选表彰突出贡献人才、设立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政策。东区、米易、盐边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县(区)域内城乡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中心校和村小(教学点)之间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有效开展。

 (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中小学教师学历基本实现 100%达标得到持续巩固。学历提升率:小学专科以上 96%、初中本科以上 89%,高中研究生以上8%,比 2011 年分别提高 14.4%、7.7%、4.4%。同时,骨干教师队伍稳定壮大,全市包括在岗特级教师在内的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突出贡献专家、市县级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比“十一五”时期提高 7 个百分点。农村教师学科结构不断改善,音体美及英语和信息技术教师得到了持续补充。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结构性缺编问题突出 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由省上按城乡高中 1:12.5、初中1:13.5、小学 1:19 标准核定,再由市机构编制办按省定师生比例标准核定给县(区)及市直属中小学校。总体看,按师生比例,我市中小学编制数量足够,但实际存在结构性不足问题。一是我市广大农村,小学几个或几十个学生的学校多,需要超比例标准使用编制。与此同时,教师因病和年龄大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较多。据统计,全市因病占编不在岗的教职工有 122 人,因年龄大原因不能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师也达到一定比例。有的学校甚至不足 100 名教职工就有 10 多名教师因病长期不能工作或不能满工作量工作。二是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后,学校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量增加,编制政

 策却没调整,编制没增加,农村学校教师兼职管理工作比较普遍。由于各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不同,有的县(区)学校还普遍存在用生均公用经费聘用临时人员情况。三是原企业学校移交地方后,工勤、息岗待退人员多且消化慢,在编不在岗人员仍然占有一定比例。另外,二孩政策后产假教师增多,产假时间长,也加大了学校人员不足矛盾。

 (二)偏远农村学校老师引进难、留住难问题仍然突出 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是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关键和重点。多年来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交通条件限制,农村学校教师始终引进难、留不住。据统计 xx—xx 年期间,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流失到辖区以外教师数占同期引进教师数的比例分别达到 18.5%、26.26%、41.91%。

 (三)市直属学校现行教师补充和激励政策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不利影响急需予以高度重视 一是市直属学校教师补充面临“招不够”、“招不好”困境。xx 年起,我市严格执行川委办[xx]7 号文关于市(州)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 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的规定。按此规定,市直属学校不能招考应届大学毕业生,也不能招考东区、西区和仁和区政府所在地学校教师及省内贫困县教师,只能招考本来就有教师引进和稳定困难的米易县、盐边县及仁和农村学校的教师。xx

 年以来,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开始面临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规定比例,一些急需学科不能开考因而教师不能及时足额补充到位问题。目前,市直属仅 9 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就达到了 41 人。如果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区在岗教师,也不利于县区教师队伍的稳定。不仅如此,该项政策的执行还致使市直属学校补充不到优秀大学毕业生,对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的不良影响将是长远的。二是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政策面临现实问题。市直属学校直接考核引进市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受xx地域交通等条件制约,并且没有纳入享受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范围,引进较困难。同时,研究生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一方面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园)对他们不具有吸引力,一方面他们也不十分适合这些学校的实际需要。三是市级教师激励机制弱化。xx 年,根据《关于取消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奖励政策的通知》(攀委办〔xx〕88 号)要求,我市 2008 年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有关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表彰”制度调整为”表扬”,奖励金额减少并不再列入财政预算,由来源不稳定的教育捐助基金支出。与省内一些市州,甚至我市县(区)相比,市级教师激励机制明显弱化。

 三、建议 (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县管校聘”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县管校聘”改革是国家、省优化县(区)域教师资源、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瓶颈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也是缓解编制和职称岗位结构性不足矛盾的良方,应加快推进实施。要按照编制部门统一核编、人社部门统一设置岗位、教育部门统一招聘管理、学校使用考评的职责要求,督促县区政府承担起教师“县管校聘”的主体责任,促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及县(区)域内、学区间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缓解编制结构性不足、学校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紧缺和空余不均矛盾。

 (二)依法强化教师表彰激励。我市远离中心城市,交通不便,吸引和稳定优秀教师需要有一定力度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作支撑。《教师法》关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的规定表明,建立优秀教师表彰和奖励制度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与津补贴或地方、单位制定的表彰奖励制度不同,是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我市应依法强化市级优秀教师表彰和奖励工作,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三)切实解决市直属学校教师补充问题。一是深入研究省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政策精神,学习借鉴其他市州执行政策的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市直属学校教师补充问题。研究制定市直属学校有计划地直接到普通高校公开招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政策,切实保障市直属中小学教师队伍既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也适应 xx 建设区域教育高地的要求

 和群众对子女接收良好教育的期待。二是将直接考核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等高层次教育人才纳入享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

 (四)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一个地区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虽然,我市中小学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已经达到 23%,但是与我市建设区域教育高地的要求还有差距,各县(区)骨干教师比例、结构及使用管理工作还不均衡,要进一步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一是进一步提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选拔比例,使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 25%,为不断扩大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提供师资支撑。二是加大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建立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对农村学校教师一对一帮带制度,带出一批农村学校学科骨干,促进城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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