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党内监督制度

  党总支党内监督制度

 第一款 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学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为保持学校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总支在全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实行党内监督制度。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重点监督是否依法办学,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能否在立身、立德、立业方面做师生的模范和表率。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和社会公德。

 7、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款 操作规程

 一、在党员中实行民主评议。

 1、学习教育;

 2、自我评价;

 3、党内评议;

 4、党外评议;

 5、组织考察;

 6、表彰、处理;

 7、归档保管民主评议党员形成的材料。

 二、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1、校长提出学校有关工作议题;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工作方案;

 3、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讨论;

 4、听取各部门、各年级师生意见;

 5、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由校长或学校有关党政主管领导,定将学校重要情况向学校党组织、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或报告。

 四、党政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向全体党员大会或教工代表大会述职述廉一次。

 1、教代会根据校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情况拟定测评指标;

 2、在党总支领导下,测评会由学校教代会主席团主持,工会主席负责组织;

 3、校级管理人员每人进行20分钟的履职报告;

 4、教代会代表进行书面无记名等第评定;

 5、统计综合后,一份存档、一份反馈给被测评者。

 五、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也可以随时召开)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1、党总支确定民主生活会重点议题;

 2、党总支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3、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学习有关文件,充分研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书面发言材料;

 4、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宣读书面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开展认真负责的、积极健康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将班子成员和列席人员的发言要点记入会议记录;

 6、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定解决限期;

 7、在学校内部通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对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六、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不定期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谈话并进行诫勉。

 七、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

 1、党总支每学期末同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举行一次座谈会;

 2、座谈会上,党总支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学校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及改革发展情况,征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党总支要虚心接纳,认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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